怯薛制

組成怯薛的人員,根據忽必烈在位時的情況,大致有以下四種。 忽必烈以後,皇帝怯薛的隊伍越來越擴大,最多達一萬七千餘。 這樣,累朝都有各自的怯薛,諸王又有各自的怯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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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木真在稱汗之後,下令挑選各部貴族子弟及“自身人”(自由民)中“有技能、身體健全者”組建一支1萬人的怯薛。這支軍隊由他直接指揮,駐紮在他的殿帳周圍,分為四班,由四個親信的那可兒任怯薛臣長,每三日輪流值班。這就是蒙古軍的精銳,也是對地方加強控制的主要武裝力量。

歷史概況

怯薛即護衛軍,源起子氏族社會崩潰過程中出現的伴當(那可兒)。在成吉思汗稱雄漠北的過程中,曾兩次擴大侍衛隊伍。12拓年,為了適應長期戰爭和拱衛同一國家的需要,成吉思汗又對護衛軍做了第三次擴棄,組建了一支包括一千宿衛、一千箭筒士、八千散班在內的共一萬人的護衛軍。充當護衛的人都是從千百戶及蒙古自身人(平民)子弟中選拔出來。怯薛的職責主要是擔任大汗的護衛。
怯薛之下所有單位都分為四班輪流值守,故又稱“四怯薛”,分由四位開國元勛,即“四傑”:博爾忽博爾朮木華黎赤老溫以及其子孫世襲統治率領。怯薛還分管帳營宮室的各種事務,隨著王室分工的細緻,怯薛的職責也在增加。
怯薛既是大汗的護衛軍,同時也是整個蒙古國家軍事力量的核心,通過這一制度,蒙古國家得以建立起一支強大的精銳常備軍。

歷史淵源

在蒙古國時期,怯薛主要是一種大汗周圍常備的護衛軍組織,但同時也形成為國家行政機構的雛型。蒙古國汗庭的行政機關只是怯薛組織的職能的一部分。隨著元皇朝的建立,其行政職能,已由依仿漢制所建立的中書省官僚機構所取代。軍事護衛也由逐步擴大的諸侍衛親軍來擔承。怯薛在軍事上的作用,已只是輪番宿直禁廷,而極少直接使用於征戰。因此,人元以後的怯薛組織,與其把它視為軍事組織,毋寧說它是一個給侍內廷的上層人物的特權集團。這可以從它的組成、職能與權益三個方面來進行說明。
組成怯薛的人員,根據忽必烈在位時的情況,大致有以下四種。一是出自先朝大汗的撥賜或所分子的拖雷家族所屬世臣的子弟,如畏兀兒人孟速思,年十五,盡通本國書,成吉思汗征至,以授拖雷,後復事忽必烈於潛邸。真定藁城是拖雷系的封地。1250年,唆魯禾帖尼命擇邑中子弟人侍,董俊子文用受征,侍忽必烈於潛藩,“主文書,講說帳中,常見許重”。蒙古慣例,諸王都有自己規模不等的怯薛護衛組織。上述的這種人便是構成忽必烈在潛藩時的怯薛隊伍的主要部分。第二是忽必烈即皇帝位後所徵召的貴臣、官員子弟。中統元年(1260年)四月,忽必烈一即位,立即征諸道兵六千五百人赴京師宿衛。這些人大概都是當時由忽必烈所控制的軍民官員的子弟。李擅子彥簡充質子,張弘范任御用局總管,無疑都是這一類的應徵者。至元十年(1273年),西北諸王亦奉詔各遣貴族子弟來備宿衛。如唐古人阿波古,曾事察合台兀魯思的統治者阿魯忽,其子亦力撒合被遣來大都,充任速古兒赤(掌內府尚供衣服者)。在元代,臣屬將自己的年輕子弟奉獻給皇帝或諸王作為怯薛是一種榮譽的義務,同時也是登仕的捷徑。怯薛的地位是頗高的,因此,元朝的怯薛人員,絕大部分是貴族閥閱與高官世家的子弟世襲擔任的。第三是從質子中擢拔。質子,即所謂禿魯花。《元史·兵志》:“或取諸侯將校之子弟充軍,曰質子軍,又曰禿魯華軍。中統四年,忽必烈詔“統軍司及管軍萬戶、千戶等,可遵太祖之制,令各官以子弟入朝充禿魯花”。江南平,敕江南歸附官三晶以上者遣質子一人人侍。對少數民族,如彝族的楊、田兩家,亦以其子弟人質。臣附的高麗、安南諸國也責令遣質子來京。至元二十年,“定質子令,凡大官子弟,遣赴京師”。但在元朝時期,以質子而得充宿衛者固屬多有,然質子似並不皆得充宿衛。故在《元史·輿服志》中,質子與質子之在宿衛者是相區別的。第四類是一些異能之士,通過賞識與薦引而人侍左右者。漢人中的劉秉忠、姚樞等都是以此為進身者。皇帝的怯薛沿用成吉思汗定製,定員大體為一萬人,分四番輪流人值宮中,每番三日。因為領四怯薛的四傑中,博爾忽與赤老溫皆無後嗣,故第一怯薛例由皇帝親領,第四怯薛則右丞相兼領。忽必烈以後,皇帝怯薛的隊伍越來越擴大,最多達一萬七千餘。元朝定例,皇帝死後,其怯薛組織照樣保留,人員往往還維持七八百人。這樣,累朝都有各自的怯薛,諸王又有各自的怯薛。總計起來,怯薛的數額是相當龐大的。怯薛的職能是多方面的。除了宮殿的警衛外,他們承擔皇帝的飲食、服飾、車馬、醫藥、巫卜、奏樂等生活所需的一應事務。
“凡怯薛長之子孫,或由天子所親信,或由宰相所薦舉,或以其次序所當為,即襲其職,以掌環衛,雖其官卑勿論也。及年勞既久,則遂擢為一晶官。”其他預怯薛之職而居禁近者,“悉世守之,雖以才能受任,使服官政,貴盛之極,然一日歸之內庭,則執其事如故,至於子孫無改,非甚親信,不得預也。”“中有雲都赤,乃侍衛之至親近者,雖官隨朝諸司,亦三日一次輪流入直。負骨朵於肩,佩環刀於腰,或二人四人,多至八人。時若上御控鶴,則在宮車之前;上御殿廷,則在墀陛之下,蓋所以虞奸回也。雖宰輔之日覲清光,然有所奏請,無雲都赤在不敢進。今中書移咨各省,或有須備隸奏文事者,內必有雲都赤某等,以此之故。”元朝“以國語(即蒙古文字)訓敕者曰聖旨,史臣代言者曰詔書”。
類聖旨即出自怯薛的必du赤之手。由此可見,怯薛作為皇帝的近侍,不單能通過生活的接近而於皇帝以有力的影響,而且是作為皇帝個人的助手,直接干預國家大政。不單止此,皇帝又利托,俾調動靜而始人告。”怯薛是做官的捷徑。仕途之由宿衛者,“言出中禁,中書奉行制敕而已”。一些“有腳根”而受到皇帝賞識的怯薛人員,便可平步而登使相。安童是木華黎四世孫,忽必烈即皇帝位時,他才十三歲,召人長宿衛,位在百僚上。至元二年,年十八,出任中書右丞相。至元二十八年安童告退,罷相,仍領宿衛事。死後其子兀都帶襲長宿衛,領太常寺事,死,子拜住襲為宿衛長,英宗時宮中書右丞相。通過這一例子,便可以窺見怯薛世襲特權的大概。《經世大典·序錄·人官》說:元之用人,其途非一。“親近莫若禁衛之臣所謂怯薛者。然而任使有親疏,職事有繁易,歷時有久近,門第有貴賤,才器有大小。故其得官也,或大而宰輔;或小而冗散,不可齊也。國人之備宿衛者,浸長其屬,則以自貴,不以外官為達。”這些貴胄世家,甚至連丞相一職也不放在眼裡。
怯薛之家世代相傳,衍生成一個龐大的特權集團,很快展為元朝靡費財政、濁亂朝政的毒瘤。忽必烈後期,近侍亂政的現象已經出現,他們不通過中書,口傳聖旨以任命官職、賜予財物、縱釋罪囚等。至元三十年二月,中書省便向忽必烈報告:“近臣傳旨予宮者,先後七十人。臣今欲加汰擇,不可用者不敢奉詔。帝曰:率非朕言。凡來奏者朕祗令諭卿等,可用與否,卿等自處之。”忽必烈以後,近侍亂政的現象更日形嚴重。他們隔越中書省而乞持璽書,自擇名分,選任官吏,從成宗大德元年(1297年)至武宗至大元年(1308年)的十三四年內,不經中書而由近侍直接頒發的璽書達六千三百餘道,都是關係田土、戶口、金銀、礦冶、增余課程、進貢奇貨、錢穀、選法、詞訟、造作等用怯薛作為使者(宣差),遍及中外,傳達旨意,處理問題,了解山川形勢、民風俗習。並把他們作為自己的代表,派充中書斷事官、參決樞密院事,及奉旨署事於大宗正府。一些怯薛人員則委 派擔任諸省部長官,或者兼領外廷的某些要職,“晝出治事,夜人番直”。中統四年還分遣怯薛充諸漢軍萬戶府監戰和參議,以監漢軍。凹這些都表明,怯薛活動的範圍並不限於宮閫之內,而是作為皇帝的親信耳目,遍及外朝和全國各地。由於他們接近皇帝,受到親信,因此,無形中具有極大權威。“丞相而下,猶必咨事。武宗時期更加達到高潮。怯薛還利用權勢,影占人戶,霸占田土,欺害人民。按照規定,一般的漢人與南人是不能充任怯薛的。但因為它有種種特權與優厚的賞賜,因此人們都千方百計混跡其間。一些人“但挾重資,有梯援投門下,便可報名字,請糧草,獲賞賜,皆名曰怯薛歹”。“屠沽下隸,市井小人及商賈之流,軍卒之末,甚而倡優奴賤之輩,皆得以涉跡宮禁。又有一等流官胥吏,經斷不敘,無所容身,則夤緣投入,以圖升轉。趨者既多,歲增一歲,久而不戢,何有窮已。”元朝末期,宮廷中又大批使用宦者,但怯薛的人數與職任則一直無所變更。歷史上很多朝代都有閹宦為禍,元朝宮廷中宦官的這份職務,則多由怯薛承擔。他們在身份上遠高於“刑餘之人”的宦者,活動也不局限在宮中,有的人還正式掛有外廷顯赫的職務。因此,他們在當時朝廷上的活動量與影響力,比起歷朝的宦官來要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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