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化市氣象局

負責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的制定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負責對懷化市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負責全市氣象裝備的運行監控、巡檢、維修和維護工作;承擔全市氣象儀器、器材的計畫、供應、倉儲和報廢處理工作;承擔全市各類氣象儀器的計量檢定和技術保障、監督工作。 5、懷化市氣象局財務核算中心

機構概況

懷化市氣象局是湖南省氣象局直屬事業單位。始建於1950年,負責全市氣象工作的組織管理和業務指導。為當地政府做好防災減災決策服務,並為當地各部門提供氣象服務。
懷化市氣象局下轄14個氣象局(站):懷化市高空探測站、懷化市農業氣象試驗站、洪江市氣象局、鶴城區氣象局、中方縣氣象局、漵浦縣氣象局、沅陵縣氣象局辰谿縣氣象局、麻陽苗族自治縣氣象局、新晃侗族自治縣氣象局、芷江侗族自治縣氣象局、會同縣氣象局、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氣象局、通道侗族自治縣氣象局。
5個直屬單位:懷化市氣象台、懷化市防雷中心、懷化市科技服務中心、懷化市氣象局國有資產運營管理中心、財務核算中心。
內設機構4個:辦公室、業務發展科、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規科。
地方機構編制2個:懷化市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懷化市防雷減災辦公室。

主要職能

負責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的制定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負責對懷化市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組織落實湖南省氣象局和懷化市人民政府的各項政策和措施,對懷化市區域其他有關部門所屬的氣象台站進行工作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負責對懷化市區域執行氣象法規、業務技術規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管理氣象探測資料的匯總、傳輸;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管理本行政區域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監督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協助地方黨委和人民政府做好當地氣象部門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承擔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懷化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縣級氣象機構負責當地大氣探測、氣象服務;氣象台負責天氣預報的製作、發布,為地方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高空探測站通過施放探空氣球對高空氣象資料進行探測並參與全球高空資料的交換;農業氣象試驗站負責農業氣象服務、試驗研究、產量預測工作;人影辦指導和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防雷辦負責對防雷工程設計審核、施工監督及防雷裝置檢測審批。

機構設定

(一)、內設機構

1、 辦公室
草擬全市氣象工作計畫、總結、綜合報告、規章制度;了解、督查督辦全市氣象重點工作和全局計畫、決議、領導交辦事項的執行情況;協調市局機關工作和各類會議安排;歸口管理文秘、機要、保密、宣傳、政務信息、綜合調研、檔案、年鑑、信訪、目標管理、外事、應急管理、市局大院行政事務管理、機關接待、文印、環境衛生、綜合治理等工作;組織發布全市氣象行業重要信息。協助局務公開和信訪工作。
2、 業務發展科
負責制訂全市地基、天基氣象綜合觀測體系、信息與技術保障體系發展規劃與計畫、業務流程、技術規範等,並組織實施和監督。負責擬訂天氣、氣候、氣候變化、生態與農業氣象、雷電、套用氣象、環境氣象、決策服務、減災服務、專業氣象服務以及氣象科學研究等業務的發展規劃、技術規範等,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全市地面氣象觀測、高空探測、雷達探測、生態與農業氣象觀測、大氣成分與環境氣象觀測、特種觀測、氣象信息網路(含氣象網站)、氣象技術裝備等業務,組織技術開發與推廣。組織全市大氣探測、氣象信息網路等現代化重點工程建設;組織管理氣候資源的調查評估、開發利用和保護;管理科學研究與科技發展、人工影響天氣、氣象學會等工作。
3、人事教育科(監察審計科、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
負責市氣象局黨組管理幹部的考核、獎懲、培訓、任免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全市氣象部門科級幹部任用審批備案管理;負責全市氣象部門公務員的管理;負責全市氣象系統機構編制、科技幹部、勞動工資、幹部錄用調配、社會保障、獎懲等各項人事管理工作;負責人事統計工作;擬定全市氣象部門人才吸收、培養、使用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和出國人員的政審;承擔氣象工程系列副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和政工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推薦、評聘工作。負責本市氣象部門的監察、審計工作;協助局黨組抓好全市氣象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對市氣象局黨組成員及黨組管理幹部實行黨章和有關規定範圍內的監督;負責市局黨組管理幹部違紀案件和本市氣象系統重大違紀案件的查處;負責廉政文化建設。
4、政策法規科(懷化市防雷減災辦公室)
負責氣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執行的監督管理,組織擬訂地方性氣象法規、政府規章及其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和管理氣象行政許可、執法、複議、應訴工作;綜合協調氣象行業管理;組織氣象事業發展戰略中重大問題的政策調研;負責氣象科技服務的巨觀管理和協調;組織氣象科技服務發展規劃、政策、措施的制定和監督實施;負責氣象科技服務目標任務管理,負責氣象科技服務經濟效益核算和統計報表工作;雷電災害的防禦組織管理;負責氣象軟科學研究、氣象科技服務研究及其成果推廣套用。
承擔全市防雷減災工作的管理;組織全市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檢測單位的資質評審和管理;會同相關部門對防雷技術服務、防雷產品質量、防雷檢測機構計量認證等進行協調和管理;組織防雷減災宣傳,負責雷電災情的匯總、上報和對外公布;組織安全生產防雷專項檢查和督辦;承辦懷化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直屬事業單位

懷化氣象局直屬事業單位5個:
1、懷化市氣象台
牽頭承擔天氣軌道、信息網路業務,負責市級決策氣象服務,負責懷化天氣雷達運行維護。主要任務是:在省氣象台下發的基本氣象要素指導預報產品的基礎上,訂正、製作發布全市範圍中期、短期降水、氣溫、風預報以及災害性天氣警報、地質災害風險等級預報、雷電預警預報,並對各縣市氣象局進行指導。開展新一代天氣雷達責任區的臨近天氣預警業務;訂正省台及相關台站提供的短時臨近預警報指導產品,製作責任區內定量降水預報和強對流天氣警報產品。完善本地及上下游地區的災害性天氣聯防制度,開展天氣災害影響調查評估業務。負責全市重大災害性天氣預報服務的組織指揮,實時收集上報氣象災情;負責為市級領導和有關部門提供天氣預報決策服務;承擔部分氣象災害應急業務和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氣象保障業務服務;承擔市局下達的現代化建設及開發任務;承擔天氣軌道的科研工作和套用研究;承擔全市天氣業務技術指導工作。負責市級氣象信息網路系統的建設和對下級台站的技術指導;負責市級骨幹網、分散式資料庫和市局機關計算機網路的運行和維護;負責全市氣象資料收集、質量監控、信息處理、數據存儲、數據共享平台設計和建立;負責市級主要信息資源、信息網路、電子政務系統的運行管理與服務;承擔市級氣象應急通信與信息保障業務;承擔市級氣象網站的運行保障與監控。負責懷化天氣雷達業務觀測和資料傳輸工作;負責對雷達及輔助設備的日常維護,確保雷達正常運轉,參與雷達中修和大修工作;負責按照規範對雷達進行標定,確保雷達觀測資料準確性;負責整理雷達觀測工作記錄,並歸檔重要資料。
2、 懷化市氣象科技開發中心(懷化市專業氣象台)
承擔市級電視氣象宣傳和電視天氣預報影視產品製作;承擔市級電視台、電台、報刊的氣象服務與廣告;負責全市手機簡訊、12121聲訊氣象服務業務的統一管理;承擔全市的專業氣象服務;推廣套用新技術、新產品,推進科技服務成果的市場轉化;開闢氣象服務新領域。
3、 懷化市防雷中心
牽頭承擔全市雷電軌道業務,主要任務是:組織本市雷電的監測與防護體系業務運行,開展防護技術研究開發工作,推廣套用防雷新技術、新產品,推進防雷科技成果的市場轉化;開闢防雷技術服務新領域;負責對全市防雷技術服務的業務指導;承擔雷電災害分析調查、鑑定和風險評估;承擔懷化市區的防雷檢測、防雷裝置設計技術性審查等防雷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開展防雷工程設計、施工技術服務。負責協調市級防雷技術服務相關部門或行業的關係,最佳化全市防雷技術服務工作環境。
4、懷化市氣象裝備技術保障中心
負責全市氣象裝備的運行監控、巡檢、維修和維護工作;承擔全市氣象儀器、器材的計畫、供應、倉儲和報廢處理工作;承擔全市各類氣象儀器的計量檢定和技術保障、監督工作。負責管理和保障單位網路、伺服器、計算機等設備及相關子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並對網路建設規劃及改造現有網路系統提供技術建議;負責全市衛星通信網路的維修和維護工作。負責全市自動氣象站(含區域自動氣象站)和氣象預警裝備維護、維修保障工作,並承擔區域自動站和氣象預警裝備(DAB、電子顯示屏)的檔案管理、配(備)件的保管、供應和調配工作等。負責氣象儀器器材的行業服務工作,開展氣象技術裝備的科研開發、業務試驗和推廣套用工作,開展氣象技術裝備科技服務工作。承辦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5、懷化市氣象局財務核算中心
負責制訂財務核算中心工作規範和流程,制定和完善財務核算中心內部控制制度,以及縣(市、區)氣象局財務集中核算的管理流程;負責市局機關、市局各直屬單位以及縣(市、區)局、企業(包括市局、直屬事業單位和所屬縣(市、區)局所辦企業)所有資金的會計核算;編制有關財務報表;負責歸集各項收支,發揮監督職能,對違反財務制度和有關管理規定、不符合預算的收支進行糾正或拒絕核銷支出;承辦相關單位資產購置、調入、調出、租賃等國有資產管理的會計手續;負責收集、整理和保管會計憑證、賬表等會計資料和相關財務信息;承擔分析各單位財務狀況、資金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定期形成專項財務分析報告反饋給各單位和計畫財務管理部門;負責財務核算硬體、軟體及計算機網路的建設和管理、維護以及財務核算中心的內部日常管理;負責對縣(市、區)局的現金、銀行存款、收費票據的使用和管理等進行監督檢查;按規定辦理國庫集中支付和政府採購手續;負責本級各類稅費、基金的申報、繳納、代扣代繳以及人員工資、福利的統計發放,與工商、稅務、銀行等有關部門的對口聯繫和協調工作;完成市局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縣(市)氣象局(站)

懷化市高空探測站、懷化市農業氣象試驗站、沅陵縣氣象局、辰谿縣氣象局、漵浦縣氣象局、麻陽苗族自治縣氣象局、新晃侗族自治縣氣象局、芷江侗族自治縣氣象局、鶴城區氣象局、中方縣氣象局、洪江市氣象局、洪江區氣象局、會同縣氣象局、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氣象局、通道侗族自治縣氣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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