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機倒把

投機倒把

投機倒把(拼音: tóu jī dǎo bǎ),投機:利用時機鑽空子。利用時機,以囤積居奇、買空賣空、摻雜作假、操縱物價等手段牟取暴利。出自浩然《艷陽天》第47章:“投機倒把是不符合政策條文的事情,彎彎繞那傢伙能幹這樣傻事?”。投機倒把罪是指以獲取非法利潤為目的,違反金融、外匯、金銀、物資、工商管理法規,非法從事工商業活動、擾亂國家金融和市場管理、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暫行條例規定的投機倒把行為,如“從零售商店或者其他渠道套購緊俏商品,就地加價倒賣的”等,已不再屬於違法行為;倒賣文物、倒賣發票,製造、推銷冒牌商品、假商品、劣質商品等,已由後續出台的法律法規所規範;“倒賣國家計畫供應物資票證”等,則已失去了存在的現實基礎。

基本信息

成語解釋

拼音:tóu jī dǎo bǎ

釋義:是指利用時機,以囤積居奇,買空賣空、摻雜作假、操縱物價等方式擾亂市場、牟取暴利的行為。投機倒把罪是指以獲取非法利潤為目的,違反金融、外匯、金銀、物資、工商管理法規,非法從事工商業活動、擾亂國家金融和市場管理、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通俗點就是指某人在a地以低價買入在b地以高出買入價賣出就是投機倒把。

成語典故

【出處】: 浩然《艷陽天》第47章:“投機倒把是不符合政策條文的事情,彎彎繞那傢伙能幹這樣傻事?”

【舉例造句】: 有貪污盜竊、投機倒把的新剝削分子,並且這種現象在長時期內不可能完全消滅。 ★鄧小平《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詞語辨析

【拼音代碼】: tjdb

【近義詞】:投機取巧

【反義詞】:生財有道

【用法】: 作謂語、定語;用於生意場合

【英文】: engage in speculation and profiteering

歷史發展

投機倒把投機倒把

1987年9月17日,中國國務院頒布《投機倒把行政處罰暫行條例》(下稱“暫行條例”)。當時,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是“摸著石頭過河”。在短缺經濟和價格雙軌制的雙重作用下,社會滋生出一大批“倒爺”。他們憑藉手中的權力,通過計畫或者走後門,搞到平價的緊俏產品,然後囤積居奇、翻手倒賣,經過環環轉手,層層加碼,最後以較高價格賣給最終使用者或者消費者,借改革之機掏國家之金,發民眾之財。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確立之後,所謂的投機倒把行為,出現明顯分化,有的成為正常市場行為,有的則上升至法律規範。

1997年刑法修改,及時取消了投機倒把罪。溫州人鄭樂芬成為最後一個以“投機倒把罪”獲死刑的人。鄭樂芬是1986年溫州抬會事件的主角之一,在那場颱風式的金錢遊戲中,有30萬人捲入其中。1991年,她以投機倒把罪被執行槍決。

暫行條例規定的投機倒把行為,如“從零售商店或者其他渠道套購緊俏商品,就地加價倒賣的”等,已不再屬於違法行為;倒賣文物、倒賣發票,製造、推銷冒牌商品、假商品、劣質商品等,已由後續出台的法律法規所規範;“倒賣國家計畫供應物資票證”等,則已失去了存在的現實基礎。

當時很多人都就此認為,暫行條例不日也將壽終正寢。但是,暫行條例自1997年後實際又整整運行了10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認為市場上仍然有部分經營活動沒有適用法規作為監管依據,比如各種商業欺詐行為,仍需要沿用暫行條例規定的“其他擾亂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的投機倒把行為”來監管。

最後一次運用暫行條例,是在2005年10月,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因販賣月球土地,被北京市工商局以涉嫌投機倒把為由叫停。之前的2005年9月4日,“月球大使館”在工商部門註冊,註冊人李捷聲稱擁有全部月球,並開始售賣月球土地。

2008年1月15日《國務院關於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的公布,廣受詬病的《投機倒把行政處罰暫行條例》正式謝幕退場。

2009年8月24日提請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再次審議的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草案,對中國現行法律中存在的明顯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社會發展要求的規定作出了修改。

根據草案的規定,《計量法》、《野生動物保護法》、《鐵路法》、《菸草專賣法》四部法律中有關“投機倒把”“投機倒把罪”的規定予以刪去並作出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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