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縣

晉縣

晉縣即今河北省石家莊市晉州市,1991年撤縣為市(晉州市)。位於河北省中南部平原腹地、滹沱河流域,西距省會石家莊市50公里。下轄9個鎮1個鄉,3個城區辦事處,224個行政村。總面積619平方公里,總人口52萬。年全市國內生產總值59.99億元,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386元,農民人均純收入3774元。

簡介

晉縣,今河北晉州市。二00四年五月十八日至六月六日,我們在拜讀了河北館陶魏徵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劉清月先生所編著、於一九九八年十月,由香港黃河文化出版社出版、發行的《千秋金鑒魏徵》一書,重閱中國魏徵學會籌委會河北省晉州市魏徵研究會在一九九四年三月,由申建國主編、中國社會出版社出版、發行的魏徵研究會成立十周年紀念文集《論魏徵》中《魏徵的籍貫是河北省晉州市》一文和現有的大量文獻資料及實物證據的基礎上,進行兩相對照,感觸頗多。於是,就在處理其它多種業務和事務性工作的同時,用了十八天的時間,寫出了十二萬餘字的《再證魏徵籍貫(故里)是河北晉州》的新作,現將簡要結論,概述如下:

一、古之巨鹿郡下曲陽,即原本的晉縣,現今的河北省晉州市。對此,古今中外,包括館陶的同志在內,均皆認同,沒有一人表示質疑。魏徵的先祖是戰國時“四君子之一”的信陵君魏無忌之孫西漢高梁侯魏無知之五世裔孫魏歆,在西漢成帝劉驁(公元前32至7年在位)時,任巨鹿太守,初居下曲陽,此乃巨鹿魏氏之始。從漢至唐(隋、唐時下曲陽改稱定州鼓城),皆為大姓、名門、望族。魏徵系巨鹿魏氏的後裔,巨鹿堂及其衍派而出的光裕堂為該支的堂號,現在遷徒移居海內外的魏徵後裔(包括港、澳、台,新、馬、泰及其它國家)的魏氏家族宗親均予認可。

二、河北省館陶縣(原屬山東省,一九六四年劃歸河北省)之現域,雖確屬過秦始皇所置的三十六郡之一的巨鹿郡,但西漢以後隨著歷史沿革,已發生變化。尤其在魏徵之父魏長賢和他所出生的時代北齊之時,唯獨在下曲陽置巨鹿郡,轄藁城、毋極(今無極縣)兩縣,而當時的館陶縣已屬平陽郡,其後又屬武陽郡、魏州。這是歷史事實,館陶人也已證明,但它確與秦置的巨鹿郡無關。所以,巨鹿與魏州在地域上,已不是一郡,更不相接,而且非此二地之外的曲城、曲成,一在江蘇,一為掖縣,兩說者均認為非指,無可爭議。晉州人認為魏州轄域內決無“曲城”之地,而館陶今人所指的“曲城”,乃現在館陶縣與邱縣交界處的平堡村,春秋時稱“曲梁”,漢時改稱“平台”,而今人卻非要稱“曲(梁)城”,缺乏文獻史料、實跡可查考,立論不足,難以置信。所以,今人考察,巨鹿下曲陽在今藁城市東、晉州市西的方位,即春秋時的鼓國都城,現晉州市晉州鎮古城村一帶,也就是許多文獻、辭書上所註明的今河北晉縣(晉州)西,是正確的,而且作為權威性的《畿輔通志》,早就明確指出魏州所屬無“曲城”,曲城就是“巨鹿郡下曲陽”的簡稱,在正定府所轄的晉縣西。

三、在唐代的歷史文獻和有關的碑文記敘中,魏徵的籍貫均無謬誤。例如,吳兢所著的《貞觀政要》註明是“巨鹿人”,張說所撰的《唐故豫州刺史魏君碑》(魏徵第四子魏叔瑜)的碑文所言:“曰魏氏,巨鹿曲陽人也。女考太師鄭文貞公(即魏徵)致君皇極,配神清廟,故祖德胄系,敘於太宗之先碑矣”。還有魏載、魏哲、魏謨等人的墓誌和先廟碑銘,均明載為“巨鹿曲陽人”,系魏徵後裔。唐代人李延壽所編纂的《北史》、魏徵本人主編的《隋書》,在介紹巨鹿魏氏族人時,都堅持認為是“巨鹿下曲陽人”。對於魏徵的直系先人曾祖魏釗、祖魏彥、父魏長賢,加上魏徵,被後人譽為“千秋金鑒,三代遺直”,以及包括他的族兄魏收(見《魏書》、《北齊書》)、魏澹等十餘位魏氏名人,皆明確地記述為巨鹿下曲陽人,均無出現誤差。

四、唐後五代石晉(即後晉石敬瑭,公元936至942年在位)時,涿州歸義人劉煦編撰《舊唐書》,該著刊行時,距魏徵病逝三百年。劉煦在《舊唐書》列傳卷二十一,14584頁上,十分明確地寫著:“魏徵,字玄成,巨鹿曲城人也,父長賢,北齊屯留令。”曲城乃巨鹿郡下曲陽城的簡稱,後人已考定無疑。所以,《舊唐書》的編纂者劉煦儘管用了簡稱,給後人添了點兒麻煩,但他並不是錯誤,還是應當肯定的;而且可貴的是,他特別寫明魏徵的父親是魏長賢,曾任屯留令。這不僅完全符合歷史事實,而且為魏徵的家族世系屬巨鹿魏氏,提供了重要可靠的文字依據。因為從來無人否認過魏長賢的籍貫是巨鹿下曲陽,雖有文載說“近徒家相州之臨黃”,但“搬家”並不會導致籍貫的改變,這是人所共知的常理。

五、魏徵籍貫(故里)之誤,源始於北宋時期宋祁奉敕撰修的《新唐書》。該書的九十七列傳第16336頁上的魏徵列傳中說:“魏徵,字玄成,魏州曲城人,少孤落魄,棄產不營,有大志,通貫書術,隋亂,詭為道士”。在此處,他一方面,是在缺乏史實證據的情況下,把魏州和曲城這兩個根本毫不相干的地名連在了一起。故而,給後人造成了魏州所轄館陶的模糊概念,使得今人不得不按照他的思路在縣內去千方百計地尋找“曲城”的所在地。其實按照一般常規,在國家的正史的人物傳記中寫明籍貫時,具體到縣級,也就足夠了,有幾個人寫到鄉里、村裡的!那只能是在地方志中,才可以看得更詳盡一些。比如《晉縣誌》對魏徵的故里、故居連同他家的別業(趙魏、表業,現為龐表村)都記載的相當清楚、明白,毫不含糊;而館陶的“曲梁”,在《館陶縣誌》中僅有二十一個字古蹟變遷的情況介紹,卻沒有一字說這裡曾是魏徵的故鄉,就是明證。另一方面,他對《舊唐書》中“父長賢,北齊屯留令”這句十分重要的話,避而不寫,這樣就為歐陽修等人混淆魏徵原為巨鹿魏氏,增加了誤導,構成了所謂的館陶新說。然而,歐陽修在《新唐書》表十二,二十六頁起,16054頁的《宰相世系表》載:“館陶魏氏,本出兗州刺史衡曾孫珉始居館陶。珉孫彥,彥、釗、長賢。征,字玄成,相太宗”。在這裡,歐陽修明顯地出現了三點失實和失誤:一是“珉孫彥”的說法,明顯錯誤。因為魏彥是魏徵的祖父,不是魏珉的孫子,他們之間沒有直系的血緣關係,這是大家都熟知共認的;二是,他把魏徵的曾祖父魏釗放在了魏彥之後,有意造成一種模糊不清的假象,以證實魏徵乃珉之五世孫之說,顯然手法並不高明;三是,在長賢后,接寫“征,字玄成,相太宗”,並沒有明確地注清魏長賢與魏徵二人之間的父子關係,又給後人打了一個“馬虎眼”,至少是令人迷惑不定,半信半疑。還有一條,他在《宰相世系表》中列出的唐代六位魏氏宰相,先把魏玄同(字和初,相武后),排在其一,而把魏徵(字玄成,相太宗)列為其二,明顯地錯排了位置,而且把魏徵的五世孫魏謨也說成是魏州曲城人。這樣,就使得館陶的今人依據這些模糊不清的文字,錯認為晉州的今人有意拋棄魏玄同(因為魏玄同籍貫十分清楚,是定州鼓城,即唐時的晉州)不要,而非得爭搶魏玄成不可,而且說晉州人把他們兩人的名字弄混了,碑上的字跡看錯了,非說魏徵在晉州紀念性的碑和墓,是唐中宗李顯為魏玄同平反昭雪後復修的。非要問晉州人魏玄同的墓、碑在哪裡?對此,我們只能說一句話,叫做不知者不怪。究其根源,“館陶說”始誤於宋祁、歐陽修等人編纂的《新唐書》,我們是不必錯怪今人和今籍的。

六、魏徵及其先人均屬巨鹿魏氏,這一家族的世系和名人概況,現居的晉州人已經根據海內外提供的家譜文獻資料,從魏氏的第一始祖黃帝、第一姓祖魏萬至今四千餘年共一百三十八世的傳承序列,準確無誤地排出,其中並無《新唐書》中所說的館陶魏氏的魏衡和魏珉。倒是館陶人通過對魏舒(晉文帝時曾任侍中、尚書左僕射,即宰相)的籍貫和世系的考證,獲知並經查考,西漢兗州刺史魏衡、魏珉系任城魏氏(始祖為魏無知之另一玄孫魏漢),也屬於魏氏的望族,世代也出了不少高官名人,在今山東省微山縣和江蘇省沛縣一帶居多,他們系“大名堂”(因魏姓字義為大和地處大名府兩者相符而得名)的族人。與實為巨鹿魏氏的魏徵同祖(黃帝)、同宗(魏無忌、魏無知),但不同支(魏徵的巨鹿始祖是巨鹿太守魏歆,而不是任城始祖魏漢、兗州太守魏衡,也不是館陶魏氏的始祖魏珉),不同籍(祖籍巨鹿下曲陽,而不是《新唐書》中所說的魏州曲城,或者說館陶)。館陶魏氏實由任城魏氏而來。在這一點上,晉州說和館陶說兩者之間終於有了一致的結論。這應當首先感謝館陶同志的汗馬功勞和突出貢獻。

七、關於魏徵籍貫(故里)何在,目前雖有七、八種說法之多,但是,由於《新唐書》之誤,還是以晉州說和館陶說為主流,且各執一辭。專家、學者和文籍、辭書也自選其需,故而,出現了一說、並說、前後顛倒順序說、兩者相混說等等,眾說紛紜的現狀。然而,現居的晉州人經過近三年的努力,早於一九八六年十月二十六日《河北日報》第四版首發《魏徵籍貫是河北晉縣》的考證文章,已十分明確地詳述了晉州說的依據。在此之前,一九八六年六月十六日,根據時任中共河北省委副書記李文珊同志的指示精神,晉縣曾派人親赴館陶縣與當時該縣負責主管文化、文物和縣誌編寫的有關人士,進行面對面的座談和實地考察。是當時的館陶人用文字和口頭的形式表達出:因為經過他們多年的考證工作,本縣確實是“三無”(即縣誌無文字記載,現存無文化遺址,民間無口碑傳說)而“自我否定”之後,才得出“館陶說無事實依據”的結論;而且晉州人還專門向南開大學的隋唐史專家楊志玖教授請教,他表示贊同並高度評價了晉州人的創新性研究成果;同時還向曾經參與《辭海》編纂(史學卷部分主編)工作的上海大學的魏徵研究專家蔣星煜教授詢問,他回函表示“貴會資料齊全,證據確鑿,我們沒有異議。”還親任學術顧問,撰文在《中國社會科學報》上發表,十分高興地向學術界推薦晉縣開展魏徵研究的情況。時隔近十年,河北館陶魏徵研究會於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八日成立後,館陶人不僅來了個“否定之否定”,而且對持晉州說的同志在公開發行的報刊書籍中著文,寫出了種種由於不了解具體情況而形成的猜疑、誤解和不實之詞,這些在劉清月先生所編著的書中,均有比較完整和全面的表述。對此,我們晉州的同仁並沒有做過任何駁斥,仍是平心靜氣地堅持擺事實,講道理,以史實說話,而且由於我們忙於其它更多、更重的學術研究、文藝創作和經濟開發的各項任務,時間和精力也沒有必要和不允許我們僅僅停留在這一課題上。所以,一直沒有再更多地顧及此事。

八、其實,早在宋代以後的元朝,元世祖忽必烈(公元1260至1294年在位)等封建統治者們就十分清楚地了解晉州籍的歷史名人魏徵及其家族在中華民族文明發展史上的地位和作用,由他開始把隋、唐時代就一直設在今山西省臨汾市的“晉州”改在了今天的河北省晉州市,不僅提了一格,而且轄統遠離晉州的安平、饒陽等三縣,在原有的燕趙大地上增加了一筆“晉”的色彩,從而使不少後人不解地表示驚奇:河北為何出晉?!到了明代,由《新唐書》搞錯了的魏徵籍貫,除了李贄在其撰寫的《藏書》卷三十四說魏徵是“魏州人”之外(注意:把曲城也簡掉了),已基本獲得糾正。例如,《明史·地理志一》載,“晉州”:“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以州治,鼓城縣省入。南有滹沱河”;明朝陸應陽所輯的《廣輿記》卷一載:“真定府”下“晉州”是“隋昔陽鼓城”。所以,《廣輿記》中十分明確地指出魏徵是“晉州人”,完全正確。故而,出現了同是在明代萬曆年間,而且早五年,同是進士及第的館陶縣知縣欒城籍人在主持編纂《館陶縣誌》時,對魏徵籍貫和事跡無任何論述;而三位真定、武強籍的學子在《重修晉州明倫堂碑》文中,卻十分清楚地表述了晉州的歷史沿革和魏徵作為晉州籍的先賢的歷史貢獻,並進行了高度頌揚。這種迥然不同的現象,正是歷史真實的必然反映。另外,在《北史》中,我們看到有一位深受館陶人愛戴的館陶長魏德深,在隋末與魏徵同在武陽郡丞元寶藏部下任職,在他的傳中也明明白白地寫著“本巨鹿人也”,而與館陶無關。

九、我們這次“再證”,用大量的文字,從十個方面進一步地進行了評述。一是,正史載定:主要是依據《二十四史》中由魏氏三位名人所編修的六部史書和魏徵逝世後的有關史籍文稿;二是,方誌注定:主要參閱了《晉縣誌》、《館陶縣誌》、《畿輔通志》等有關地方志書。晉縣誌中關於魏徵的文字可以說是面面俱到,應有盡有;而館陶縣誌卻很難真正尋出一言;三是,地域認定:關於巨鹿下曲陽與館陶的地域及歷史沿革,晉州人說得對,館陶人也說得不錯,就是下曲陽不是館陶,館陶也沒有“曲城”;四是,文物實定:晉州現有明代萬曆年間的鄉賢祠和重修明倫堂碑兩通,而館陶至今尚未見到可證的出土實物;五是,遺址佐定:晉州境內現存紀念性的魏徵祠,魏徵墓,魏徵故里、故居所在“魏家莊貨”,魏徵牌坊(俗稱宰相樓),魏徵出家為道處的紫雲觀,蒐集佛學經典的藏經閣(普光寺)以及魏徵的族兄魏收的墓等七處文化遺址,均有文字(圖片)、傳說和實地可查,老者回憶為證;而在館陶境內所指之處卻是出家為道的“寺院”、玉皇廟、壓根就沒有過的故居府第以及根本就不是他的“戰友”的尉遲敬德栓馬的兩株奇槐,都難以令人信服;六是,口碑輔定:在晉州蒐集、整理、出版了有二十七萬字之多的《魏徵的傳說》,榮獲國家、省、市多次大獎,而在館陶除了魏徵是其父和如夫人的“暮生”及“魏老道”的稱謂之外,卻不見更多的頌揚之語;七是,族人旁定:魏徵的族兄魏收、魏澹,後人魏謨、魏玄同等十餘位與魏徵有關的巨鹿魏氏族人,在正史、方誌和別籍中均有明文記載;八是,封爵欽定:魏徵先後被唐太宗李世民封為巨鹿縣男、巨鹿郡公,其父魏長賢在貞觀七年(公元634年)被追贈定州刺史,魏玄同也曾被封為巨鹿縣男,而封館陶縣男、任城縣男者卻是外姓、外地的他人;九是,世系劃定:經過詳考,魏徵確屬河北巨鹿魏氏,而不是由山東任城魏氏而來的館陶魏氏;十是,堂號分定:魏徵屬“巨鹿堂”,而不是“大名堂”。這樣,我們把晉州說和館陶說雙方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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