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應元[明朝人士]

李應元嘉靖二十五年(1546)舉人,淡泊仕途,原額徵賦役,向例20畝成丁起科。後糧額驟增,民困不堪。應元上下申理,終得恢復舊制,鄉民稱道。

基本信息

李應元

李應元,字元川,明紹興山陰天樂鄉(今屬蕭山)人。嘉靖二十五年(1546)舉人,淡泊仕途,銳意講學於宗祠。原額徵賦役,向例20畝成丁起科。後糧額驟增,民困不堪。應元上下申理,終得恢復舊制,鄉民稱道。卒,總督胡宗憲撰其行狀。《紹興縣誌資料》第一輯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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