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償買票

有償買票

有償買票是指一些網際網路平台推出的有償服務現象。選好車次和搶票套餐,消費者還可以購買“插隊券”提升搶票成功機率,一張回家過年的火車票,竟需多掏低至幾十元、高至百餘元的服務費。面對“一票難求”的局面,網際網路平台的有償搶票生意引發網友質疑。這跟加錢到視窗倒票的黃牛很相似,以後會不會不加錢就搶不到票。有償搶票服務涉嫌非法牟利,並讓眾多通過正常途徑購票者感到焦慮和不公,有關部門必須對這種經營活動的性質予以準確界定。一旦確認其屬於倒票行為,則應立即予以嚴厲打擊,以維護春運期間火車票銷售的正常秩序,並保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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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春運,搶票大戰進入了最後衝刺階段。不同於前幾年用刷票軟體免費刷票的模式,今年,各大平台對有償搶票服務趨之若鶩。選好車次和搶票套餐,消費者還可以購買“插隊券”提升搶票成功機率,一張回家過年的火車票,竟需多掏低至幾十元、高至百餘元的服務費。

按理說,提供服務,收取服務費,屬於市場交易行為,無可厚非。黃牛的“有償服務”所以不合法,是因為他們擾亂了正常的市場交易秩序,損害了正常購票旅客的合法權益,且黃牛們欲掃光所有熱線票源的行為屬於壟斷行為。而現在,多家公司的購票平台“有償搶票”與從前的“車站黃牛”和現在的“網路黃牛”,性質上並無不同,擾亂正常購票秩序、損害正常購票旅客權益、以搶票軟體壟斷票源等“黃牛行為”,與“專業黃牛”並無二致。 

2013年,工信部就已下令封殺“搶票神器”,儘管說,這個目的不容易完全實現,因為社會上的網路技術也在“魔高一丈”地發展。但總歸是說,搶票軟體不合法。平台使用這種軟體搶票,是頂風違法。而如果說,“鬆散型黃牛”多是躲在角落裡,其非法經營見不得光,現在這些合法的網路購票平台居然公開地從事有償搶票服務,甚至公開宣稱可以插隊加塞,那就不僅是某些企業的經營道德“碎了一地”,更是對社會公眾權益、國家法律法規的“公開挑戰”。

執法上處理網路平台有償搶票、插隊購票服務,不是什麼難題,因為這種服務明顯不合法。如果對黃牛的執法、處罰不存在法律障礙,對“網路平台黃牛”的執法同樣有法可依。工商物價、鐵路公安完全可以依法制止、處罰那些披著“有償服務”馬甲的網路服務公司。

現象

表面看上去,這是網路平台和購票者之間一種雙方各取所需、各有所得的雙贏,但事實遠遠比看上去複雜。一則,消費者花錢委託搶票平台幫助自己搶票,但不知道平台在幕後如何分配火車票,而這些平台均未承諾搶票百分之百成功,只表示搶票失敗會在幾天內退回全款,成功則不退費。這意味著,平台搶票不成功,也沒有什麼損失,而一旦搶票成功,就會獲得利潤,那么誰來保證這些搶票平台搶票成功的機率一定高於消費者自己去12306網站刷票?事實上,已經有很多網友表示,自己委託了搶票平台,但最終還是手動買票成功,而平台並沒有幫自己搶到票。如果真是這樣,這些搶票平台就有忽悠乃至於欺騙消費者之嫌,讓那些本來完全可以自己買到票的消費者,白白多花了“搶票費”。

二則,即便我們承認搶票平台真的可以提高買到車票的機率,但是在鐵路集團發售的車票數量不變的情況下,不過是讓那些願意多花錢,也知道如何多花錢的消費者搶到了車票,而那些不願意多花錢,也不知道有搶票平台這回事的消費者搶不到車票,這實際上就是在為部分消費者提供便利的同時,侵犯和剝奪了其他消費者的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對於火車票這種具有公共屬性的商品來說,這顯然是不合適,也不妥當的。

還有一個問題,也同樣值得引起政府有關部門和全社會的重視,那就是搶票平台這種收錢幫別人搶票的行為到底該如何定性。正如很多網友所說,搶票平台的這種做法,和黃牛提前買到票,然後加價賣給消費者,在本質上沒有什麼不同,所以期待有關部門儘快依據現行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對這種現象給予明確和規範,避免消費者權益受損。

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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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償搶票”增加了乘客坐車成本,雖然在一票難求的背景下,有張回家的票,一些乘客無奈“認了”,但都心有不甘,畢竟要多花不少的搶票錢,這個代價不是所有人都願意支付且付得起的,不難想像“有償搶票”製造了新的不公平。

若不有所遏制,有償搶票服務會變本加厲、不知節制。暴利會刺激網際網路平台向職業黃牛的方向大步邁進。還易引起多米諾效應,倘若此類加價搶票,攫取暴利的代售點不斷出現,勢必導致本來就很緊張的售票環節更加混亂。最終影響火車票的正常銷售,損害消費者利益。

春運搶票很難,如何解決這個問題,第三方搶票軟體出現了,這些搶票軟體真正是隨市場需要應運而生。既然是隨著市場而出現,就不可避免地出現了“有償搶票”服務行為,當相關人員利用第三方搶票軟體時,就要付一定的費用,正如新聞中所講,有百姓買300元的車票還需要另外花費66元搶票費,如此事件出現真讓民眾很尷尬。

通過第三方軟體搶票,是增加了搶票成功的幾率,但是這樣多的第三方搶票軟體出現,不但打破了市場公平,同時更因此讓民眾質疑這相關商家所從事的行為亦是黃牛倒票行為,只不過現在倒票是依靠高科技了,而不是依靠個人排隊買票行為了,這樣的事件出現,依舊給其他人增加了搶票的難度,也是打亂春運市場售票行為,因此對於這樣的事件相關部門就應該重視,就應該進行治理。

有償搶票服務不是創新,不是為消費者提供多樣化服務,而是通過犧牲部分乘客權益,讓另一部分乘客多掏錢來獲取便利,自己則從中漁利。這會製造不公,也可說是趁火打劫,可以說是侵犯了所有消費者的權益。

如何防治

根據《刑法》相關規定,只要具備高價、變相加價倒賣車票的行為,並符合票面價值5000元以上或非法獲利2000元以上要求,就構成“倒賣車票情節嚴重”,將被處以刑事處罰。“有償搶票”是打著網際網路創新旗號的倒票行為。火車票是公共屬性的商品,商家利用“一票難求”的心理謀求利益是不可取的,對此,鐵路部門及有關部門就應該採取有力舉措,予以應對:春運各有關部門要通力合作,積極應對,增加運力,盡力緩解一票難求,這是防治“有償搶票”的根本之道;加大法制宣傳,強化“打炒”力度,嚴防囤票、倒票違規違法案件的發生。總之,鐵路部門要把以顧客為本,為旅客提供優質服務的理念放在首位,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和技術能力,強化網站技術力量建設等,只有為旅客服務的“硬體”和“軟體”同時升級,同時協同其他部門,嚴厲打擊倒票行為,在技術和安全上保障消費者權益,才能更好地護航旅客順暢回家,快樂過年。

網以觀點

春運搶票很難,如何解決這個問題,第三方搶票軟體出現了,這些搶票軟體真正是隨市場需要應運而生。既然是隨著市場而出現。——戴先任

有償搶票是否違規,需要鐵總和監管部門予以明確,究竟是違規搶票,還是合法服務,都應有清晰的回應,讓消費者明明白白選擇。——江德斌

以金錢購買速度和服務,打破了機會公平,致使一些出不起有償服務費的人喪失了公平搶票的機遇,這違背了社會公德。——王捷

要讓每位乘客都能順利回家過年,維護公平公正,這就不僅要打擊那些倒票的“黃牛黨”,還要打擊那些打著服務幌子行侵犯消費者權益行為的商家。——劉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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