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社會運動

“新社會運動”以馬科斯的“新社會”思想為其宗旨,目的在於“改善貧民生活”和“縮短貧富差距”,方法是進行和平的“民主革命”;這種革命來自中央和上層,既反對共產黨等左派力量,也反對極右的“特權階層”。

新社會運動

正文

菲律賓政黨。1972年 9月21日菲律賓總統F.E.馬科斯宣布全國實行軍事管制,停止實施憲法,停止議會活動。原有各政黨陷於癱瘓。1978年根據1973年新憲法和1976年憲法修正案舉行臨時國民議會選舉。選舉前,馬科斯總統於1978年2月以前執政黨國民黨主席身份,召集國民黨中央委員會,決定以原國民黨的多數為基礎,吸收原反對黨自由黨的一部分和其他擁護總統政策的人士組成新黨,稱“新社會運動”,馬科斯兼任新黨主席。
“新社會運動”以馬科斯的“新社會”思想為其宗旨,目的在於“改善貧民生活”和“縮短貧富差距”,方法是進行和平的“民主革命”;這種革命來自中央和上層,既反對共產黨等左派力量,也反對極右的“特權階層”。
“新社會運動”在政府支持下,在1978年臨時國民議會選舉中獲得議會165席中的143席。1984年有71個省長和69個副省長為該組織成員。在國民議會的 200個席位中占有130席。主席馬科斯,總書記何塞·羅紐。1986年,由於嚴重的政治和經濟危機,菲律賓爆發二月反獨裁民主運動。馬科斯被迫下台逃亡國外,新社會運動作為政黨也隨之從政治舞台上消失,但其中不少忠於馬科斯的成員加入反對C.阿基諾新政府的反對派行列,仍擁有一定的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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