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納

捐資納粟以得官爵。秦始皇四年(前243年),因蝗災大疫,許百姓納粟千石,拜爵一級。歷代多沿襲,清中期後尤盛

簡介

捐資,納粟以得官爵。秦始皇四年(前243年),因蝗災大疫,許百姓納粟千石,拜爵一級。歷代多沿襲,清中期後尤盛。

演變歷史

捐資納粟換取官職、官銜。此制起於 秦 漢 ,稱納粟。 清 中葉後大盛,稱為捐納。朝廷視為正項收入,明訂價格行之,加劇吏治腐敗,成為一大弊政。 清 昭連 《嘯亭雜錄·純皇初政》:“罷開墾,停捐納,重農桑,汰僧尼之詔累下,萬民歡悅,頌聲如雷。” 清 陳康祺 《郎潛紀聞》卷二:“然開例三載,所入僅二百萬有餘,捐納知縣五百餘人。始則缺多易得,後見非數年不能選授,亦復觀望徘徊。”《清史稿·選舉志七》:“ 雍正 二年……帝曰:‘墾田事例,於地方有裨益。向因各捐例人多,難於銓選,降旨停止。年來捐納套用之人,將次用完,越數年,必致無捐納之人,而專用科目矣。應酌添捐納事欵。除道、府、同知不許捐納,其通判、知州、知縣及州同、縣丞等,酌議準捐。’” 章炳麟 《訄書·官統下》:“捐納則廢,年資則廢,科舉則廢,將論官者必於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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