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納制度

捐納制度,早在秦漢時期就出現的一種用錢賣官制度,通常由政府條訂事例,定出價格,公開出售而形成的制度。

簡介

捐納,又叫貲選、開納,有時也稱捐輸、捐例,即人們所說的賣官鬻爵。它通常由政府條訂事例,定出價格,公開出售,並成為制度,這就是捐納制度。

歷史

捐納開辦由來已久,早在秦漢時就已出現。據史書記載,秦漢兩代,每逢軍興、河工或災荒,統治者每多舉賣官爵,以增加政府財政收入。公元前243年,因蝗災,秦始皇嬴政令“百姓納粟千石,拜爵一級”(註:《史記·秦始皇本紀》,中華書局1962年標點本。)。

西漢文帝從晁錯之言,令民納粟邊陲,可得上造、五大夫等爵位。武帝時,令“吏得入谷補官”,“令民得入粟補吏。”(註:《漢書·食貨志》,中華書局1972年標點本。)

東漢末年,靈帝為了積財,“聚為私錢”,大舉賣官,上自三公,下至羽林郎,均可以錢購買,公、卿、吏各有定例。

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天下干戈,軍餉奇絀,各朝無不“鬻官為市”;待天下甫定,新朝甫立,又因倉廩虛罄,率行開捐。以後的歷代封建政權也無不開辦捐例。

【清代捐納制度】

捐納制度在清朝是一個很重要的制度,它和科舉制度互相補充,一部分人通過科舉考試做官,一部分人通過捐納制度做官,還有一些其他途徑。始於順治朝,完備於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冗濫於鹹豐同治兩朝,終於宣統】朝。它與科舉蔭襲保舉同為清朝選拔官吏的三個重大途徑,存在了兩百多年,對於清代的社會政治,尤其是晚清的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產生過非常廣泛而深刻的影響。

清朝捐納制度的特點】

1. 統一管理: 包括統一捐項,統一主管,統一入庫,統一政策,統一資證。

2. 明碼標價。什麼官,多少錢,是有規定的。

3. 官多缺兒少。捐的官很多,那個缺兒,位置,真正的落實到就職少了。

4. 捐納泛濫。它開始時,有例捐,有常捐。後來很多例捐就變成常捐,這就越捐越濫。

【清朝捐納制度的弊端】

1. 在財政上,飲鴆止渴。捐納的本來的意思是解決財政上不足,捐的結果一時財政稍好一點,但是,是飲鴆止渴,後患無窮

2. 在文化上,斯文掃地。

3. 在吏治上,貪污腐敗。

4. 在政治上,喪失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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