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用虎

曾用虎,字君遇,自號盤隱居士,福建晉江人,慶元四年戊午(1198年)與曾從龍同榜舉人。開禧新元1205年補國學生,曾用虎“月書季考,率占上游”,於是被推薦登上仕版,初為建安戶曹掾,洗手奉職,調常州犇牛鎮,改秩知台州寧海,不久知南劍臨尤溪縣,擢通判福州,宋理宗紹定間(1228-1233年)知興化軍,進直秘閣知府事,提點江西刑獄併兼郡事,移轉運判官。理宗端平二年乙未(1235年)進直華文閣攝帥事。同年五月除尚書吏部郎中。

曾用虎重修莆田城

莆田城是曾用虎來莆任興化知軍時修建好的。一般說,有縣就有城,縣治城池少不了。但莆田置縣四百多年,到宋太平興國八年(983年)遷軍治於莆田,轉運使楊克讓才初築子城,以護官廨,周長二里三百十一步,拓土垣以環民居,版築草創,上覆以茅而已。到宣和三年(1121年),隨著社會經濟文化發展,莆田終於有了城池設施。始築城高一丈五尺,基厚半之,覆以磚瓦,周迥七里八十三步。引北澗水為濠,廣一丈,深六尺繞城而達到東南,與西南溝塹合。有城門五座,東曰望海,西曰肅清,南曰望仙,北曰望京,東北曰寧真。
紹定元年(1228年)汀、邵農民起義爆發,起義軍南下各州縣。莆田城牆久無修繕,四周破敗,失去防禦能力。城內富人聞起義軍南下,“鹹欲潰去”。那時是王克恭任知軍,直秘閣陳宓家居在莆,提出了重新修建莆田城建議,受到採納。王克恭積極籌集資金,廢寺廟捐不濟錢數萬,以助費用,但不久病亡於任上。接著,繼承者趙通判又卒。
曾用虎上任後,銳意繼往開來,把城池建設好。他親自考察地形,在原有基礎上加大加高,於紹定三年(1230年)春動工,至次年冬完工。新建成的莆田城周長七里有零(清乾隆《興化府莆田縣誌》為八里九十八丈八尺),建五門,上立樓櫓,巨麗突兀,既完且固,於是邦人始有生意。築城第二年,乃下令蠲夏稅一年,而以撙節贏餘代民納稅,以酬其勞。建平糴倉,出楮帑萬六十緡以為糴本,而益之以廢寺之谷,時其出入,使谷價常平。又建三步泄,溉田千頃;修太平廢陂,民號之曰“曾公陂”。凡捕盜必竟蹊隊,而豪右害民者必彈壓之。曾用虎卻自奉清苦,凡人情贈送,土木游觀,皆屏不用。莆人感之,為立生祠。
《重刊興化府志》評價曾用虎業績說:“為政處常易,處變難。凡事起於倉卒,安危治亂之分,非至明以見其幾,至剛以致其決,則禍變相尋未歇也……曾用虎繼來,惟前人之算是守,卒用成功。是數公者,可謂有定見矣。”充分肯定曾用虎重建莆田城功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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