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強[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周強[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周強,男,漢族,1960年4月生,湖北黃梅人,西南政法學院研究生院民法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法學碩士。1976年8月參加工作,1978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第十六、十七、十八屆中央委員。現任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委員,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首席大法官,中華司法研究會會長,中央政法委委員。

基本信息

個人履歷

周強周強
1976年07月——1978年09月,湖北黃梅縣獨山公社知青;

1978年09月——1982年07月,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學生;

1982年09月——1985年07月,西南政法大學研究生院民法專業研究生;

1985年08月——1995年10月,法務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法規處幹部、法規司法律法規處主任科員、副處長、處長(期間1993年03月——1993年09月,掛職任深圳市司法局局長助理)、辦公廳副主任兼部長辦公室主任、法制司司長;

1995年10月——1997年11月,團中央書記處書記(1995年09月——1996年07月,中央黨校一年制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員);

1997年11月——1998年06月,團中央書記處常務書記;

1998年06月——2006年12月,團中央書記處第一書記,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委員,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委員;

2006年09月——2007年02月,中共湖南省委副書記、省人民政府代省長;

2007年02月,湖南省十屆人大五次會議當選湖南省人民政府省長

2008年01月,湖南省十一屆人大一次會議再次當選湖南省人民政府省長;

2010年04月,任湖南省委書記;

2010年09月,當選湖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

2011年11月,當選為湖南省第十屆省委書記;

2012年12月05日,周強不再兼任湖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職務;

2013年03月15日,當選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2015年07月,任中華司法研究會會長;

2017年11月,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中央政法委委員。

2018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中共第十六屆、十七屆、十八屆、十九屆中央委員 。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第九屆、第十屆、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

人物相關

司法公正

周強周強
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10月28日公開發布《關於切實踐行司法為民大力加強公正司法不斷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各級人民法院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關於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大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法治建設的重要論述,積極回應人民民眾對於新時期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切實踐行司法為民,大力加強公正司法,不斷提高司法公信力,充分發揮人民法院的職能作用。

意見》全文總計9個部分45個條文1萬餘字,內容豐富,思想深刻,幾乎涵蓋人民法院執法辦案、隊伍建設等所有工作領域,系最高人民法院新一屆黨組認真總結提煉以往歷屆黨組工作經驗,結合當前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充分調查研究後形成的一份綱領性檔案。諸多參與過調研論證的專家學者紛紛表示,《意見》體系完整,內容全面,目標明確,要求具體,非常務實,可謂最高人民法院新一屆黨組的“一號檔案”,人民法院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的發展路徑和工作目標,一覽無遺。

司法公開

2013年11月27日,全國法院司法公開工作推進會廣東省深圳市召開。同時,中國裁判文書網與各高院裁判文書傳送平台舉行了聯網儀式,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主持儀式並親自啟動了平台開通水晶按鈕。此舉意味著全國3000多家法院的裁判文書將集中傳送到統一的網路平台上公布。

周強發表重要講話中指出,2013年以來,為貫徹中央關於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總體部署,推進陽光司法,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建立完善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執行信息公開三大平台,並選擇部分法院開展試點工作。這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公開的一項重大舉措。各級人民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以“天平工程”建設為基本載體,努力實現三大平台的一體建設和整體推進,充分發揮現代信息技術的重要作用,推動深化司法公開工作取得實質性進展。努力實現陽光司法,不斷提升司法公信力,讓人民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藉助新媒體推進司法公開方面推出新舉措,官方微博@最高人民法院在新浪網開通,官方微信(公眾號:最高人民法院)在騰訊網開通,標誌著最高人民法院在運用新媒體推進司法公開、加大民意溝通、主動拓寬人民民眾監督司法渠道等方面又邁出了新的步伐。

法治湖南

工作瞬間工作瞬間

依法治國是我國治國基本方略。建設法治湖南是對依法治國的有意義實踐和探索。2007年,有著法學背景的時任湖南省長的周強致力於依法治省,欲將法治湖南打造成湖南的

名片之一,並希望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在湖南能夠得到生動體現。

湖南從出台施行《湖南省行政程式規定》到《湖南省政府服務規定》,再到《法治湖南建設綱要》頒布實施,初步形成了以“一規劃、兩規定、六辦法”為主要內容的具有湖南特色的依法行政的制度體系。特別《法治湖南建設綱要》的出台,清晰勾畫出“法治湖南”建設總的路線圖,是湖南法治建設中重要的里程碑。

至此,法治湖南制度框架已經搭建完畢。短短四年,走完了幾十年的法治路,意義不小。

《湖南省行政程式規定》是全國首部行政程式法典,於2008年4月出台。當時,不僅全國性的統一的行政程式立法是一個空白,各省也沒有先例。用程式來規範行政權力的運行,無異於一次行政機關的自我革命。

《湖南省政府服務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正式出台,於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規定》是我國首部全面規範政府服務行為的省級政府規章,開創了政府服務法治化的先河。2010年4月16日,時任省長的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周強主持召開該《規定》起草座談會,親自啟動《規定》的起草工作。國務院法制辦、國家發改委等15個相關部委對《規定》(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見,給予悉心指導。起草過程中,共有省政府法制辦、省政府辦公廳等15家省直單位,近百人參與了起草、修改、協調等工作。《規定》(徵求意見稿)出台後,還通過省政府入口網站向社會公開,徵求了近700條意見建議。經過歷時1年的艱苦努力,《規定》順利出台。

2011年7月26日,中共湖南省第九屆委員會第十三次全會通過了《法治湖南建設綱要》,並於8月2日正式公布實施。這是全國第一份由省級黨委主導制定的《綱要》,從調研、起草到公布實施,歷時一年多的時間,僅較大的修改就有12次。

這份由中共湖南省委全會通過的地方法治建設綱領性檔案,一經公布即引起廣泛關注,因為它在地方法治建設領域有許多重要創新,結構完整,可操作性強,是在湖南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基本方略的全面體現。

第十三屆國家機構領導人

第十二屆國家機構領導人

歷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姓名 任期 任命日期
沈鈞儒 1949年10月—1954年9月 1949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第一次會議任命
董必武 1954年9月—1959年4月 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
謝覺哉 1959年4月—1965年1月 1959年4月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
楊秀峰 1965年1月—1975年1月 1965年1月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
江華 1975年1月—1978年3月 1975年1月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任命
江華 1978年3月—1983年6月 1978年3月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
鄭天翔 1983年6月—1988年4月 1983年6月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
任建新 1988年4月—1993年3月 1988年4月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
任建新 1993年3月—1998年3月 1993年3月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
肖揚 1998年3月—2003年3月 1998年3月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
肖揚 2003年3月—2008年3月 2003年3月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
王勝俊 2008年3月—2013年3月 2008年3月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
周強 2013年3月— 2013年3月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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