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首席大法官,中華人民共和國黨和國家領導人之一。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任免,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首任最高法院長是沈鈞儒同志,現任最高法院長、首席大法官是周強同志。

基本信息

職級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第十八條規定,法官的級別分為十二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為首席大法官,二至十二級法官分為大法官、高級法官、法官。根據該法,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即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首席大法官。

歷屆

​歷屆 圖片​
第一任院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第一任院長、中華人民共和國首席大法官
沈鈞儒
沈鈞儒(1875年1月2日―1963年6月11日),字秉甫,號衡山,浙江嘉興人,清光緒進士,早年留學日本法政大學。回國後先後參加立憲運動、辛亥革命,後又參與護法運動,反對曹錕賄選。致力於新文化運動,五四運動期間,撰文提倡新道德,新文化。曾任國會議員、廣東軍政府總檢察廳檢察長。他從一個科舉出身的進士成為一個堅強的民主主義者,進而成為中國共產黨的親密戰友和傑出的黨外共產主義戰士。新中國成立後,沈鈞儒歷任第一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第一、二、三屆全國政協副主席,第一、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民盟中央主席等職,是我國德高望重的老一輩國家領導人之一。
沈鈞儒 沈鈞儒
第二任院長
董必武​
董必武是中國共產黨的創始人之一,偉大的馬克思主義者,傑出的無產階級革命家,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元勛,黨和國家的卓越領導人,中國社會主義法制的奠基者。他為中國人民的解放事業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作出了卓越的貢獻,建立了不朽的功勳。
董必武 董必武
​第三任院長
謝覺哉
謝覺哉(1884年5月—1971年6月15日),原名:謝維鋆,字煥南,別號覺哉,亦作覺齋。男,漢族,謝覺哉生於湖南省寧鄉縣的一個農民家庭。是清末秀才。192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延安五老”之一、著名的學者和教育家、傑出的社會活動家、法學界的先導、人民司法制度的奠基者。
謝覺哉 謝覺哉
​第四任院長
楊秀峰
楊秀峰(1897年2月27日—1983年),原名碧峰,字秀林。1897年出生於直隸省(河北)遷安縣楊團堡村的一個書香門第。中國共產黨的優秀黨員,久經考驗的無產階級革命家,忠誠的共產主義戰士。傑出的教育家、法學家,我國公安政法戰線的傑出領導人。全國解放後,任河北省人民政府主席,高教部部長,教育部部長,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為中共八屆中央委員,五屆人大常委,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
楊秀峰 楊秀峰
​第五任、第六任院長
江華
江華(1907年8月1日——1999年12月24日),原名虞上聰,湖南省江華瑤族自治縣人。原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常務委員,中共浙江省委書記、第一書記、浙江省政協主席、浙江省軍區政委、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庭長。
江華同志是中國共產黨的優秀黨員,忠誠的共產主義戰士,久經考驗的無產階級革命家,我黨黨務工作和政法戰線的傑出領導人
江華 江華
​第七任院長
鄭天翔
鄭天翔(1914.09.09~2013.10.10),男,曾用名鄭庭祥,內蒙古自治區(原綏遠省)涼城縣人,中國共產黨優秀黨員,久經考驗的忠誠的共產主義戰士,無產階級革命家,中國政法戰線的傑出領導人,原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中共第七次、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第五屆全國人大代表。在黨的十二大、十三大上,均當選為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在中共十二屆二中全會上,當選為中央整黨工作指導委員會委員。在“12.9”抗日救亡運動中,鄭天翔與裴鴻昌、武新宇、李舞琴、梁化之(梁寒冰)等同志組織晉綏旅京同學抗日聯合會,在中國革命和建設中作出了傑出的貢獻。20世紀90年代,鄭天翔時時關注著家鄉的發展變化,多方奔走,爭取國家交通部、內蒙古自治區交通廳的支持,最終為涼城修通了通往呼市的油路,緊接著又修通了豐涼、集涼油路,徹底扭轉了涼城縣交通閉塞的局面。2013年10月10日20時,鄭天翔同志因病在中國北京逝世,享年99歲。
鄭天翔 鄭天翔
​第八任、第九任院長
任建新
任建新,1925年8月生,山西汾城(今襄汾)人,1948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並參加工作,北京大學工學院化學工程系肄業,律師。曾任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共中央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
任建新 任建新
​第十、第十一任院長
肖揚
男,漢族1938年8月生,廣東河源人,1966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62年1月參加工作,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畢業,大學學歷。2008年12月被推選為中國法官協會名譽會長。中共第十五屆、十六屆中央委員。
肖揚 肖揚
​第十二任院長
王勝俊
王勝俊(1946年10月—),男,漢族,安徽宿縣人;合肥師範學院歷史系畢業。1972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共產黨第十五屆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第十六、十七屆中國共產黨委員。曾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政法委員會秘書長,副總警監警銜。現任中共十八屆中央委員,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王勝俊 王勝俊

現任

簡介

現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現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
2013年3月15日(星期五)上午9時,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五次全體會議,決定國務院總理的人選;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委員的人選;選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選舉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周強當選為第十三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1960年4月出生的周強也是胡春華孫政才之後,中國第三位“60後”黨和國家領導人。值得一提的是,周強同時還是繼肖揚之後最高人民法院又一位“五院四系”法學科班出身的最高法院長。

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國最高審判機關,領導和監督地方各級法院、專門法院的審判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規定,“法官的級別分為十二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為首席大法官,二至十二級法官分為大法官、高級法官、法官。”周強顯然已成為首席大法官。

周強是湖北黃梅人,20世紀70年代曾當過2年知青。因文革中斷的高考制度在1977年恢復,雖然當年冬天僅有27萬人從參加考試的570多萬人中脫穎而出,然而,“77級”以及後來的“78級”、“79級”堪稱高等教育史上空前絕後的幾屆大學生,他們當中集中沉積了10餘年無法正常升學的優秀“讀書種子”。

1985年取得法學碩士學位畢業後,周強進入法務部工作,歷任法務部法規司法律法規處副處長、處長、辦公廳副主任、法制司司長等職(期間:1993年3月至1993年9月,他曾掛職任廣東省深圳市司法局局長助理)。1995年11月,他被增補為共青團中央書記處書記,從此離開法務部。

1997年11月,周強當選團中央書記處常務書記;次年6月,在共青團十四屆一中全會上,38歲的周強接替比他年長5歲的李克強,當選團中央書記處第一書記;五年後,共青團十五屆一中全會上,周強連任,從而成為1978年以來在該職位上任期最長者。

2005年4月,周強以全國青聯名譽主席身份,獲得聯合國環境規劃署首屆“地球衛士獎”。當年的團中央機關同事回憶周強時說,他講過一句能代表他工作風格的話:“要做青年友,不做青年官”,令人印象深刻

經歷了十年多的共青團工作歷練之後,2006年9月,46歲的周強出任湖南省代省長,2007年2月當選省長,從而成為當時中國最年輕的省長;2010年4月,出任湖南省委書記。2006年的湖南,剛曝出郴州等地系列腐敗大案;剛履新的周強被湖南民眾寄予蕩滌官場的厚望。上任演講中,周強承諾:常懷感激之情,常葆進取之心,常存敬畏之念,清清白白做人,乾乾淨淨做事。

周強履新湖南伊始,湖南省宣布,將轄內55個行政執法部門的“權力清單”公布於眾。這被視為有法科背景的周強帶給湖南的第一個變化,“陽光執法”成為他向湖南展示的決心。不足半年,周強走遍了全省14市州。

出任湖南省委副書記、代省長、省長,成為當時全國最年輕的省長之一。2010年4月,在張春賢調任新疆自治區黨委書記時,周強按“省長升任省委書記”路徑獲擢升為湖南一把手。

主政湖南省快屆滿3年之際,同時也是離開政法系統18年後,擁有法學碩士學位的周強2013年3月15日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身份重返中國政法系統任職。在最高人民法院3月17日召開的領導幹部大會上,周強表示,我們要接好人民法院事業的“接力棒”,不斷把人民法院工作推向前進。

對於法學科班出身的周強執掌最高法,新華社引述全國政協委員、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劉紅宇說,希望在未來的司法體制改革中,法院系統繼續強化司法權威,培養高素質的法官,進一步保障案件當事人和律師的各項訴訟權利,公開重大有影響案件的審判進程,自覺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履歷

1976-1978年湖北省黃梅縣獨山公社周邊大隊插隊知青
1978-1982年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學習
1982-1985年西南政法學院研究生院民法專業碩士研究生
1985-1989年法務部政策研究室法規處幹部、主任科員,法規司法律法規處主任科員
1989-1991年法務部法規司法律法規處副處長
1991-1993年法務部法規司法律法規處處長(其間:1993.03-1993.09掛職任廣東省深圳市司法局局長助理)
1993-1995年法務部辦公廳副主任、部長辦公室主任
1995-1995年法務部法制司司長
1995-1997年共青團中央書記處書記
(1995.09-1996.07中央黨校一年制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1997-1998年共青團中央書記處常務書記
1998-2006年共青團中央書記處第一書記(其間:2005.11-2006.01中央黨校省部級幹部經濟體制改革專題研究班學習)
2006-2006年湖南省委副書記、代省長,共青團中央書記處第一書記
2006-2007年湖南省委副書記、代省長
2007-2010年湖南省委副書記、省長
2010-2010年湖南省委書記
2010-2013年湖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3-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中共第十六屆、十七屆、十八屆中央委員。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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