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米沙坦片

替米沙坦片

替米沙坦片,高血壓用於成年人原發性高血壓的治療。降低心血管風臉本品適用於年齡55歲及以上,存在發生嚴重心血管事件高風險且不能接受血管緊張素轉換酶(ACE)抑制劑治療的患者,以降低其發生心肌梗死卒中或心血管疾病導致死亡的風險。心血管事件的高風險包括冠狀動脈疾病,外周動脈疾病、卒中、一過性腦缺血發作或伴有終末器官損害證據的高危2型糖尿病(胰島素依賴或非胰島素依賴)病史。替米沙坦還可以與其他必要的治療同時使用(例如降壓藥物抗血小板藥物或降脂藥)。不推薦替米沙坦與ACE抑制劑同時使用。

基本信息

成份

該品主要成份為替米沙坦,其化學名稱為:4'-[(1,4'-二甲基-2'-丙基[2,6'-二-1H-苯並咪唑]-1'-基)甲基]-[1,1'-二聯苯基]-2-羧酸。
分子式:C33H30N4O2
分子量:514.63

性狀

本品為白色或微黃色橢圓形片。

適應症

用於原發性高血壓的治療。

用法用量

替米沙坦膠囊羅布麻降壓片杜仲降壓片非洛地平緩釋片厄貝沙坦纈沙坦替米沙坦片
成人:
應個體化給藥,常用初始劑量為40mg(1片),每日一次。在20-80mg劑量範圍內,替米沙坦的降壓療效與劑量有關,若用藥後未達到理想血壓,可加大劑量,最大劑量為80mg(2片),每日一次。本品可與噻嗪類利尿藥如氫氯噻嗪合用,此類利尿藥與本品有協同降壓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用藥4至8周后才能發揮最大藥效,因此若欲加大藥物劑量時,應對此予以考慮。
腎功能不全的病人:輕或中度腎功能損害的病人,服用本品不需調整劑量。替米沙坦不能通過血液透析消除。
肝功能不全的病人:輕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每日用量不應超過40mg(1片)。
老年人:服用本品不需調整劑量。
兒童和青少年:對於兒童和18歲以下的青少年,本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數據尚未建立。

藥理作用

替米沙坦是一種特異性血管緊張素Ⅱ受體(ATⅠ型)拮抗劑。替米沙坦替代血管緊張素Ⅱ受體與ATⅠ受體亞型(已知的血管緊張素Ⅱ作用位點)高親和性結合。替米沙坦在ATⅠ受體位點無任何部位激動劑效應,替米沙坦選擇性與ATⅠ受體結合,該結合作用持久。替米沙坦對其他受體(包括AT2和其它特徵更少的AT受體)無親和力。上述其它受體的功能尚未可知,由於替米沙坦導致血管緊張素Ⅱ水平增高,從而可能引起的受體過度刺激效應亦不可知。替米沙坦不抑制人體血漿腎素,亦不阻斷離子通道。替米沙坦不抑制血管緊張素轉換酶Ⅱ,該酶亦可降解緩激肽作用增強導致的不良反應。在人體給予80mg替米沙坦幾乎可完全抑制血管緊張素Ⅱ引起的血壓升高。抑制效應持續24小時,在48小時仍可測到。首劑替米沙坦後3小時內降壓效應逐漸明顯。在治療開始後4周可獲得最大降壓效果,並可在長期治療中維持。替米沙坦治療如突然中斷,數天后血壓逐漸恢復到治療前水平,而不出現反彈性高血壓。在直接比較兩種高血壓藥物的臨床試驗研究中,替米沙坦治療組的患者乾咳發生率顯著低於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治療組。藥代動力學試驗已經研究了本品與地高辛、華法林、氫氯噻嗪、格列苯脲、布洛芬、撲熱息痛、氨氯地平等藥物的相互作用。如可升高地高辛平均波谷血藥濃度20%,與地高辛合用時,須監測地高辛血藥濃度。鋰劑與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合用,可引起可逆性的血鉀水平升高和毒性反應,與替米沙坦合用不能排除這種可能性,因此與鋰劑合用時應小心監測血鉀水平。

不良反應

在安慰劑對照試驗中,替米沙坦(41.4%)的不良事件總發生率和安慰劑(43.9%)相似。不良事件的發生和劑量無相關性,與患者性別、年齡和種族亦無關。以下所列的不良反應是從臨床試驗中接受替米沙坦的治療的5788名高血壓患者累計得到的。
不良反應按發生頻率分為:
非常常見(>1/10);常見(>1/100,<1/10);少見(>1/1000,<1/100);罕見(>1/10000,<1/1000);非常罕見(<1/10000)
全身反應:
常見:後背痛(如坐骨神經痛)、胸痛、流感樣症狀、感染症狀(如泌尿道感染包括膀胱炎)
少見:視覺異常、多汗
中樞和外周神經系統
常見:眩暈
胃腸道系統
常見:腹痛、腹瀉、消化不良、胃腸功能紊亂
少見:視覺異常、多汗
肌肉骨骼系統
常見:關節痛、腿痙攣或腿痛、肌痛
神經系統:
少見:焦慮
呼吸系統:
常見: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咽炎和鼻炎
皮膚和附屬檔案系統:
常見:皮膚異常如濕疹
另外,自替米沙坦上市後,個別病例報告發生紅斑、瘙癢、暈厥、失眠、抑鬱、胃部不適、嘔吐、低血壓、心動過緩、心動過速、呼吸困難、嗜酸粒細胞增多症、血小板減少症、虛弱、工作效率下降。與其它血管緊張素Ⅱ拮抗劑相似,極少數病例報導出現血管性水腫、蕁麻症和其它相關不良反應。
實驗室發現:與安慰劑相比,替米沙坦治療組偶有發現血紅蛋白下降或尿酸升高。血肌酐或肝臟酶的升高替米沙坦和安慰劑相似或低於安慰劑。

禁忌

對本品活性成份及任一種賦形劑成份過敏者;

妊娠中末期及哺乳期者;
膽道阻塞性疾病患者;
嚴重肝功能不全患者;
嚴重腎功能不良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分鐘)

藥物相互作用

1.鋰劑鋰劑與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合用,可引起可逆性的血鋰水平升高和毒性反應。也有個別病例是鋰劑與血管緊張素Ⅱ受體提起拮抗劑合用時引起的。因此,鋰劑和本品合用須慎重。如需合用,則合用期間應監測血鉀水平。
2.有些藥物可影響血鉀水平或引起高鉀血症(如ACE抑制劑、保鉀類利尿藥、鉀離子利尿藥、鉀離子補充劑、含鉀的鹽替代品、環胞菌素A或其它藥物如肝素鈉);如果本品需與這些藥物合用,建議監測血鉀水平。基於使用其它影響腎素-血管緊張素系統藥物的經驗,本品與上述藥物合用,可致血鉀水平升高(參見注意事項)。
3.藥代動力學試驗已經研究了本品與地高辛、華法林、氫氯噻嗪、格列苯脲、布洛芬、對乙醯氨基酚、氨氯地平等藥物相互作用。可升高地高辛平均波穀穀血藥濃度20%(個別病例升高39%),因此須監測地高辛血漿峰濃度。
4.本品可加強其它抗高血壓藥物的降壓效果。其它臨床上有相互作用尚不能證實。
5.基於其藥理學特性,下述藥物可加強抗高血壓藥物包括替米沙坦的降壓效果:巴氯芬、氨磷汀。另外,酒精、巴比妥類藥物、鎮靜安眠藥或抗抑鬱劑可增強體位性低血壓效應。
6.當與替米沙坦合用時,辛伐他汀代謝物(辛伐他汀酸)的Cmax有輕度升高(1.34倍)且消除加速。

藥物過量

尚無過量使用的病例報告。替米沙坦過量的最可能表現為低血壓和心動過速,心動過緩也可能發生。替米沙坦不能經血液透析清除。一旦發生過量,應對患者做密切觀察,並做對症和支持治療。治療應根據服藥的時間和症狀的嚴重性。推薦的措施包括催吐和/或洗胃。活性炭治療過量可能有效。應密切監測血電解質和肌酐。若發生低血壓,患者應平臥,並儘快補充鹽分和擴容。

藥物毒理

藥理
替米沙坦是一種口服起效的,特異性血管緊張素Ⅱ(AT1型)拮抗劑,與血管緊張素Ⅱ受體AT1亞型(已知的血管緊張素Ⅱ作用位點)呈高親和性結合,該結合作用持久,但無任何部分激動劑效應。由於替米沙坦導致血管緊張素Ⅱ水平增高,從而可能引起的受體過度刺激效應亦不可知。替米沙坦可致醛固酮水平下降。替米沙坦不抑制人體血漿腎素,亦不阻斷離子通道。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激酶Ⅱ)亦可降解緩激,由於替米沙坦不抑制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故不會出現緩激肽作用增強導致的不良反應。替米沙坦對其他受體(包括AT2和其它特徵更少的AT受體,功能尚不清楚)無親和力。
在人體,給予80mg替米沙坦幾乎可完全抑制血管緊張素Ⅱ引起的血壓升高,抑制效應持續24小時,在48小時仍可測到。
首劑替米沙坦後3小時內降壓效應逐漸明顯。在治療開始後4周可獲得最大降壓效果,並可在維持。
動態血壓監測顯示,服藥後降壓效果持續超過24小時,包括下次給藥前的4小時。這一結果在安慰劑對照的臨床實驗研究中得到證實:服用替米沙坦40mg和80mg後波谷與波峰的比值持續地在80%以上。
恢復到基線SBP有明顯的劑量-時間依賴關係。此方面關於DBP的數據不一致。
對於高血壓患者,替米沙坦可降低收縮壓及舒張壓而不影響心率。替米沙坦的抗高血壓效果與其它類型的抗高血壓代表藥物具有可比性(臨床實驗研究進行了替米沙坦與氨氯地平、阿替洛爾、依那普利、雙氫氯噻嗪、氯沙坦和賴諾普利的比較)。
替米沙坦治療如突然中斷,數天后血壓逐漸恢復到治療前水平,不出現反彈性高血壓。
在直接比較兩種抗高血壓藥物的臨床實驗研究中,替米沙坦治療組的患者乾咳發生率顯著低於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治療組。
替米沙坦對於改善死亡率和心血管疾病患病率的作用目前尚無可知。
毒理研究
在臨床前安全研究中所用的劑量,與臨床治療劑量相當,能引起紅細胞指數(紅細胞、血紅蛋白、紅細胞壓積)降低和腎臟血液動力學改變(血尿素氮與肌酐增加)以及血壓正常的動物血鉀升高。在狗可見腎小管擴張及萎縮。大鼠和狗也可見消化道黏膜損傷(糜爛,潰瘍或炎症)。這些藥理學不良反應,從臨床前研究得知是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和血管緊張素Ⅱ拮抗劑共有的反應,可以使用口服鹽類補充劑預防
在上述兩個種屬都可見血漿腎素活性增高與腎小球近球細胞肥厚/增生。上述變化,亦是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和其它血管緊張素Ⅱ拮抗劑共有的反應,無臨床特異性。
動物實驗顯示,替米沙坦對於胎仔產後發育有些潛在的不良影響,包括體重減輕,睜眼延遲,死亡率增高。
體外實驗未發現致突變性和相關的誘變活性,在小鼠和大鼠實驗中未發現致癌性。

藥代動力學

吸收:口服後替米沙坦被迅速吸收,絕對生物利用度平均值約為50%.替米沙坦與食物同時攝入時,藥時曲線下面積(AUC0-∞)面積減少6%(40mg劑量)到19%(160mg劑量)。空腹或飲食狀態下服用替米沙坦3小時後血漿濃度近似。AUC的輕度降低不會引起療效降低。

分布:替米沙坦大部分與血漿蛋白結合(>99.5%),主要是白蛋白與α-1酸糖蛋白。平均穩態表觀分布容積(Vss)約為500L。
代謝:替米沙坦通過母體化合物與葡糖苷酸結合代謝。結合產物無藥理學活性。
消除:替米沙坦按照二次冪藥代動力學消除,最終清除半衰期>20小時。最大血漿濃度(Cmax)不隨劑量增加而成比例增加,藥時曲線下面積(AUC)也不完全隨劑量增加而成比例增加。以推薦劑量服用時,未見臨床相關的替米沙坦蓄積作用。血漿濃度女性高於男性,但對療效無影響。口服(或靜注)時替米沙坦幾乎完全隨糞便排泄,主要以未改變的化合物形式排出。累積尿液排泄小於劑量的2%.總血漿清除率(CLtot)(約1000ml/min)與肝血流(約1500ml/min)相比較高。
老年:替米沙坦藥代動力學在老年人和年輕人無差異。
腎功能不全:進行透析的腎功能不全患者血漿濃度較低。替米沙坦在腎功能不全患者與血漿蛋白高度結合,透析不能清除。腎功能不全患者替米沙坦半衰期不變。
肝功能不全:藥代動力學研究顯示肝功能不全患者絕對生物利用度增加約為100%.清除半衰期在肝功能不全患者不變。

注意事項

肝功能不全:本品不得用於膽汁淤積、膽道阻塞性疾病或嚴重肝功能障礙的患者,因為替米沙坦絕大部分通過膽汁排泄,而這些患者對本品的清除率可能降低。本品應慎用於輕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
腎血管性高血壓:對於雙側腎動脈狹窄或單例功能腎腎動脈狹窄的病例,使用可影響腎素-血管緊張素-醛固酮系統的藥物其導致嚴重的低血壓和腎功能不全的危險性增高。
腎功能不全和腎移植患者:本品不得用於嚴重腎功能不全患者(肌酸酐清除率<30ml/min,參見禁忌症)。對於腎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品期間,應定期檢測血鉀水平及血肌酐值。尚無新近進行腎移植後短期內的患者使用本品的資料。
血容量不足患者:對於因使用強利尿劑治療、限鹽飲食、噁心或嘔吐引起血容量不足或血鈉水平過低的患者,服用本品,特別是初次服用後,可能導致症狀性低血壓。因而,在使用本品之前,應先糾正血鈉及血容量水平。
與刺激腎素-血管緊張素-醛固酮系統有關的其它情況:對於血管張力以及腎功能主要依賴於腎素-血管緊張素-醛固酮系統活性的病人(如嚴重充血性心力衰竭或包括腎動脈狹窄的腎臟疾病的患者),使用可影響該系統的藥品,可引起急性低血壓,高氮血症,少尿,或罕見急性腎功能衰竭
原發性醛固酮增多症:抑制腎素-血管緊張素-醛固酮系統的抗高血壓藥物通常對原發性醛固酮增多症的患者無效。因此本品不推薦用於該類患者。
主動脈瓣或二尖瓣狹窄、阻塞性肥厚性心肌病:與使用其他血管擴張劑相同,主動脈瓣或二尖瓣狹窄、阻塞性肥厚性心肌病患者使用本品應特別注意。
電解質不平衡:高鉀血症使用可影響腎素-血管緊張素-醛固酮系統的藥品,可能引起高鉀血症,尤其對於腎功能不良和/或心衰及糖尿病患者。但對於有此危險性的患者,服用本品期間,應嚴密監測血鉀水平。基於使用其它影響腎素-血管緊張素-醛固酮系統藥物的經驗,本品與保鉀類利尿藥、鉀離子補充劑、含鉀的鹽替代品或其它可升高血鉀水平的藥物(如肝素)合用可致血鉀水平升高,因此與本品合用應謹慎(參見藥物相互作用)。
其它:與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相類似,本品與其它血管緊張素拮抗劑的降壓效果在黑人低於對其它人種的療效,這可能與黑人高血壓人群的低腎素狀態占較高優勢有關。和其它抗高血壓藥物一樣,對於患者缺血性心臟病或缺血性心血管疾病的患者,過度降壓可以引起心肌梗塞或中風。
對駕駛和操作機器的影響:未研究本品對駕駛和操作機器的影響。但是在駕駛或操作機器時必須注意,抗高血壓治療有時會引起頭暈和瞌睡。

規格

鋁箔包裝,7片/盒,14片/盒,28片/盒。

貯藏

遮光,密封保存。

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H20070121鄭州復升藥業有限公司
國藥準字:J20040100;進口藥品註冊證號:H20040437。

孕婦用藥

妊娠期使用:尚無足夠數據顯示本品能否用於妊娠婦女。動物試驗未顯示致畸性,但顯示胚胎毒性。因此慎重起見,在妊娠前三個月不要使用替米沙坦。在計畫妊娠之前,應採取適宜的替代療法。在妊娠的中末期(第二及第三個月期間),直接作用於腎素-血管緊張素系統的藥物可導致胎兒的損傷甚至死亡,因此替米沙坦禁用於妊娠中末期。一旦確診妊娠,應儘快停用本品。

哺乳期使用:由於本品是否經乳汁排出尚不得而知,故哺乳期間禁用本品。

臨床研究

功效主治:用於原發性高血壓的治療。

化學成分:替米沙坦

藥理作用:替米沙坦是一種特異性血管緊張素Ⅱ受體(ATⅠ型)拮抗劑。替米沙坦替代血管緊張素Ⅱ受體與ATⅠ受體亞型(已知的血管緊張素Ⅱ作用位點)高親和性結合。替米沙坦在ATⅠ受體位點無任何部位激動劑效應,替米沙坦選擇性與ATⅠ受體結合,該結合作用持久。替米沙坦對其他受體(包括AT2和其它特徵更少的AT受體)無親和力。上述其它受體的功能尚未可知,由於替米沙坦導致血管緊張素Ⅱ水平增高,從而可能引起的受體過度刺激效應亦不可知。替米沙坦不抑制人體血漿腎素,亦不阻斷離子通道。替米沙坦不抑制血管緊張素轉換酶Ⅱ,該酶亦可降解緩激肽作用增強導致的不良反應。在人體給予80mg替米沙坦幾乎可完全抑制血管緊張素Ⅱ引起的血壓升高。抑制效應持續24小時,在48小時仍可測到。首劑替米沙坦後3小時內降壓效應逐漸明顯。在治療開始後4周可獲得最大降壓效果,並可在長期治療中維持。替米沙坦治療如突然中斷,數天后血壓逐漸恢復到治療前水平,而不出現反彈性高血壓。在直接比較兩種高血壓藥物的臨床試驗研究中,替米沙坦治療組的患者乾咳發生率顯著低於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治療組。
藥物相互作用:藥代動力學試驗已經研究了本品與地高辛、華法林、氫氯噻嗪、格列苯脲、布洛芬、撲熱息痛、氨氯地平等藥物的相互作用。如可升高地高辛平均波谷血藥濃度20%,與地高辛合用時,須監測地高辛血藥濃度。鋰劑與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合用,可引起可逆性的血鉀水平升高和毒性反應,與替米沙坦合用不能排除這種可能性,因此與鋰劑合用時應小心監測血鉀水平。
不良反應:在安慰劑對照試驗中,替米沙坦(41.4%)的不良事件總發生率和安慰劑(43.9%)相似。不良事件的發生和劑量無相關性,與患者性別、年齡和種族亦無關。
禁忌症:對本品活性成分及任一種賦形劑成分過敏者;妊娠及哺乳者;膽道阻塞性疾病患者;嚴重肝功能不全患者;嚴重腎功能不良患者禁用。

有效期

48個月。

執行標準

進口藥品註冊標準JX2000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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