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里·亞當斯

格里·亞當斯於1948年10月6日出生於愛爾蘭貝爾法斯特貧民區,其父是反對英國占領北愛爾蘭的活動分子。亞當斯從60年代就開始了反對英國統治北愛爾蘭的運動,70年代因被懷疑是貝爾法斯特的愛爾蘭共和軍司令而入獄,在1978年服刑18個月後獲釋。

人物簡介

格里·亞當斯(Gerry Adams,愛爾蘭語:Gearóid Mac Ádhaimh,1948年10月6日出生於愛爾蘭貝爾法斯特貧民區)出生於一個積極主張民族獨立的家庭,13個孩子中他排行老大。亞當斯從小生活在貝爾法斯特附近一個篤信天主教的工人階級的聚集地,特別是十幾歲時,他曾在一家經常有新教徒光顧的酒館工作,這都使他深受社會主義的影響。然而,政治同情感使他支持力爭重新統一愛爾蘭的天主教徒,並且取得了共和黨派——新芬黨的領導權。1971年,亞當斯同科利特·阿德爾結婚,共生有3個孩子;之後,舉家定居貝爾法斯特。

早期的積極活動

1964年,在北愛爾蘭舉行的一次在當地被禁止的愛爾蘭國旗展引發了街頭暴動。這次暴動激發了亞當斯的政治熱情,他加入了同愛爾蘭共和軍(IRA)緊密相連的政治黨派——新芬黨,他的奮鬥目標是重新統一英國統治下的北愛爾蘭地區和主要由天主教徒組成的愛爾蘭共和國。接著,亞當斯協助組建了許多行動委員會和民權運動組織,致力於抗議北方在住房、職業及政治參與權方面對愛爾蘭天主教徒的歧視。1969-1971年間,國內的紛亂逐步升級為城市戰爭,迫使英國暫停北愛爾蘭(又稱“阿爾斯勒”)憲法的執行和對英國直接統治地區的徵稅。1972年,未經任何審判,亞當斯被捕入獄。同年,他被秘密地送往倫敦,參加一次停戰談判。1973年,亞當斯再次被捕,仍然未經審判,被監禁在貝爾法斯特附近的一個英國監獄的集中地——隆克沙,只到1977年。在那裡,亞當斯給其他犯人講述愛爾蘭的歷史,並與他們討論如何結束英國在北愛爾蘭的統治。大量的解說,使他對愛爾蘭語的使用得心應手。

政治領導地位

從隆克沙被釋放後,亞當斯成為了一個北方年輕人群體中的一份子,他們試圖從共和派的老一代領導人手中奪取新芬黨的領導權。1978年,亞當斯當選為臨時新芬黨的副主席,1983年任主席。1982年,英國恢復對北愛爾蘭的宗主國統治,亞當斯被選參加北愛爾蘭立法會。1983年,作為西貝爾法斯特的代表,當選為國會部長之一,但就任此職必須宣誓效忠英國女王,因而他拒絕就任。
1984年,一次日間的暗殺使亞當斯身受無法治癒的重視。1987年,他再次入選國會。1992年的選舉中,當地的新教徒為了將亞當斯趕出國會,都沒有投新教候選人的票,反而投票支持天主教徒約瑟夫·亨頓。然而,亞當斯在1997年又一次被選入國會。
英國政府在許多方面對亞當斯加以限制,比如:從1988年到1994年,播放被非法取締的愛爾蘭議會組織(如:北愛爾蘭立法會議)成員和新芬黨領導人的聲音均屬違法,因此,當亞當斯接受廣播電台或電視台採訪時,他的回答必須由另外一個匿名者重述。英國的壓力也防止了美國政府給亞當斯發放赴美的旅遊簽證。1994年,亞當斯得到了有效期僅為兩天的美國簽證。他的美國之行使美國更清晰的認識到北愛爾蘭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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