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成員
應縣衛生局領導班子:
楊師久(總支書記)
秦亮泰(局長)
吳建東(副局長)
楊榮春(副局長)
李 玉(副局長)
王文普(副局長)
王 曄(紀檢組長)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組織調研並綜合、協調、督促機關政務和各股室業務工作;制訂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承辦信息、統計、文書處理、人事勞資、檔案、保密、接待、信訪和各種會議組織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報帳、行政後勤及財產管理工作。
負責擬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計畫;負責衛生經費的監督使用和指導落實醫療服務價格政策;負責衛生系統車輛的申請、分配與管理及基建項目的申報、平衡和巨觀管理;負責世界衛生組織援助及國外貸款項目的管理。
負責離退休人員公費管理工作。
(2)基層衛生與疾病控制股
負責農村衛生工作和初級衛生保健規劃、技術指導與管理;負責婦幼保健機構的管理及落實婦幼衛生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發展規劃、政策、措施與技術標準;負責婦女兒童疾病的監測、防治及統計工作;監督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統籌協調健康教育工作。
負責傳染性、流行性疾病和高血壓、心臟病、腫瘤等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公共衛生相關疾病防治工作的政策、法規、條例、標準、規劃和防治方案的組織實施;負責急慢性傳染病寄生蟲病的防治、監測及疫情統計工作的巨觀管理;負責擬訂計畫免疫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疾病控制的器械裝備和防疫車輛、宣傳器材的計畫編制和管理。
負責擬訂地方病防治規劃、計畫並實施監督、檢查;負責地方病防治機構的技術指導和巨觀管理;負責擬訂地方病防治經費、物資、藥械等分配方案;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地方病防治工作。
負責衛生行政複議和對衛生執法的監督;按有關規定監督管理放射、食品、公共場所、職業、環境和學校衛生、傳染病防治。
負責落實愛國衛生運動和衛生宣傳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條例和規劃;負責除害滅病、“兩管五改”工作的技術指導和城鄉愛國衛生的監督、檢查與驗收工作。
(3)醫政股
負責中西醫醫院的建立、設定、結構、床位和發展規劃的報審;負責社會辦醫、個體診所、行政村衛生所及縣、鄉醫院分支機構執業資格的報審或審批。貫徹落實中西醫醫院工作條例,依法對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進行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負責衛生專業人員的執業許可證和健康許可認證工作;負責非地方性、非傳染性常見病、多發病的監測、預防和統計工作;負責組織醫療事故的技術鑑定和處理;負責支邊、搶險、救災、下鄉的醫療業務和組織與實施;負責醫院分級管理工作的規劃、指導和評審;協助的關部門搞好行業內部製劑、用藥不良反應觀察、臨床合理用藥等工作;指導開展臨床醫學研究。負責中醫、中西醫結合工作的巨觀管理;擬訂中醫工作發展規劃和中醫藥、西學中隊伍的培訓管理計畫及實施;負責老中醫以及中醫古籍、文獻整理、研究工作的措施落實。負責醫學教育、科研工作的組織管理;負責組織醫學科研項目的申報、獎勵和推廣套用;負責衛生人力規劃的擬定;承擔醫療衛生科學技術交流的管理。監督管理醫療器械的使用;組織實施無償獻血並監督檢查臨床用血情況;負責縣級以上幹部和事業單位高級專家的保健工作,並擬定幹部保健體檢計畫及實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