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監察部信息產業部國家保密局武警總部關於全面加強教育考試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地要切實加強對國家教育統一考試的領導和管理。 五、加強考場管理,嚴肅處理考試違規行為。 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對考試工作的監督檢查。

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國家教育統一考試是國家選拔人才的重要方式,涉及千家萬戶,事關考生和廣大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確保國家教育統一考試安全,維護國家教育統一考試的權威性、公正性和嚴肅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黨中央、國務院十分重視教育考試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從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從加強黨風政紀、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誠信的高度,切實提高對當前進一步加強國家教育統一考試安全保密和考風考紀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
二、加強領導,齊抓共管。教育考試涉及許多部門,要齊抓共管,綜合整治。經國務院同意,已經建立了國家教育統一考試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由教育部、中宣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監察部、信息產業部、國家保密局、武警總部等部門組成,由教育部牽頭。聯席會議負責統籌協調並解決國家教育統一考試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中的有關問題;快速有效地處理突發性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議;督促、檢查、指導有關政策措施的落實。各地要切實加強對國家教育統一考試的領導和管理。進一步加強和發揮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的工作職能,緊密聯繫和配合,針對考試中可能發生的問題,制訂切實有效的防範措施;一旦發生問題要快速、有效地予以解決。
三、狠抓各個工作環節,確保考試安全。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要求,加強對命題和試卷印製、運送、保管以及考試實施、評卷等每一個考試環節的監控與管理,確保不發生考題泄露和考卷丟失、被盜等惡性事件。制訂重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健全完善規章制度,落實相關責任。狠抓各項安全保密和防止考試違規措施及硬體條件的落實。2004年高考前,所有試卷定點印製單位、試卷保密室等安全措施必須達標,各地要組織專項檢查,逐一驗收,不留空白。
四、加強對涉考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要選派公正、廉潔、認真負責的人員參加考試工作。加強政策、業務、紀律等崗前培訓,未經培訓合格不得上崗。對考試工作人員因失職、失察造成考場大面積舞弊或評卷混亂等事故的,根據情節給予行政或紀律處分;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五、加強考場管理,嚴肅處理考試違規行為。要完善考場規章制度,嚴格按照考務規章制度組織實施考試,加大考前檢查和考試巡查力度。有條件的地方以及考試管理相對薄弱的地區,要儘快建立一批採用現代化技術手段實施實時監控的考場,確保不發生大面積、有組織的集體舞弊事件。當前要重點打擊僱人代考或替考、利用現代通訊工具舞弊等嚴重違規行為。對違規者,如是在校學生,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直至開除學籍;如是國家工作人員,由考試機構通報其所在單位,有關部門根據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對考試工作的監督檢查。對於“考場腐敗”案件及有關責任人要一查到底,決不姑息。
六、嚴格執法,加強依法治考。對盜竊、傳播、出售試卷以及考前以出售試題為名進行詐欺等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要依法進行查處,嚴厲打擊。對泄密相關責任人,要依法追究責任。要加快教育考試立法步伐,抓緊起草教育考試方面的法規,為依法治考提供法律保證。
七、進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部分省自行命題工作。高考分省命題有利於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有利於地方政府對各級各類教育以及教育與經濟社會發展的統籌,有利於降低安全風險。承擔高考命題工作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加強領導、精心設計、精心組織、精心實施。加強招生考試機構建設,在政策、人員編制、經費等方面給予支持和保障,確保命題工作安全和試題質量。
八、加強宣傳教育,營造良好社會氛圍。要加大對端正考風考紀、誠信、守規、守紀、守法意識的宣傳力度。教育系統要對學生進行考試紀律專項教育,並把學生考試誠信作為對其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方面。要把教師參加考試或執行考試管理的情況,作為對教師品行要求的重要方面。要全面綜合治理學校教育環境,把考風作為評價學校辦學水平的重要內容。要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監督的作用,對重大違規事件,在抓緊查處後,要在新聞媒體上曝光。各級有關部門要根據本通知要求,明確責任,狠抓落實,制訂相應的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從嚴治考,務求在短期內國家教育統一考試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考試環境得到顯著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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