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暴力抗法事件

新疆暴力抗法事件

新疆再發治超暴力抗法事件,2006年4月12日,自治區交通建設局昌吉管理處北郊檢查站路政執法人員在進行治超檢查時,遭遇超載司機暴力抗法,兩名路政人員被打傷。 僅2007年,新疆“治超”執法人員便遭遇了5次暴力抗法。 新疆暴力抗法事件事件達116起,最多的一天之內竟發生了七次群體暴力圍攻執法人員的事件。

新疆暴力抗法事件:新疆暴力抗法事件不斷發生,

新疆暴力抗法事件暴力抗法
已成為行政綜合執法過程中較為普遍的社會現象烏魯木齊市行政執法局自2002年5月成立至今三年多時間內,遭遇各種暴力抗法事件880餘次,平均每月發生25起之多。其中發生執法人員致傷的惡性事件達116起,最多的一天之內竟發生了七次群體暴力圍攻執法人員的事件。暴力事件表現出個體對抗、群體對抗和利用特殊群體對抗三種形式。

最新事件

2008年7月8日,新疆烏魯木齊市警方查案時遭遇犯罪嫌疑人暴力抗法,警方還擊擊斃5人。犯罪嫌疑人中,3人涉嫌在5月23日凌晨8時許,持刀闖入烏魯木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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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江路附近某美容美髮廳,刺傷店主後逃離現場。警方掌握該伙犯罪嫌疑人藏匿地點實施抓捕,遭遇暴力抗法,一民警被捅傷,民警依法還擊,擊斃5人,擊傷2人,拘捕8人,收繳一批刀具等作案工具。目前,此案仍在偵辦中,烏魯木齊檢察機關已依法介入調查。
亞心網訊:烏市警方對藏匿在“晨光花園”犯罪嫌疑人實施抓捕時遭遇暴力抗法,民警果斷依法還擊,當場擊斃5人,擊傷2人,拘捕8人。2008年5月23日凌晨8時許,3名犯罪嫌疑人持刀闖入長江路附近某美容美髮廳,刺傷店主後逃離現場。7月8日,烏市警方掌握犯罪嫌疑人在“晨光花園”的藏匿地點後,組織警力抓捕,遇到這伙兇犯暴力抗法,一民警被捅傷,民警果斷依法還擊,當場擊斃5人,擊傷2人(已送醫院搶救),拘捕8人,收繳一批刀具等作案工具。記者從現場偵查員得知,此案仍在緊張偵辦中,檢察機關已依法介入調查此事。

抗法超載

新疆再發治超暴力抗法事件,2006年4月12日,自治區交通建設局昌吉管理處北郊檢查站路政執法人員在進行治超檢查時,遭遇超載司機暴力抗法,兩名路政人員被打傷。目前,公安部門已經對此事立案偵察。12日12時左右,北郊檢查站路政員在七道灣路口檢查超載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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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發現車號為新A-36351的運煤車有超載嫌疑,便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這輛車不但沒有減速,反而加大油門朝上沙河高速公路方向加速行駛。站長李建新當即駕駛巡邏車追了上去,讓該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該車卻拒不停車,反而在公路上左右阻攔路政車輛,後一直開到通匯市場停車場中間才停下。路政人員請司機下車,出示相關證件,司機卻還聲稱證件都在車隊,鎖上車門就離開了。
路政人員在這種情況下派來清障車支援。正當清障車準備拖走這輛車時,該名司機又突然出現,躺在貨車的後輪下阻礙拖車,圍觀的民眾越來越多,場面愈發混亂。事件一直僵持到了下午7點左右,這名司機所屬車隊陸續來了8、9輛車,十幾個人。借著場面混亂,A-36351司機欲強行開走其貨車,不僅掛倒擋猛烈撞擊清障車,致使清障車尾部受損,還煽動其他駕駛員將停在右側的路政巡邏車抬出2米遠。這時,一名果姓司機突然躺在了巡邏車下,聲稱被撞,圍觀司機們的情緒一下激動起來,拉開巡邏車門便對林曉明進行毆打,致使林制服撕破,脖子被抓傷。見此情形,站長李建新急忙阻攔,司機們又把矛頭指向了他,李站長的胸口重重地挨了一拳。直到有人說警察來了,這群人才停手。目前,在警察的協助下,路政人員已把超載車輛押往停車場。

暴力抗法

新疆喀什地區發生首例超載車司機暴力抗法事件。新疆新聞網2006年8月15日電日前,喀什地區治理車輛超限超載領導小組辦公室作出決定:對喀什勝達運輸公司汽車司機阿不都拉•烏布力無視國家治超有關規定,惡意沖卡,暴力抗法的行為給予罰款2.5萬元、取消車輛營運資格。
2006年6月24日上午9時40分左右,阿不都拉•烏布力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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駛喀什勝達運輸公司的新Q—13924號斯太爾重型半掛貨車拉運煤炭由阿克蘇方向行駛至巴楚縣三岔口治理車輛超限超載檢查站(簡稱治超站)時,治超站路政員買買提江按規定示意該車接受過磅檢查。阿不都拉•烏布力不但未減速停車,反而加大油門沖卡逃逸。治超站買買提力、托合提、殷建軍等3名路政員立即乘路政工作車追趕。當路政車堵在貨車前迫使其停車後,路政員請阿不都拉•烏布力出示相關手續,但阿不都拉•烏布力拒不配合,駕車就往前開,路政員殷建軍此時站在貨車前方,已來不及閃到路邊,情急之下只好迅速抓住貨車前擋風玻璃雨刮器,腳踩保險槓,才避免了被逃逸貨車碰撞軋壓的危險。在危險的情況下,阿不都拉•烏布力置路政執法人員的生命安全不顧,仍舊開車沿省道215線逃逸,路政員們只好向巴楚縣公安局三岔口巡警中隊報告情況,並請交警配合。在交警巡邏車追趕了6公里多後,才將阿不都拉•烏布力截住。隨後,路政員帶這輛貨車到治超站過磅,確定額定車貨總重40噸的車此時車貨總重已達到72.74噸,超載32.74噸。路政人員當場作了詢問筆錄,向司機送達了《責令車輛停駛通知書》《交通違法行為通知書》 、《交通行政管理聽證告知書》,並告知司機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
超載運輸車司機暴力抗法事件發生後,喀什公路總段等地區治超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對此十分重視,立即安排有關單位進行了進一步調查。經查,新Q—13924號車從2004年8月起到今年6月24日,僅在三岔口治超站就查出超載4次,其中3次司機均為阿不都拉•烏布力。據喀什地區治超領導小組辦公室人員介紹,這起暴力抗法事件是2004年6月全國開展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以來,喀什地區發生的第一例超限車司機暴力抗法事件,喀什地區治超辦十分重視對這起事件的處理。根據國家八部委和自治區治理車輛超限超載的有關規定,除對暴力抗法司機阿不都拉•烏布力進行罰款外,對喀什勝達貨物運輸公司也給予了處理。地區運管部門已取消了新Q—13924號車的營運資格。

法院宣判

新疆暴力抗拒治超案宣判當事人被判刑10個月,新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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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車主桑某採用暴力方法阻礙“治超”人員依法執行公務,並用刀砍傷路政人員。日前,這一案件經法院公開審理後,一審以妨害公務罪判處車主有期徒刑十個月。

2007年10月11日,烏魯木齊市公路總段工作人員在對一“新A”牌照的貨車進行過磅檢測超限情況時,貨車司機馬某打電話告知該車車主桑某,並以車輛需加機油為由,將車停在附近一牛肉麵館旁。貨車車主桑某趕到現場想與路政員協商,在遭到拒絕後,遂從牛肉麵館拿來一把菜刀砍傷一路政人員右臂。
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人民法院對本案公開審理後認為,桑某行為構成了妨害公務罪,遂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記者調查發現,自全國全面實施“治超”以來,暴力抗法、野蠻闖關、威脅甚至毆打執法人員的惡性事件時有發生。僅2007年,新疆“治超”執法人員便遭遇了5次暴力抗法。

剖析原因

新疆暴力抗法事件頻發的四大原因,人民法制報訊息:暴力抗法事件不斷發生,已成為行政綜合執法過程中較為普遍的社會現象。烏魯木齊市行政執法局自2002年5月成立至今三年多時間內,遭遇各種暴力抗法事件880餘次,平均每月發生25起之多。其中發生執法人員致傷的惡性

新疆暴力抗法事件新疆暴力抗法事件
事件達116起,最多的一天之內竟發生了七次群體暴力圍攻執法人員的事件。暴力事件表現出個體對抗、群體對抗和利用特殊群體對抗三種形式。特別是後兩種對抗,涉及人員多,加上對老人、婦女兒童和殘疾人的同情,容易出現群情激憤的場面,使局勢難以得到控制。暴力抗法事件為何屢禁不止,業內人士認為,社會矛盾堆積、城市發展欠缺、政府管理不到位及執法人員素質不高是造成暴力事件頻發的四大主要因素。
第一,社會問題堆積。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大量外來人口和農業人口湧入城市,其中一部分人在繁華路段兜售批發廉價商品,影響交通和市容;近郊違法建房者受利益驅動,不顧政府三令五申,圈占土地建房或任意擴建、加建,影響整體規劃和建設,當被處罰時,對生存現狀的不滿情緒極易爆發,往往把城管執法人員作為發泄對象,採取過激行為抗拒執法;個別屢犯商販,因多次被處罰、貨物被扣押沒收,對執法人員嫉恨在心,伺機實施報復;個別商販家庭確實困難,自身又沒有任何技能,不做小買賣難以維持正常生活,一旦執法人員斷了其財路,其必然擺出“拚命”的架勢;一些不明真相的圍觀人員出於各種目的,參與起鬨和圍攻。
第二,城市基礎配套設施不健全。城市基礎配套設施不健全,也是引發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矛盾的根源之一。如與市民生活息息相關的農副產品集貿市場甚少,或選址不合理,使基本生活消費市場出現區域性空白,給商販亂擺攤設點提供了理由,取締工作也遭部分市民的反對;再如市中心繁華地段專用停車場很少,嚴重不符日益增多的車輛停車需求,造成在人行道、店鋪門前亂停車問題突出,依法處罰時矛盾不斷等等。綜合執法機關在查處此類違法行為時,會頻頻發生矛盾和衝突。
第三,執法人員不足,司法保障不力。烏魯木齊市行政綜合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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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現有執法人員600名,管理著200餘萬人口的城市,行使著8個管理方面的101項行政處罰權,特別在人口密集的市中心區,執法任務繁重與執法人員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在現行的法律法規中,城管行政綜合執法部門沒有強制執行權,執法人員對違法現象大部分是警告和罰款處理,對拒不繳納罰款的當事人,行政綜合執法機關束手無策。一旦出現暴力抗法問題,往往只能求助相關部門,最後常以打架鬥毆性質的治安案件進行調解,這不但對暴力抗法者沒有任何震懾作用,且使一些不法分
子愈來愈囂張,使城管執法人員的執法活動舉步維艱。
第四,執法不公引發暴力抗法。在執法過程中,個別執法人員執法隨意性大,寬泛行使自由裁量權,同一性質的案件受人情關係、行政干預等因素的影響,處理結果不同,造成執法不公,加大了執法對象的牴觸情緒。個別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不敢碰硬,打擊“釘子戶”不力,一方面助長了違法行為者的抗法氣焰,另一方面在社會上形成了城管部門欺軟怕硬的執法形象,使執法人員在開展執法工作時常常得不到社會理解。一些執法人員不講究執法藝術,重罰輕管、態度生硬,易引起管理相對人的反感,極易引起推搡、撕扯現象,引發暴力抗法。
在全力營造和諧社會的今天,暴力抗法事件屢發不僅妨礙了公正執法,還影響到社會穩定,易引發群體性事件。專家認為,當前一方面要加強立法研究,保證城市管理行政綜合執法有法可依違法必究;同時要倡導人性化執法,關注弱勢群體的利益,提高執法人員素質,克服粗暴冷漠的工作態度。此外,還需加強對執法人員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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