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工作規範化

會計基礎工作是會計工作的基本環節,也是經濟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礎。目前我國會計基礎工作中仍存在許多薄弱環節,可以採取建立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加強會計人員的業務素質等對策,以完善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管理。

簡介

[關鍵字]會計基礎工作薄弱環節規範化

會計基礎工作是會計工作的基本環節,也是經濟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礎。隨著市場經濟的日益發展,會計工作也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和關注。目前,我國的會計制度與國際會計慣例逐漸接軌,但在會計工作中仍然存在著許多弊端、會計基礎工作存在一些薄弱環節,這些弊端影響了會計工作秩序的正常運行和會計職能作用的有效發揮,也在一定程度上干擾了社會經濟秩序,對各單位的經營管理產生了極為嚴重的消極影響。因此我們必須切實採取措施,強化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管理。本文就如何加強會計基礎工作,促其規範化談幾點看法。

涵義

一、會計基礎工作的涵義
所謂會計基礎工作主要是指為會計核算和會計管理服務的基礎性工作的統稱,主要包括以下幾部分:
第一,會計憑證的格式設計、取得、填制、審核、傳遞、保管。
第二,會計賬簿的設定、格式登記、核對、結賬。
第三,會計報表的種類設定、格式設計、編制和審核要求,報送期限。
第四,會計檔案的歸檔要求、保管期限、移交手續、銷毀程式。
第五,會計電算化的硬體和軟體要求,數據安全、資料保管。
第六,會計監督的基本程式和要求。
第七,會計機構的設定要求,會計人員配置和管理要求,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的建立和職責分工,會計人員職業道德的建立和執行。
第八,會計工作的交接程式以及單位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等等。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成為市場的法人實體,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優勝劣汰。因此,客觀上要求各單位必須做好會計基礎工作,使其提供的會計資料,全面、真實、合法、準確和完整,只有這樣才能全面反映企業的經營狀況,為企業計畫、預測、決策、控制、考核提供及時、全面、可靠的會計信息。
會計基礎工作是一個比較廣泛的概念,它與會計工作有直接或間接的聯繫,如定額管理、計量管理、指標考核等也納入會計基礎工作的範疇,這也說明會計基礎工作在範圍上的廣泛性,我們必須用發展的觀點來正確理解會計基礎工作的內涵,把握其實質,同時,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單位內部管理的需要和會計職能的擴展,會計基礎工作越來越引起社會各界的普遍關注和重視,實踐證明,科學的管理是搞好企業的基礎,也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內容,而經營管理不善,是目前不少企業效益不好的重要原因,企業要積極轉變觀念,真正面向市場,建立適應競爭環境的內部管理制度,切實抓好會計基礎工作,全面提高生產、技術、成本、質量、財務、行銷等各項管理,把會計基礎工作與改善經營管理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等結合起來,積極採取措施,改善和加強會計基礎工作,使會計工作逐步規範,水平穩步提高。

工作現狀

目前,我國會計基礎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環節,突出表現在:
1.規章制度不健全、不規範
一些單位內部管理鬆弛,會計基礎工作薄弱,內部稽核制度、內部牽制制度、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資產物資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建立健全相應的會計控制制度。有的企業財務專用章隨意使用,沒有嚴格的審批程式;有的企業法人名章和財務專用章由一人保管;各種有價證券、稅票、發票、收據管理不嚴格,造成漏洞,干擾了社會經濟秩序,為貪污等違法亂紀行為開了方便之門。
2.會計管理工作不善,會計資料所記載的內容不完整、不規範
一些單位因為整體管理水平不高,會計人員數量不足、素質不高,是因為其內部管理鬆弛,不重視會計工作的管理,不重視和加強會計基礎工作造成的。主要表現為原始憑證填制的內容不完整,缺乏有效的原始憑證支撐,整理、貼上不規範;記賬憑證無編號或編號混亂,附屬檔案張數不填寫或記載不準確,有的明細科目記載不詳,造成經濟責任不清;“摘要”部分不能準確地描述業務內容,有時其金額與所附原始憑證的金額不符,漏蓋審核、覆核、出納等人員的印鑑;沒按有關規定設定會計賬簿,賬簿啟用表填寫不全,賬簿的登記、更錯、結賬不規範,總分類賬與明細分類賬不平,從而造成記賬隨意,手續不清、差錯嚴重、會計資料散失,賬目混亂、財產不實、數據失真,使會計工作所採集、加工、傳輸的會計信息失去了可靠的保證,會計工作在企業的生產經營過程中發揮不了其核算、監督和管理等作用。
3.偽造、變造會計資料
一些單位為了掩蓋真實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任意偽造、變造虛假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更有甚者,某些會計人員違反會計職業道德,不認真執行《會計法》賦予的會計監督等職權,參與違法違紀活動甚至為違法違紀活動出謀劃策,少報、隱匿收入,虛增開支,對一些不合法的收支事項,通過採用不正當的手段,改變其真象,使其合法化,高估資產、低估負債,不按規定計算成本,隨意多轉或少轉成本,使成本、費用成為增減利潤的調節器,私設小金庫,轉移投資、聯營所得,隱匿回扣、佣金、折扣。部分會計事務所、註冊會計師也參與企業的會計造假。據新華社2005年9月28日報導,2004年5月至9月,審計署對16家具有上市公司審計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業務質量檢查時發現,有14家會計師事務所的37名註冊會計師出具的19份審計報告存在失實或疏漏。這些問題,不僅擾亂了正常的會計基礎工作程式,同時嚴重削弱了會計職能作用的有效發揮,使單位內部的財務收支處於失控狀態,給單位的經營管理帶來消極影響,也容易因提供虛假的會計信息,而給國家巨觀經濟決策造成失誤,同時,會計基礎工作的混亂無序,也加劇了社會經濟秩序的混亂。

4.會計人員素質參差不齊
據統計,截至2004年底,全國共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會計人員有956萬,其中具有高級會計師資格的有6.8萬,占0.7%;具有會計師資格的有115萬,占12%;具有助理會計師及會計員資格的有395萬,占41.3%。執證會計人員中,具有大專學歷的有303萬,占31.7%,具有本科學歷的有113萬,占11.8%;具有碩士(含其他專業)以上學歷的人數僅有3.2萬,占0.33%。由此可見,儘管近年來會計人員的整體素質穩步提高,但我國低層次的會計人員所占比例仍然較高,部分會計人員對會計基礎工作方面的知識知之不多,從而對會計基礎工作無所適從,造成會計基礎工作混亂。在一些會計基礎薄弱,會計人員業務量少的單位,會計人員能力得不到鍛鍊,會計人員缺乏科學的理論指導和嚴格的業務訓練,另一方面部分單位忽視了對會計人員的日常考核和繼續教育,知識更新的管理環節存在弱化現象,使會計人員的實際業務水平大打折扣。
5.固定資產管理失控
固定資產增減不記賬,對於接受捐贈、以舊換新的固定資產不記賬,許多會計人員甚至根本不知道如何進行會計處理;已經報廢的資產不作賬務處理,長期掛賬;在日常會計核算中,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賬面與實際嚴重不符。
6.會計電算化管理水平不高,既懂會計又懂計算機的複合型人才缺乏
目前很多單位特別是鄉鎮企業及民營中小企業,仍是手工記賬,且會計素質高低不齊,會計科目使用不規範,不同性質會計科目混用,一些重要會計政策不明晰,會計處理方法的選用不能遵循一貫性原則、重要性原則、實質重於形式原則。

實現途徑

多年來,黨和政府十分重視會計工作和會計基礎工作,國家有關部門先後發布了《會計法》、《會計人員工作規則》、《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等法規和制度,以規範和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在當前形勢下,針對各單位在會計基礎工作中所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應採取以下措施完善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管理。
1.進一步完善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加強會計基礎工作管理
單位內部會計管理制度,是各單位根據國家會計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單位的經營管理和業務管理的特點和要求而制定的旨在規範單位內部會計管理活動的制度和辦法,具體包括以下內容:(1)內部會計管理體系;(2)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度;(3)帳務處理程式制度;(4)內部牽制制度;(5)稽核制度;(6)原始記錄管理制度;(7)定額管理制度;(8)計量驗收制度;(9)財產清查制度;(10)財務收支審批制度;(11)成本核算制度;(12)財務會計分析制度等。建立健全單位內部會計管理制度,是貫徹執行國家會計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保證單位會計工作有序進行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強會計基礎工作的重要手段。只有進一步建立健全單位內部會計管理制度才能使會計管理工作滲透到生產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各個方面,使內部會計管理工作的程式、方法、要求等制度化、規範化,也才能保證會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可據可依,規範有序,才能保證會計工作在單位經濟管理中發揮應有的作用。
2.加強宣傳教育,提高財會人員的政治素質
當前會計基礎工作中所存的問題有些是個別的財會人員因政治覺悟不高參與違法違紀,因此,必須採取各種措施,廣泛宣傳、學習國家的有關會計法律、法規制度,提高有關人員特別是財會人員的政治素質,改正他們思想上的一些不正確認識,積極引導財會人員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會計法律、法規、制度等,使他們在辦理具體的會計事務中,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敢於抵制歪風邪氣,同一切違法亂紀行為作鬥爭,使廣大財會工作者,視加強會計基礎工作成為自覺的行動。
3.加強業務學習,提高財會人員的業務素質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單位的經濟活動更加複雜多樣,任何單位的經濟業務都要直接或間接地受到有關法律、規章的規範,會計核算、會計監督變得異常艱巨,從事財務會計管理工作不了解、不掌握這方面的知識容易使單位的經營管理工作走入法律的“盲區”或“誤區”,這就要求財會人員不斷加強業務學習熟悉並能正確執行國家的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方針政策,熟練掌握本行業本單位業務管理的有關知識,只有這樣才能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素質,更好地履行會計核算、會計監督,參加企業全面管理的職責,並結合單位的具體情況切實貫徹執行《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有關規定,加強單位的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
4.建立健全檢查和監督制度,加大執法力度
要進一步規範會計基礎工作,提高會計工作質量,還必須建立健全檢查和監督制度,政府各級部門、企業主管部門或上級業務主管部門要大力加強對基層會計工作規範化的監督檢查力度,做到對下屬單位的會計基礎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同時各單位要結合自己的具體情況,通過各種形式進行定期的自我檢查,以保證會計工作的規範化,使會計信息能真實的反映單位的財務狀況。美國20年代經濟危機前後,虛假會計信息充斥證券市場,政府通過法律形式將會計責任明確界定給企業經營負責人,違法亂紀者給予重罰,較好地杜絕了虛假會計信息的泛濫。這一經驗,值得我們學習和推廣。
總之,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工作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工作,是一項經常性持久性的工作,各單位要認真學習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在實際工作中從最基本的工作環節抓起,認真貫徹執行《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各項規定,提高會計工作的質量,充分發揮會計的職能,為單位的經營管理提供全面、真實、可靠的會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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