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享安康保障計畫

滿期返還保費被保險人生存至保險期間屆滿的,本公司給付滿期保險金,返還所交保險費,助您資產安全。 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開始住院治療,到保險期間屆滿住院仍未結束的,繼續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至住院結束,但單次住院給付天數最高以90天為限。 無論一次或多次給付保險金,累計以“樂享安康”附加險契約的保險金額為限。

基本信息

1、樂享住院補貼 全面健康關愛
擁有住院補貼保險金和重症監護保險金兩項健康關愛,累計給付天數最高可達2000天,全面免除您住院後的經濟擔憂,提高健康護理品質,助您早日康復。
2、樂享資產安全 滿期返還保費
被保險人生存至保險期間屆滿的,本公司給付滿期保險金,返還所交保險費,助您資產安全。
3、樂享身價保障 無憂抵禦風險
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不幸身故的,本公司給付身故保險金,助您抵禦風險,保您生活無後顧之憂。
4、樂享經營成果 分紅累積生息
主險每年根據公司經營狀況派發紅利,紅利可留存於公司的紅利賬戶,按公司每年公布的紅利累積利率以年複利方式累積生息,使您坐享公司的經營成果,助您進一步抵禦通貨膨脹。

保障責任

樂享安康兩全保險(分紅型)
1、滿期保險金
若被保險人生存至保險期間屆滿,按如下約定的金額給付滿期保險金,契約終止:
滿期保險金=樂享安康主險及附加樂享安康補貼契約約定的首期保險費之和×樂享安康主險保險費應付期數。
2、身故保險金
若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身故,我們按以下兩項中金額較大者給付身故保險金,契約終止:
(1) 樂享安康主險及附加樂享安康補貼契約約定的首期保險費之和×被保險人身故時樂享安康主險已到期的保險費應付期數;
(2)被保險人身故時樂享安康主險及附加樂享安康補貼契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之和。
附加樂享安康住院補貼醫療保險
1、住院補貼保險金
被保險人發生意外傷害事故在公司指定醫院進行住院治療,或自“樂享安康”附加險契約生效或最後一次復效(以後發生者為準)之日起90天后發生疾病在公司指定醫院進行住院治療的,按基本保險金額乘以實際住院天數給付住院補貼保險金。在每一保單年度,該項給付累計以180天為限,單次住院給付天數最高以90天為限。
2、重症監護保險金
被保險人發生意外傷害事故,或自“樂享安康”附加險契約生效或最後一次復效(以後發生者為準)之日起 90天后發生疾病,在公司指定醫院進行住院治療且入住重症監護病房的,按基本保險金額乘以入住重症監護病房的天數給付重症監護保險金。在每一保單年度,該項給付累計以90天為限,單次住院給付天數最高以90天為限。
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開始住院治療,到保險期間屆滿住院仍未結束的,繼續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至住院結束,但單次住院給付天數最高以90天為限。
以上兩項保險金給付責任互不沖減。被保險人住院期間跨保單年度的,按不同保單年度分段計算給付天數。
無論一次或多次給付保險金,累計以“樂享安康”附加險契約的保險金額為限。累計給付的各項保險金達到“樂享安康”附加險契約的保險金額時,“樂享安康”附加險契約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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