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機構改革部門新舊印章管理的通知

桐府辦發〔2010〕19 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事業單位: 根據《中共桐梓縣委桐梓縣人民政府關於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桐黨發〔2010〕3號),現就本次機構改革所涉部門新舊印章管理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啟用新印章的單位

1、桐梓縣農牧局(桐梓縣扶貧開發辦公室)

2、桐梓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

3、桐梓縣交通運輸局

4、桐梓縣文體廣電旅遊局

5、桐梓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6、桐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7、桐梓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8、桐梓縣城鎮管理局(桐梓縣城鎮綜合執法局)

9、桐梓縣檔案局(桐梓縣檔案館、桐梓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

10、桐梓縣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局

二、同時廢止舊印章的單位

1、桐梓縣農業局

2、桐梓縣產業結構調整辦公室

3、桐梓縣畜牧獸醫水產局

4、桐梓縣農業機械事業局

5、桐梓縣農業辦公室

6、桐梓縣教育局

7、桐梓縣科學技術局

8、桐梓縣交通局

9、桐梓縣文體廣播電視局

10、桐梓縣旅遊局

11、桐梓縣衛生局

12、桐梓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13、桐梓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14、桐梓縣建設局

15、桐梓縣城鎮管理行政執法局

16、桐梓縣糧食局

17、桐梓縣物價局

18、桐梓縣招商引資局

19、桐梓縣史志檔案局、縣地方志辦公室(黨史研究室)

以上部門新印章從即日起啟用,原印章同時作廢,以上部門原印章立即交由縣編委辦按規定程式統一銷毀。本次機構改革保留的政府工作部門,其機構名稱未作變動的,印章繼續使用。

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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