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福利經濟學

新福利經濟學

西方經濟學家把本世紀30年代以後在批判庇古 福利經濟學建立起來的福利經濟學稱為 新福利經濟學。1932年英國經濟學家羅賓斯(L.C.Robbins)發表了《論經濟科學的性質和意義》,對庇古的福利經濟學進行了批評。

背景

1939年卡爾多(N.Kaldor)發表了《經濟學的福利命題和個人間的效用比較》,將帕雷托的係數邊際效用價值論引入福利經濟學(welfareEconomics),並把帕雷托提出的社會經濟最大化的新標準——帕雷托最佳準則作為福利經濟學的出發點。隨後,卡爾多、希克斯、伯格森和薩繆爾森等經濟學家對帕雷托最佳準則作了多方面的修正和發展,並提出了補償原則論和社會福利函式論,創立了新福利經濟學。卡爾多、希克斯的補償原則,是指某一經濟變動雖然有受益者和受損者,如果受益者給予受損者以補償,使得受損者也接受這一變化,那么這一經濟變化就意味著社會經濟狀態的增進。伯格森和薩繆爾森的社會福利函式是採用社會無差異曲線效用可能性曲線來確定帕雷托最佳狀態的最大值,其值由社會無差異曲線和效用可能性曲線的切點所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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