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知錄

《所知錄》是一部記描南明史事的編年體史書,共6卷。明末清初錢秉鐙著。

簡介

記描南明史事的編年體史書,共6卷。明末清初錢秉鐙著。
錢秉鐙,生於公元1612年,卒於公元1693年,明末清初著名的文學家,工詩善文,字幼光,後改名為澄之,字飲光,號田間,江南桐城(今屬安徽)人。明末諸生。青年時代曾參加復社,名重一時,弘光年間,因為權臣馬士英、阮大鋮迫害復社文人,被迫往吳江躲避。不久,弘光朝滅亡,與錢鉞一起在吳江起兵抗清。失敗後逃往閩地,投奔唐王,授為彰州府推官。唐王政權不久覆滅,又入粵投奔桂王,授禮部儀制司主事,考授翰林院庶吉士,知制誥。廣州,桂林相繼陷落後,為避禍他曾一度削髮為僧,改名幻光。在此之後,歷盡艱辛,終於在順治八年《公元1651年》返回故鄉桐城。從此,改名澄之,字飲光,號田間,終生不復出仕。務農自給達四十餘年,直至去世。
錢秉鐙學識廣博,富於才情,無論詩、文均有很深的造詣,而尤以詩著稱。由於他深處易代之際,飽經滄桑,備受憂患之苦,所以他的作品題材寬廣,內容深厚。他的創作以歸隱為界,可分為前後兩期,前期詩歌多取材於明未清初政治大事,展示出一代興亡的歷史教訓,具有明顯的史詩特色;後期詩歌則多取材於下層人民和他個人的生活,寫出民生疾苦,抒發他對新朝統治者的強烈憤慨。在藝術上,他的詩”五言似陶公”(沈德潛《明詩別裁集》),“七古擬張、王樂府,亦近香山,”陳田《明詩紀事》。其實,他是博採眾家而又能詞必已出的,他的詩能夠獨抒性情,詩風沖和淡雅卻又深沉精粹、駿快可喜。
錢秉鐙的古文也堪稱不俗,吐辭明白曉暢,氣勢浩然充沛。《伯夷論》、《三國論》、《答他州喻太守書》等均可見出其特點。
除將要介紹到的史書《所知錄》外,錢秉鐙在文學方面的建樹更為豐碩,一生共著有《田間詩集》三十卷,《田間文集》二十八卷,《藏山閣集》詩十四卷,文六卷,另外,還著有《田間易學》十二卷、《田間詩學》十二卷,《莊屈合詁》一卷。
《所知錄》是錢秉鐙晚年歸隱時在耕作及寫詩之餘潛心著述的南明史籍,共六卷,書首有凡例,嚴州邵無已的序言,書末有作者的附語和章■覺跋,明確記載了該書的史料來源以及寫作的經過。六卷書中,記載南明隆武小朝廷政治,軍事史實的共一卷,記載南明永曆小朝廷史實的共三卷,卷五、卷六是兩篇附錄,卷五記載了南明弘光朝裁決的所謂“南渡三疑案”,即“假冒親王案”、“假冒王后案”、“假冒太子案”、作者在記載過程中不是記載道聽途說而已,而是加進了自己的思考,認為案中有許多疑點,並進行分析,推理,提出了自己的觀點和看法,卷六是“阮大鋮本未小記”,記載的是南明朱由崧弘光小朝廷權臣阮大鋮的一些遺聞軼事。
《所知錄》第一至第四卷以大量篇輻記述了南明隆武朝兩年間以及永曆朝前四年的政治軍事史實,是一部編年體的史書,分成隆武紀年和永曆紀年兩個部分。隆武、永曆兩朝是繼李自成起義軍攻克北京崇禎帝自殺明王朝覆滅及清年入關入主中原後,明朝殘餘勢力在南方建立的、在南明弘光朝覆之之後的另外兩個小朝廷,其皇帝分別為唐王朱聿鍵,桂王朱由榔。先看隆武王朝。隆武王朝建立於公元1645年閏六月,覆亡於公元1646年八月,僅僅存在了一年零三個月便告終結。隆武王朝是由福建軍閥鄭鴻逵、鄭芝龍等人擁戴唐王朱聿鍵在福州登基而建立的,故隆武帝認為只有鄭鴻逵、鄭芝龍等大軍閥才能保證其生命,使其坐穩皇位,所以他便無原則的寵信,依賴鄭芝龍等軍閥,對他們言聽計從,成了一個躲在大軍閥卵翼下的傀儡和木偶,遇事毫無主見,聽任一幫大軍閥擺布。
在一六四五年,福建廣東、廣西、雲南、貴州等南方的許多省市都尚未淪入清兵之手,而且還有李自成、張獻忠等農民起義軍的餘部仍在奮力抗擊清軍,全國各地的抗清運動此起彼伏,風起雲湧,興復的希望是很大的。但隆武朝內部政治昏庸,權力鬥爭非常激烈,鄭鴻逵、鄭芝龍等武將以軍事實力為後盾,把持著朝政大權,排斥比較有正義感的愛國文臣黃道周、張家玉等等,而隆武帝朱聿鍵本人則雖有興復故土、建立明王朝中興偉業的主觀願望,但並無挽狂瀾於既倒的開明君主的魅力與實力,他即排斥廣大的抗清農民起義軍,拒不接納黃道周、張家玉等文臣的合理建議,而是一昧依賴鄭芝龍等軍閥,致使大權旁落,當清兵南進大軍壓境之際,隆武帝所信賴的鄭鴻逵、鄭芝龍等軍閥紛紛逃竄,根本沒有所謂的忠心護主之心,有的甚至叛變投清,一六四六年八月,隆武帝被清軍俘獲遇害,成立了僅僅十五個月的隆武王朝宣告終結。這是《所知錄》第一卷的內容,記述了隆武王朝從建立到覆亡的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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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知錄》第二、第三、第四卷以大量篇幅詳細記載了另外一個小朝廷永曆王朝從建立到覆亡的經過。隆武帝遇難後,公元1647年,桂王朱由榔在著名抗清將領瞿式耜等人擁戴下,即位於肇慶,在西南地區建立了永曆小朝廷,永曆朝自從建立的第一天起,就處在風雨飄搖中,政權未嘗穩定過一日。然而,永曆王朝雖然是一個在居無定所中備嘗顛沛流之之苦的小朝廷,但卻將明朝滅之以前政治上的昏庸腐朽傳統繼承無遺。永曆帝朱由榔為人懦弱膽小,優柔寡斷且貪生怕死,他同隆武帝朱聿鍵一樣毫無用人之明和治國之才,也無興復故土,建立中興偉業的理想報負,他所想的,只是依靠各地軍閥,偏安西南,坐穩自己的皇帝位子,保住自己的身家性命,因此,他不思進取,只圖苟安於一時,雖有瞿式耜、何騰蛟等忠心為國的文武大臣為之出謀劃策,但他對他們並不信任,他只一昧信賴宦官、錦衣衛,致使萬曆年間宦官干政的歷史又一次重演,朝廷內部黨爭紛起,各自以軍事實力為後盾,互相傾軋,斗個不停,而永曆帝則大權旁落,毫無主見。
為了取悅於當時各地的軍閥勢力,永曆帝竟然允許他們坐地收稅,自由取給軍餉,任用官吏,干預朝政,從而直接促成了當時各軍閥之間互相爭鬥、割地稱雄的局面。明朝覆亡後,活躍於全國各地的抗清力量主要是李自成、張獻忠的農民起義軍餘部,另外還有一些原來明朝的官方軍隊和一些自發的地方武裝。雖然數量頗為壯觀,但成分魚龍混雜,良莠不齊,而永曆政權又缺乏強有力的政府來進行節制,致使官方軍隊和農民起義軍之間、各地方軍隊之間,不時地發生衝突和火併,自相殘殺嚴重削弱了抗清的軍事力量。另外,由於永曆小朝廷財力的匱乏以及政權的軟弱,致使各軍隊普遍的軍餉不足,紀律渙散,士兵騷擾百姓財物的事件屢有發生,也失去了百姓的信賴和支持。外臨強大的敵軍,雖然有瞿式耜、何騰蛟等人奮力維持忠心謀劃,但也依然挽救不了永曆王朝滅亡的厄運。
根據作者在書未的附語、章覺跋,可以知道《所知錄》的資料來源以及寫作經過。按照作者自己的記述,他所記載的隆武朝史事有的是得之於傳聞,有的則是親身所歷所見所聞,而關於永曆王朝的史事,在永曆二年以前,所依據的是永曆朝廷當時的官員一姓劉名湘客者的日記,而永曆三年、永曆四年史事,因為當時作者已供職於永曆朝廷,先後任禮部精膳司主事、翰林院庶吉士、翰林院編修並和管制誥,所以有很多的機會得睹當時的朝政實況,便往往是”或得諸目擊,或得諸章奏,或得諸從戎士大夫之口”。作者將各種見聞,“隨即記錄”,而且在永曆五年滯留於梧州鄉下時,便已“略加編輯”,寫成大部分書稿,由作者本人的這些記述我們可以看到,《所知錄》書中的大量史料不僅是得之於作者的親見親聞這樣的第一手資料,而且該書也不同於那些事發後許多年憑作者追憶回溯而寫成的史書,故較具可信性而有著較高的史料價值。
這一點歷來為各代史家所公認。比如,全祖望《鮚奇亭集》外編對此書的題跋中曾記載了黃宗羲對該書可信性的極力稱讚(贊語略),謝國楨也在《增訂晚明史藉考》中盛讚該書曰:“為記隆武、永曆兩朝最直接之資料,堪備南明史事之徵”當然,不可否認的是,《所見錄》的記述中也有許多得諸傳聞而傳聞失實或作者本人疏於考證的地方,尤其是在涉及到人物評價方面,由於作者本人便是永曆王朝的一員,且立場與瞿式、金堡等一黨相近,所以在記述這些人物時對其推崇之至,有時不惜曲筆諱飾,而對於與自己立場相對的人物,則以筆詆毀之,這都使得書中的人物評價中出現了許多有失公允的地方,這一點是我們在閱讀《所知錄》過程中所應該注意的。但總體來看,這也無損於讀書的史料價值,因為這樣的地方終究是少數,瑕不掩瑜。另外,關於南渡三疑案”及“阮大鋮本末小記”兩篇附錄,根據作者在書前面的《凡例》所稱,都是得之於傳聞,是否信史尚有待於考證。
《所知錄》記事採用編年體,在記述各年的史事時都有固定的體例,總是先以較大的字型書寫重要的事件,然後用較小的字型詳細註明事件的經過,並且在注中附有大量的敘事詩究其原因,並非因為作者有高深的詩歌造詣而欲在史書中一逞詩才,傅以年在《華亭年室題跋》中的見解頗有說服力,可以說是合理的解釋。他認為作者之所以用了在史書中比較少見的詩的形式來記載史事,是因為作者“恐涉嫌諱,未便據事直書”,不得已便藉助詩歌這一比較婉曲的方式來補記他在前文中不便“據事直”書的部分。
《所知錄》一書寫成後,多以抄本流傳於世。在輾轉傳抄的過程中,往往不能完全根據原書原貌;而且人們又往往喜歡依據自己情況進行增削竄改,致使該書體例凌雜,毫無順序。眉目不清,文字互異之處比比皆是。現存各抄本當中,《荊駝逸史》本僅有三卷,不僅將附錄的五、六兩卷”南渡三遺案”及“阮大鋮本末小記”全部刪除,而且作者所附的詩文也被盡皆刪去,記述明永曆王朝史事的三卷也被壓縮成為兩卷,只有第一卷較好地保存了原貌。另有新學會排印本是根據傳抄本排印的,共六卷,包括隆武紀年一卷,永曆紀年三卷,南渡三疑案、阮大鋮本末小記兩卷,且書前面有凡例、嚴州邵無已的序,書的後面有章覺的跋,作者所附的詩文也比較完整,可見,此排印本所根據的傳抄本是一個足本。由於錢秉鐙忠於明王朝,入清後隱居不仕,他所著的《所知錄》也並沒有打算公之於世,所以撰寫時,便毫無顧忌,書中仍以清政府嚴厲禁止的隆武、永曆年號紀年,並且不避清諱,清朝禁用的字眼到處都是,這當然為清朝政府所不容,所以該書於乾隆五十三年被明令禁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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