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加成定價法

成本加成定價法

成本加成定價法(cost-plus pricing)是按產品單位成本加上一定比例的利潤制定產品價格的方法。大多數企業是按成本利潤率來確定所加利潤的大小的。即: 價格=單位成本十單位成本×成本利潤率=單位成本(l + 成本利潤率),完全成本加成定價法是企業較常用的定價方法。成本加成法定價的缺點是:忽視了市場供求和競爭因素的影響,忽略了產品壽命周期的變化,缺乏適應市場變化的靈活性,不利於企業參與競爭,容易掩蓋企業經營中非正常費用的支出,不利於企業提高經濟效益。例:某企業生產一種產品,預計單位製造成本為100元,行業平均成本利潤率為25%‚銷售稅率為0.7%,企業基期的期間費用為500 000元,產品銷售收入為5 000 000元。

概述

完全成本加成定價法(即:成本加成定價法)是以全部成本作為定價基礎.首先要估計單位產品的變動成本,然後再估計固定費用,並按照預期產量把固定費用分攤到單位產品上去,加上單位變動成本,求出全部成本,最後再全部成本上加上按目標利潤率計算的利潤額,即得出價格。

完全成本加成定價法計算公式

完全成本加成定價法是按產品單位成本加上一定比例的利潤制定產品價格的方法。大多數企業是按成本利潤串來確定所加利潤的大小的。即:

價格=單位成本十單位成本×成本利潤率=單位成本(l十成本利潤率)

產品出廠價格=單位產品製造成本+單位產品應負擔的期間費用+單位銷售稅金+單位產品銷售利潤=單位產品製造成本+單位產品銷售利潤+出廠價格×(期間費用率+銷售稅率)

移項得:

產品出廠價格=(單位產品製造成本+單位產品銷售利潤)/(1-期間費用率-銷售稅率)=(單位產品製造成本×(1+成本利潤率)/(1-期間費用率-銷售稅率)

其中,期間費用包括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銷售費用。期間費用率為期間費用與產品銷售收入的比率,可以用行業水平,也可以用本企業基期損益表的數據。

銷售稅金是指產品在銷售環節應交納的消費稅、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等,但不包括增值稅。銷售稅率是這些稅率之和。

銷售利潤可以是行業的平均利潤,也可以是企業的目標利潤。成本利潤率是銷售利潤與製造成本的比率,即加成比例。這是成本加成法的關鍵。

成本加成法定價的優點是:產品價格能保證企業的製造成本和期間費用得到補償後還有一定利潤,產品價格水平在一定時期內較為穩定,定價方法簡便易行。

成本加成法定價的缺點是:忽視了市場供求和競爭因素的影響,忽略了產品壽命周期的變化,缺乏適應市場變化的靈活性,不利於企業參與競爭,容易掩蓋企業經營中非正常費用的支出,不利於企業提高經濟效益。

例:某企業生產一種產品,預計單位製造成本為100元,行業平均成本利潤率為25%‚銷售稅率為0.7%,企業基期的期間費用為500 000元,產品銷售收入為5 000 000元。

分析:

出廠價格=(元)

由此可見,在產品單位成本一定的條件下,制定產品價格的關鍵在於確定成本利潤率。不同的產品加成比例不同,企業一般以同類產品的加成比例為參考依據進行加成。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