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區公安局

曹妃甸區公安局

根據國務院關於曹妃甸區重要批示和河北省委相關批示,河北省公安廳批准,成立曹妃甸區公安局,正縣處級,隸屬唐山市公安局,取消原副縣級公安分局三個,即唐海縣公安分局、南堡開發區公安分局和曹妃甸工業區分局,並同時歸入新成立的的曹妃甸區公安局(正處級)。 河北省公安廳批准,成立曹妃甸區公安局,正縣處級,隸屬唐山市公安局,取消原副縣級公安分局三個,即唐海縣公安分局、南堡開發區公安分局和曹妃甸工業區分局,並同時歸入新成立的的曹妃甸區公安局。 主要領導河北省公安廳任命原唐山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么春雨為第一任曹妃甸區公安局局長(正縣處級),任命原路北區副區長、兼路北區公安分局局長李春為第一任曹妃甸區公安局政委(正縣處級)。

簡介

曹妃甸區公安局即曹妃甸公安局。根據國務院關於曹妃甸區重要批示和河北省委相關批示,河北省公安廳批准,成立曹妃甸區公安局,正縣處級,隸屬唐山市公安局,取消原副縣級公安分局三個,即唐海縣公安分局、南堡開發區公安分局和曹妃甸工業區分局,並同時歸入新成立的的曹妃甸區公安局(正處級)。

發展歷程

2012年7月11日,國務院批准同意撤銷唐海縣,設立唐山市曹妃甸區。將唐山市丰南區的濱海鎮、灤南縣的柳贊鎮劃歸唐山市曹妃甸區管轄。區人民政府駐唐海鎮墾豐大街23號。
唐山市曹妃甸區規格為副地廳級,實行“一縣兩區”的管理體制,即把唐海縣、曹妃甸工業區、南堡經濟開發區統一納入曹妃甸新區管理範圍,規劃面積1943.72平方千米,陸域海岸線約80千米,目前常住人口約22萬人。行政區劃包括原來的唐海縣全境、曹妃甸工業區、生態城、柳贊鎮(原屬灤南縣,2010年1月1日起改由曹妃甸新區實行整體託管,唐海縣代管)、濱海鎮(原屬丰南區,由南堡經濟開發區代管)。
河北省公安廳批准,成立曹妃甸區公安局,正縣處級,隸屬唐山市公安局,取消原副縣級公安分局三個,即唐海縣公安分局、南堡開發區公安分局和曹妃甸工業區分局,並同時歸入新成立的的曹妃甸區公安局。

主要領導

河北省公安廳任命原唐山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么春雨為第一任曹妃甸區公安局局長(正縣處級),任命原路北區副區長、兼路北區公安分局局長李春為第一任曹妃甸區公安局政委(正縣處級)。
曹妃甸公安局局長 么春雨(左三)

地址

原唐海縣公安分局原址,即唐海路與建設大街路口,建設
大街315號。郵政編碼:06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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