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學習

指導學習

指導學習是有系統指導的按規定程式進行學習的一種學習方式。

正文

所謂規定程式,既包括程式化的教材,也包括教師對學生作出“程式化”的指導。在指導學習中也提倡積極主動的學習精神。

美國心理學家R.M.加涅是指導學習法的積極倡導者。他主張要最大限度地指導學習者,並仔細地編排學習任務的程式。他的指導學習法是以程式原則為依據的。程式原則是他的累積學習思想和任務分析法相結合的產物。加涅認為,人類的學習複雜而多樣。簡單的學習如刺激-反應學習是低級的、基本的,複雜的學習如原理的學習與問題的解決是高級的、抽象的,後者要以前者為基礎。在累積學習的模式中 (圖1),學習的每一後繼形式實質上是前一形式更複雜的表現。加涅根據累積學習的思想,致力於教學改革,提出程式原則。他強調設計程式必須採取任務分析法。例如,要求學生解決物理學中的一個問題,就應該分析所需要的原理或規則、組成原理或規則的概念,以及某些更簡單、更基本的知識和技能。把每一步驟都記錄下來,編排成序列。如圖2所示,處於最高層的字母代表最終要完成的任務。而完成這種任務需要具備由第2層或第3層字母所代表的較簡單任務的能力。要使學生最終解決問題,就需要培養他們完成這些較簡單任務的知識與技能。指導學習能夠增進學習的效率,有助於達到學科內容的有效學習和解題技能的不斷改進這兩個相互聯繫的重要教學目標。在許多學習任務中,指導學習對多數學生來說有一定的作用,然而這種方法的必要性,是隨著所學知識或技能的複雜性與新穎性而變化的,也是隨著個人的經驗與自學能力而變化的。指導學習有它的局限性。有些心理學家提出,在課堂學習中更多地採用集中綜合指導學習與發現學習兩者優點的指導發現學習,也許更為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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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R.M.Gagné,The Conditions of Learning,2nd ed.,Holt,Rinehart and Winston, New York,1970.

R.M. Gagné and L.J. Briggs,Principles of Instructional Design,Holt, Rinehart and Winston,New York,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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