樂陵市行政服務中心

樂陵市行政服務中心

樂陵市行政服務中心是市政府的派出機構,內設四個中心、一個督查大隊,即: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創業服務中心、行政效能監察投訴中心、外商投訴服務中心、人民政府行政執法督查大隊。

主要職責

(一)行政審批服務

為民眾和客商辦理行政審批、審核、核准、辦證、年檢等各項服務業務以及與這些業務相關的行政事業性規費的收取:

為投資者及客商提供政策法規諮詢和與行政職責有關的援助,幫助投資者和客商解決在樂陵境內投資興業所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二)創業服務

1、對項目進行蒐集論證儲備,為企業和投資創業者提供項目包裝策劃服務。

根據樂陵經濟發展和產業現狀,建立多層次的樂陵市項目儲備庫;根據國家經濟政策及形勢,引導投資方向。

2、信息政策諮詢服務

為創業者提供各種創業信息;向創業者提供各類諮詢服務工作。

3、代理及協調服務

項目落地前,提供諮詢相關服務,代辦或協調解決各類相關手續;項目落地後,進行保姆式跟蹤服務,協調解決創業者遇到的各方面困難和問題。

4、中介服務

為創業者牽線搭橋,溝通政企之間的聯繫。

5、組織有關活動

建立“樂陵市投資創業者信息庫”;徵集投資信息並做好宣傳工作。

( 三)行政效能監察

負責對全市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及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情況的監察、監督、考核、評議;

(四)外商投訴服務

受理民眾和客商對行政機關、行使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有關行政效率、服務質量、工作作風等行政效能情況及違法、違規、違紀行為的投訴,嚴厲打擊各類破壞發展環境和市場秩序的行為;

(五)市長公開電話

負責受理人民民眾和基層單位通過電話對政府工作和政府工作人員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及時答覆和解決人民民眾反映的應由政府處理的問題,不受理黨委系統及法院,檢察院職責範圍內的問題,一般不受理民眾來信來訪。

入駐部門

入駐中心的審批服務窗門部門有工商局、國稅局、地稅局、建設局、交通局、衛生局、國土資源局、質監局、環保局、藥監局、規劃局、發改局、外經貿局、勞動保障局、安監局、氣象局、消防大隊、城管局、水務局、物價局、房管局、電業公司、民政局、司法局;

運行機制

中心按照“創新、效能、責任、監督”的原則,“公開、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要求,實行“一站式”辦公、“一條龍”服務、陽光作業、規範管理的運作模式,嚴格落實十項制度,即一門受理制、政務公開制、首問負責制、首辦責任制、明確答覆制、並聯辦理制、限時辦結制、重大項目審批代辦制、扎口收費制,責任追究制。

樂陵市行政服務中心堅持“利民、便民、為民”的宗旨改革行政審批方式,簡化辦事程式,改進服務方式,規範政府行為,為投資者及客商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務,為經營者的正常經營活動保駕護航,創造良好發展環境,促進樂陵經濟超常發展、跨越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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