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縫

施工縫

施工縫(construction joint)指的是在混凝土澆築過程中,因設計要求或施工需要分段澆築,而在先、後澆築的混凝土之間所形成的接縫。 施工縫並不是一種真實存在的“縫”,它只是因先澆築混凝土超過初凝時間,而與後澆築的混凝土之間存在一個結合面,該結合面就稱之為施工縫。

基本信息

留設方法

施工縫的位置應設定在結構受剪力較小和便於施工的部位,且應符合下列規定: 柱、牆應留水平縫,梁、板的混凝土應一次澆築,不留施工縫。

⑴ 施工縫應留置在基礎的頂面、梁或吊車梁牛腿的下面、吊車梁的上面、無梁樓板柱帽的下面。

⑵ 和樓板連成整體的大斷面梁,施工縫應留置在板底面以下20mm~30 mm 處。當板下有梁托時,留置在梁托下部。

⑶ 對於單向板,施工縫應留置在平行於板的短邊的任何位置。

樓梯施工縫樓梯施工縫

⑷ 有主次梁的樓板,宜順著次梁方向澆築,施工縫應留置在次梁跨度中間1/3 的範圍內。

⑸ 牆上的施工縫應留置在門洞口過梁跨中1/3 範圍內,也可留在縱橫牆的交接處。

⑹ 樓梯上的施工縫應留在踏步板的1/3 處。樓梯的混凝土宜連續澆注。若為多層樓梯,且上一層為現澆樓板而又未澆注時,可留置施工縫;應留置在樓梯段中間的1/3部位,但要注意接縫面應斜向垂直於樓梯軸線方向。(施工中存在爭執原因是舊規範規定了樓梯施工縫必須留置在中間1/3區段,傳統施工留置在向上、下3步處,留置在梯段中間時,理論上是剪力較小,但施工時施工縫質量不好控制,二次支模時容易產生已澆築部位形成短時“懸挑”,反而不利於構件的質量控制。)

⑺ 水池池壁的施工縫宜留在高出底板表面200 mm~500 mm 的豎壁上。

⑻ 雙向受力樓板、大體積混凝土、拱、殼、倉、設備基礎、多層剛架及其他複雜結構,施工縫位置應按設計要求留設。

常見問題

施工縫止水帶施工縫止水帶

施工縫處混凝土骨料集中,混凝土酥鬆,新舊混凝土接茬明顯,沿縫隙處滲漏水等。

問題處理

1、立縫表面鑿毛法

砼終凝後,擋板拆除,用斬斧或鋼桿將表面鑿毛,清理鬆動石子,此時砼強度很低,鑿深20~30MM較容易,待二次澆築砼時,提前用壓力水將縫面沖洗乾淨,邊澆邊刷素水泥漿一道,以增強咬合力。

2、增加粗骨料法

施工縫施工縫

梁、板體積較大造成留置縫厚大,表面的浮漿層、泌水層也相應厚,施工縫的處理難度較大;如採取刮除表面的浮漿或二次振搗效果不佳,可採用添加粗骨料的方法,將級配乾淨的碎石撒入浮漿內,重新振搗防止石子集中。這樣會使縫處澆築砼在體積較大處時粗細骨料均勻,水泥漿不會流失且強度不會降低,亦能提高新舊界面的粘結力和咬合力。

3、清除浮漿法

當砼體量較小,簡單的方法是鐵抹子將表面的浮漿颳去一層,深度<25MM,並挖壓出條紋狀,可以提高水平施工縫的粘結質量,對新舊砼結合有利。

4、二次開發振搗法

掌握好時間,在砼初凝後,終凝前進行二次重振,這樣會對沉下的石子和上浮漿水重新攪拌組合一次,使之更均勻密實,縫的重新振搗實踐表明是有效措施之一。

5、在施工縫處繼續澆築混凝土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⑴ 已澆築的混凝土,其抗壓強度不應小於1.2 MPa。

⑵ 在已硬化的混凝土表面上,應清除水泥薄膜和鬆動石子以及軟弱混凝土層,並加以充分濕潤和沖洗乾淨,且不得積水。即要做到: 去掉乳皮,微露粗砂,表面粗糙。

⑶ 澆筑前,水平施工縫宜先鋪上10 mm~15 mm 厚的水泥砂漿一層,其配合比與混凝土內的砂漿成分相同。

⑷ 混凝土應細緻振搗密實,以保證新舊混凝土的緊密結合。

⑸ 防水混凝土結構設計,其鋼筋的布置和牆體厚度均應考慮方便施工,易於保證施工質量。

⑹ 防水混凝土應連續澆築,宜少留置施工縫。當需留置施工縫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第一,底板、頂板不宜留施工縫,底拱、頂拱不宜留縱向施工縫。第二,牆體不應留垂直施工縫。水平施工縫不應留在剪力與彎矩最大處或底板與側牆交接處,應留在高出底板表面不小於300 mm 的牆體上。當牆體有孔洞時,施工縫距孔洞邊緣不應小於300 mm。拱牆結合的水平施工縫,宜留在拱(板) 牆接縫線以下150 mm~300 mm 處,先拱後牆的施工縫可留在起拱線處,但必須注意加強防水措施。縫的迎水面採取外貼防水止水帶,外塗抹防水塗料和砂漿等做法。第三,承受動力作用的設備基礎不應留置施工縫。

⑺ 高度大於2 m 的牆體,宜用串筒或振動溜管下料。

5、梁施工縫受剪承載力驗算

V≤0.85fA

V--作用在施工縫上的剪力值

f--施工縫截面縱筋強度設計值

A--與施工縫垂直相交的全部鋼筋面積。

當梁施工縫受剪承載力不能滿足上邊公式時,在施工縫中增設插筋,其直徑≥12mm,間距為200mm。插筋在縫兩側的錨固長度應為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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