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測驗

性格測驗是對不同情境中個人典型行為表現的測量,也就是測量一個人在一定條件下經常表現出來的慣性行為、反應與情感,即他已形成的相對穩定的個性特徵、興趣、態度、價值觀、意見等。

性格測驗

1700多年前,中國三國時代,諸葛亮的《心書·知人性》一節就已具有性格測驗的雛形。當時所謂知人性的方法有 7種:“一曰問之以是非而觀其志;二曰窮之以詞辨而觀其變;三曰咨之以計謀而觀其識;四曰告之以禍難而觀其勇;五曰醉之以酒而觀其性; 六曰臨之以利而觀其廉; 七曰期之以事而觀其信。”這裡,志、變、識、勇、性、廉、信都是行為結構或性格特點的重要方面,而問、窮(追究)、咨、告等則是誘發反應的手段。
現代測驗學注重測量工具的信度和效度,在測試一個人的性格時,主要通過自陳、投射和境遇三種方法。
在自陳法裡,要求被試者自己描繪或刻畫自己。可以給他一張形容詞詞表,要求他從中找出一些能夠描繪他自己性格的詞;或者要求他在大量的直陳句子中指出那些能夠描繪他自己性格的句子。還可以要求被試者回報自己的態度、興趣或價值觀。這些情境的共同因素是由個人提出有關自己行為和反應的描述或報告,因此自陳法量表的設計者認為,人是自身行為的最佳的觀察者和描述者。常見的性格特徵調查表和職業興趣調查表皆屬於此類。這些量表的構成主要有 3種標準:①選擇的項目內容應能測量擬測得的行為的特點,這就是邏輯性標準;②項目應和外部效標(如職業適應性、臨床診斷等)具有可觀察的關係,這就是實證性標準;③項目之間應有較高的相關量,這就是同質性標準。
投射法向受試者顯示一組意義不明確的刺激,讓他加以解釋或把這些刺激組構起來。這種方法的基本假設是:當一個人處在意義不明確的刺激情境之中時,他往往會把那種反映自己特有性格的結構強加於刺激情境。如果知道了一個人如何對那些意義不明確的刺激情境進行解釋和組構,就有可能推論出有關這個人性格結構的一些問題。目前最常用的投射測驗有兩種,即瑞士精神病學家H.羅夏的測驗和主題統覺測驗。羅夏測驗包括一套特製的墨漬圖。受試者要說出他從圖中看到了什麼東西。這裡很顯然,刺激本身沒有固定的意義。因此任何意義都是受試者給與的,受試者把意義投射到墨漬中去。主題統覺測驗包括一套意義上模稜兩可的圖畫,圖上有著進行各種活動的人,受試者要編造故事來描寫圖中的人物和行動。按照投射法原理,這種描寫必然反映出被試自身的性格結構。到目前為止,這兩種測驗多用於臨床實踐中。
各種境遇法共同條件是:①把受試者安置在那種要求做出某些行動或反應的情境中;②他們的行為受到觀察並被記錄下來;③他們所表現的性格特徵得到評定。例如,當一組學生進行班會活動時,可以觀察他們彼此之間是怎樣相互影響的,他們怎樣提出自己的意見,這些意見又怎樣為集體中其他成員所接受,誰是作為“領袖”人物而出現的,其他人怎樣執行集體所分派的任務,以及別的有關行為。觀察者可以按某些個性維度來評定這些人的行為特點。諸如:領導的才能、社會能力、表情的效應、支配和合作等等。
以上所舉的各種估量性格特徵的主要方法並不完全符合測驗學的要求,也不是十分科學的,因為他們的施測與計分條件經常未能達到標準化,而且量表對反應水平的分析伸縮性還很大。測驗工作者正在繼續努力不斷提高工作質量,改正缺點。
參考書目
 F. G. Brown, Principles of Educational ɑnd Psychological Testing ,3rd ed.,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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