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式居住小區

整體式居住小區

傳統的居住小區或居住區是在一定的規劃原則指導下將一棟棟住宅和公共建築按照一定的間距或服務半徑分散布置在建設用地上。

整體式居住小區整體式居住小區
傳統的居住小區或居住區是在一定的規劃原則指導下將一棟棟住宅和公共建築按照一定的間距或服務半徑分散布置在建設用地上。其優點是一個小區可以一次規劃,分期建設。這樣做是與一定時期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現代居住小區或居住區已開始將住宅在水平方向或水平與垂直兩個方向集中起來,將公共建築集中起來,將住宅和公共建築一起集中起來,局部地或全部地變成一棟建築。我們把這樣的小區叫做“整體式居住小區”。整體式居住小區是現代居住小區發展的一個新趨向。

產生原因

在現階段,社會經濟越發展,城市越集中,城市人口密度越高,平均到每個居民的城市用地特別是居住用地越少,因此,需要建設比傳統的居住小區人口密度更高的現代居住小區。例如英國倫敦,傳統的居住小區的人口密度達到200人/公頃的,已經算高密度了,但在七十年代前後建成的列林頓街小區,馬格司路(Marquess Road)小區和巴比坎小區,人口密度480—570人/公頃。蘇聯也有類似的情況,近年來建設的莫斯科北契爾坦諾沃(Северное Чертаново)實驗性居住區,人口密度為420—460人/公頃。美國大城市裡現代居住小區的人口密度更高,紐約1199廣場小區為1000人/公頃,羅斯福島北鎮東伍德小區為1154人/公頃。這些小區的人口密度都比傳統的小區高一倍至幾倍。同時,社會經濟越發展,城市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和居住水平越高。這不僅要求有面積更大、設備更全的住宅,而且要求有更多的公共設施和更寬裕的公共活動場地。為了滿足這些要求,現代居住小區必須做到在住宅用地上大幅度增加建築面積密度而減少住宅用地,使道路、廣場和公共綠地等的用地增加。
這些要求迫使現代居住小區從傳統的小區分攤用地發展到重複利用土地和相互利用空間。只有把建築物從平面上和空間上集中起來,才能滿足這些要求。

類型區分

整體式小區與傳統的小區一樣也是多種多樣的,從目前已經建成的分析,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1.由若干居住綜合體和公共建築群組成一個小區 這是傳統的小區向整體式小區過渡的一種形式,可以稱為局部整體式小區。傳統的小區是由若干住宅組群配以相應的公共設施構成的。將一個個住宅組群集中成一棟棟居住綜合體,將分散在小區裡的公共設施集中成一處處公共建築群,就成了局部整體式小區。
莫斯科北契爾坦諾沃實驗性居住區是局部整體式小區的典型實例。這個居住區用地48.1公頃,可容居民約20000-22000人,住宅建築面積54萬平方米。按傳統的小區規劃,應有6層住宅100棟,但規劃集中成為9棟。住宅樓底下幾層設有為本樓住戶服務的門廳和公共設施,如生活品訂購服務部,小賣部無人售貨店,會議室,圖書室,作坊,行政管理辦公室,洗衣間,洗染店,租物站,儲蓄所,郵電站,幼兒車存車處等。30層高的1號居住綜合體首層平面,它的地下層是汽車庫。標準層每層有21戶獨門獨戶的公寓式住宅,而首層全是公共活動空間,富有強烈的社會性。居住綜合體實質上是將居住的私密性與公共活動的社會性相結合的居住-公共建築的新類型。
這個居住區共有公共建築面積11萬平方米(不包括地下汽車庫)。考慮到兒童機構需要靠近住宅和寬敞的活動場地,將3個託兒所布置在居住綜合體之間,一個幼稚園布置在居住綜合體附近。其它公共建築還有學校,綜合大廳,體育中心,購物中心,文化中心等全部集中在一起。地下有汽車道、汽車庫和倉庫連成一片,地上則是相對獨立的單棟建築,建築之間的空地是步行區和街心花園。

整體式居住小區整體式居住小區
2.住宅連續布置配以相應的公共設施組成一個小區 這也是傳統的小區向整體式小區過渡的一種形式。
住宅連續布置是在水平方向上將住宅集中起來,公共設施雖然仍是分散的,但向住宅靠緊,在水平方向上向住宅集中。因為住宅的連續是有間隙的,實質上是將分散的住宅組群連同公共設施改變成整體式的住宅公共設施聯合體,因而對小區來說,也是局部整體式的。
這種小區在法國西班牙已很普遍。法國格勒諾布爾市奧勒坎(Arleguin)小區是一個典型實例。這個小區建於1973年,在格勒諾布爾市南郊,距市中心4公里,用地21公頃,可容7500-9000居民,住宅建築面積約26萬平方米。住宅採用鋼筋混凝十框架結構,柱網6.6米。住宅底層架空,開闢一條寬15米,高6米,長1.5公里的步行街,貫通整個小區。連續布置的住宅象樹枝一樣構成了小區骨架,也是小區的步行道系統。分散的公共設施象樹葉長在樹枝上,布置在步行街的兩側。居民基本上不出室外便能到達所有公共設施。曲折的住宅樓圍成的人空間是小區公園和運動場。汽車道布置在小區的外圍,從地下進入住宅和公共設施的地下室,地下車庫3層,每層可停車300—400輛,占全部停車位置的65%。地面停車場布置在小區西側的城市幹道旁,占全部停車位置的35%。公共設施內容豐富,有託兒所,幼稚園,帶有幼兒班的初級國小,國小,中學,青年俱樂部,教堂,婦女協會,語言實驗室,交誼廳,播音室,圖書館,社會及文化中心,食堂,集市,體育館,游泳場和醫療中心,建築面積共約5萬平方米。此外,還有一些工場和小工業,為一部分居民提供就業機會。
西德漢堡貝加道夫·比萊灣小區也是這種類型的整體式小區,連續住宅的轉折角度均為120°,有些院子完全封閉。為減輕其密集感,在住宅的盡端和轉角處逐層下降成台階式。小區用地16.8公頃,住宅及毗鄰的建築占地11.4公頃,占總用地68%,有住房2300套,人口密度約500人/公頃。
3.住宅/公共建築綜合樓組成的小區 住宅需要良好的朝向,面向綠地而遠離汽車道;大部分公共建築則不需苛求良好的朝向而要求交通方便。將這兩種不同要求的建築背靠背地集中在一起,使其各得其所,不僅重複利用了土地,而且相互利用了空間。這種住宅公共建築綜合樓組成的小區,可以是局部整體式的,也可以是全部整體式的。
西德奧格斯堡市高金奇·莫雷爾小區,將幾棟住宅公共建築綜合樓組合成兩片整體式建築,基本上構成了整體式小區。綜合樓的住宅部分是台階形的,12層,占有好的朝向,有充分的日照。背面是公共建築。每戶面對公共綠地。雖然每塊公共綠地面積不大,最大的約0.5公頃,但由於住戶平台是逐層後退的,視野仍較開闊,綠化與平台上的花台連成一片,感覺上綠化面積很大。公共建築共7層,下面2層是汽車庫,中間2層是商店和事務所,上面3層是辦公室。一條汽車道引入小區內部,穿過公共建築底層與高金奇街和莫雷爾街連通,出入方便,又不干擾住戶。居民去鄰區有過街步行橋。幼稚園、娛樂中心設在公共綠地中心。小區建築占地面積約占小區總用地的50%,是非常密集的整體式小區。其技術經濟指標打破了傳統小區的一般概念:
(1)在小區人口密度差不多的情況下,住宅用地約比傳統小區減少一半,住宅建築面積毛密度約增加了一倍,住宅建築淨密度約增加三倍。
(2)公共建築用地約比傳統的小區增加一倍,公共建築面積與住宅建築面積一樣多,其中辦公建築為8.6萬平方米,商店3.4萬平方米,大部分不是為本區居民服務,而是出租為城市服務,具有城市舊區改建的特點。

4.住宅坐落在公共設施上面組成平台式小區 公共設施建成多層建築,占據小區用地的大部分,它的屋頂成了一片平地(平台),用來興建住宅和布置一部分為居民服務的活動場地。這種小區的住宅仍然是單棟成群布置的,但由作為基座的公共設施聯結在起,因而已構成整體式小區。在寸土如金的大城市繁華地區,興建這種小區較為適宜。
紐約東河畔的1199廣場小區就是這種住宅坐落在公共設施上面的整體式小區(見本刊6/1981)。作為基座的連成一片的公共設施有三層,都在地下,屋頂被綠化和活動平台所覆蓋,因而人們只注意到它的高層高密度的特點。其實,就是在自然地坪以上也有公共建築將4組整體式高層住宅群聯結在一起。
香港荃灣中心小區,布置了3組塔式住宅,密集擁擠,除了住宅用地和道路用地外,幾乎沒有其它用地。小區設有兩層平台:第一層是整個小區的,下面穿過城市道路,上面行駛進入小區內部的小汽車;第二層建在第一層上面,作為一組住宅群或幾棟住宅的平台,有一層,也有三層,內設有酒樓、餐廳、中西小食店和各家銀行的分行等。相對地說,這個小區在重複利用土地上用了三層地坪,自然地坪、第二層地坪(即第一層平台)和第三層地坪(即第二層平台)。小區的公共綠地很少,但設定在第三層地坪上的平台花園和兒童遊戲場十分精緻,為這種“集約化的微型城市”添上了一點園林之勝。小區用地只有2.24公頃,相當於傳統小區一個住宅群的用地。約有4000套住房,可居住14000人,人口規模相當於一個不小的傳統小區。人口密度6250人/公頃,為傳統小區的10倍。住宅建築面積17.2萬平方米,公共建築面積2.8萬平方米,建築密度高達9萬平方米/公頃。這樣的指標似乎有些驚人,但在香港是不罕見的,也不是最高的。
筆者不是主張在城市裡建造這樣高密度的小區,因為這種小區的居住環境無論如何是難以搞得很舒適的。但這個例子說明,整體式小區蘊藏著巨大的潛力。

整體式居住小區整體式居住小區
5.整塊用地滿建綜合性建築的小區上述4類整體式小區,用地並未全部被建築所占有,而仍空出一部分土地。倫敦巴比坎小區規劃時視整塊土地為一棟綜合性建築的基底,興建時全部開挖,寸土必用。《世界建築》1980年第1期和1982年第3期曾分別介紹了巴比坎小區和藝術中心,本文想再補充一點材料。這個小區在重複利用土地和組織空間上是整體式小區中的出類拔萃者。從它的用地面積表可看出,土地的重複利用達189%,用地平衡變成了用地不平衡,多出了39%。這是由於:
(1)設定了高出自然地面3米或6米的第二層地坪,多出用地4.86公頃;
(2)將商業服務建築設在住宅底層,多出用地3公頃:
(3)將道路和汽車庫設在地下,多出用地5.62公頃。
小區建築物的總面積約44萬平方米,是小區用地的2.89倍,總建築面積密度約比傳統的高密度高1—2倍。說明了整體式小區在大城市舊區改建中具有強大的生命力。
6.一棟樓一個小區 將個小區所包含的內容基本上集中在一棟樓內,已在本世紀中期作過嘗試。那就是勒·柯布西埃設計的馬賽公寓。馬賽公寓是柯布早在二十年代提出的關於城市“居住單位”構想的一次實驗。它不僅是一座居住建築,而且是象一個小區那樣包括有各種生活福利設施的城市基本單位。建築共17層,其中第七、八層是“商業服務區,”有食品店、菜市場、藥房、理髮店、郵局、酒吧間、銀行等;其餘15層為“住宅區”,供337戶約1500人居住;第十七層設有保健站、託兒所、幼稚園,有一條坡道與屋頂花園連通,在屋頂花園中設有茶室、健身房、日光浴室、咖啡館、兒童樂園和300米跑道的運動場。在一棟樓內,除學校外,幾乎包含了小區的全部內容。這是一種非常集中的但又是小型的整體式的居住小區。這樣的“居住單位”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不為資產階級所接受。而且這種建築形式為住進大樓的工人、職員等社會下層的人們提供了集體活動的機會,使他們變成了社會活動積極分子,去支援當時的工人運動。這是當時社會所不能容忍的。馬賽公寓的形式不僅未能推廣,而且遭到猛烈的抨擊。
整體式居住小區整體式居住小區
六十年代初,在蘇聯,規劃莫斯科切廖摩什卡著名的9號街坊的建築師南·奧斯捷爾曼設計了一座“新生活大樓”,稱為“居住綜合體”。它是由兩棟16層板式大樓和一棟2層服務樓聯結起來的。兩棟大樓內共有812套住宅,居住面積22000平方米,可以住居民2千餘人。每棟大樓內設有公共食堂、門診所、兒童中心、文教中心、行政中心和各種服務設施。在服務樓的一側設有體育中心。整座居住綜合體坐落在公共綠地上。“新生活大樓”與馬賽公寓相比,規模擴大了,服務內容增多了,環境改善了,可以認為是一個比較完善的整體式小區。由於當時人們還不能接受公社式的集體生活,“新生活大樓”後來變成了供莫斯科大學師生使用的普通宿舍。
馬賽公寓和“新生活大樓”的興建為整體式小區的高度集中提供了經驗。不久以前,蘇聯建築師格拉道夫提出了由一棟樓組成一個小區,稱為“小區大樓”,再由4個小區大樓和一個中心區組成一個居住區的構想方案,可容納4萬居民。小區大樓高100120層,在一、二層設公共中心,每1820層設服務站。只有寄宿學校,託兒所和敬老院不在小區大樓內。小區大樓占地很少,約占小區用地的百分之五,最大限度地將大片土地供兒童、學生和老年人使用,還有大片的綠地和一個運動場供小區全體居民使用。從綠地和運動場地所占小區用地的比重來看,恐怕只有這樣的小區才真正稱得上是花園住宅區。小區用地31.5公頃,容1萬居民,人口毛密度為320人/公頃。中心區占地30公頃,設有居住區級公共中心,容1萬觀眾的體育場,診療所和一些無污染的實驗工廠,就地吸收一部分居民就業。

優點趨勢

不同類型的整體式小區都有各自的優點,綜合起來,大致有:
1.重複利用土地 整體式小區將為居民服務的大部分公共設施、車庫汽車道布置在地下,開闢第二層地坪,將一部分公共設施的屋頂變成人行平台和綠地,從而重複利用了土地。
2.方便居民與公共設施的聯繫 整體式小區或將住宅與公共建築聯結在一起,或坐落在公共建築上面,縮短了住宅與公共設施的距離,有的不需經過室外就能到達公共設施,生活更加方便。
3.居民戶外活動有了安全感 整體式小區從空間上處理人行和車行的功能分區,人行在上,車行在下,比傳統的小區從平面上處理人車分行更加安全。
4.仍有舒適的居住環境 從上述所舉各整體式小區的人口密度看,除香港荃灣中心小區一例外,均相當於傳統的高密度小區,建築密集但人口並不密集,公共活動場地和綠地面積仍然比較大,居住環境仍然比較舒適。它們的人口毛密度是:
莫斯科北契爾坦諾沃居住區 420-460人/公頃;
格勒諾布爾奧勒坎小區 360-430人/公頃;
漢堡貝加道夫·比萊灣小區 500人/公頃;
奧格斯堡高金奇·莫雷爾小區780人/公頃;
紐約“1199”廣場小區 1000人/公頃;
香港荃灣中心小區 6000人/公頃;
倫敦巴比坎小區 570人/公頃。
5.景觀完整統一 整體式小區由於一次規劃,居住、公建、建築小品、城市構築物等等統一設計,一次建成。建築風格統,群體空間完整。
6.便於城市舊區改建 城市舊區零亂破爛處,常常欲改建而不成。究其原因,無非是拆遷困難,建一賠二,得不償失。整體式小區的人口密度總是可以比傳統的小區高些,建成後不僅可以安排原來的住戶,而且還有餘量,留作鄰區改建時拆遷使用。整體式小區的住宅用地少,總建築面積密度高,除了安排為本小區服務的公共設施外,還可安插相當數量的城市級公共建築,這等於是將擬在別處興建公共建築的用地節約下來,用作新的小區建設,建一得二,事半功倍。
總之,整體式小區是現代社會經濟發展的產物,是現代居住小區規劃的新課題。在我國,在資金、物質和技術條件具備的城市,不妨試建,以期總結經驗,推動城市舊區的改建,讓受到蠶食的郊區良田保留下來,繼續為改善城市居民生活服務。
社會經濟的發展,從物質上和技術上為建設整體式小區提供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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