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仲裁委員會

日照仲裁委員會成立於1996年9月9日。堅持仲裁工作為市場經濟服務的方向,堅持質量、效率和社會效益的統一,日照仲裁的社會認知度和公信力也在不斷提高。

工作內容

日照仲裁委員會成立於1996年9月9日
近十年來,日照仲裁委嚴格按照仲裁法規定,堅持仲裁工作為市場經濟服務的方向,堅持質量、效率和社會效益的統一,嚴把案件的質量關庭審關程式關廉潔關,工作的重點放在“三率”的提高上,2004年,日照仲裁委仲裁的案件“三率”分別達70%、95%和80%。受理結案時間短,效率高,逐漸受到市場主體的信賴。目前,越來越多的市場主體開始認識仲裁,了解仲裁,選擇仲裁。日照仲裁的社會認知度和公信力也在不斷提高。

成績

由於日照仲裁委員會政績突出,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關注,日照仲裁委共有4名科級幹部,2003年、2004年分別有2名提拔為副處級領導幹部;2005年市委撥款100多萬元為仲裁委購置了新辦公樓,添置了現代化辦公設施,為仲裁事業的發展提供了很好的工作環境和新的發展機遇。日照仲裁委將以高度的敬業精神和務實的工作態度,切實為市場經濟健康快速發展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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