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政黨

德國屬於多黨制,聯邦議院中的兩大政黨為社會民主黨和基督教民主聯盟(與姐妹黨巴伐利亞基督教社會聯盟屬於同一個議會黨團)。其他政黨有自由民主黨、左黨和聯盟90/綠黨。一般都由兩大政黨之一與其他三個政黨之一黨共同合組執政聯盟。

德國政黨

正文

德國是世界上出現政黨最早的國家之一。第二次世界大戰前,政黨制度經歷了多黨制到納粹黨一黨專制的歷史過程。戰後德國分裂為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簡稱聯邦德國)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國(簡稱民主德國)。聯邦德國實行多黨制,民主德國實行德國統一社會黨領導的多黨合作體制。1990年10月3日民主德國併入聯邦德國後,統一的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的政黨制度繼續保持原聯邦德國的多黨制。
1945年以前的政黨概況 德國政黨歷史悠久,從19世紀50年代起就出現各種類型的、代表不同階級利益的政黨。主要有:①德意志保守黨,成立於19世紀50年代,代表反動的容克貴族和高級軍政大員。②進步黨,1861年6月成立,代表商業資產階級、小手工業者的利益,主張在普魯士領導下統一德國。③德國人民黨,1865年成立,主要由德國南部各邦的小資產階級民主派和部分資產階級民主派組成,反對確立普魯士對德國的領導權。④德國社會民主工黨(愛森納赫派),1869年 8月在愛森納赫市成立。它是世界上第一個在全國範圍內組織的獨立的社會主義工人政黨。創始人和主要領導人是A.倍倍爾、W.李卜克內西、W.白拉克。該黨曾受到K.馬克思F.恩格斯第一國際的影響。1875年 5月該黨與1863年成立的全德工人聯合會(拉薩爾派)合併為德國社會主義工人黨。1875年10月該黨被俾斯麥政府宣布為非法。但該黨仍堅持鬥爭,使黨組織得到了鞏固和發展,在1890年議會選舉中成為德國第一大黨。同年10月該黨改名為德國社會民主黨。
19世紀70年代~20世紀20年代,德國先後又出現一些政黨,主要是:①中央黨,德國天主教徒的政黨,1870~1871年由普魯士議會的和德意志帝國國會的天主教派黨團組成,曾參加魏瑪共和國的各屆內閣,並多次參與或單獨執政,1933年自動解散。②德意志人民黨qqqqqq,代表加工工業和大商業資產階級利益的政黨,1918年11月成立,1933年自動解散。③德意志民族人民黨,民族保守主義政黨,1918年11月成立,1925年和1927~1928年參加魏瑪共和國的聯合政府,1933年解散。④德國獨立社會民主黨,1917年 4月成立,是從德國社會民主黨分裂出來的工人政黨。⑤德國共產,1918年12月由K.李卜克內西和R.盧森堡領導的左派組織斯巴達克同盟與其他左派組織合併成立。1920年12月同德國獨立社會民主黨左翼聯合為德國統一共產黨,1921年恢復德國共產黨名稱。1933年A.希特勒上台後,德共遭鎮壓,遂轉為地下組織,領導開展反法西斯鬥爭。⑥德意志民族社會主義工人黨德國法西斯政黨,曾譯為德國國家社會主義工人黨,亦稱納粹黨。前身為1919年 1月成立的德國工人黨。該黨在理論上進行種族煽動,宣揚民族主義與所謂“社會主義”,散布對民主主義、馬克思主義和猶太人的刻骨仇恨,鼓吹種族優劣論、個人獨裁論和生存空間論。在組織上培植黨員對領袖的盲目崇拜,貫徹對獨裁者的絕對服從。1921年 6月,希特勒任主席。1933年納粹黨成為執政黨,取締了其他政黨,實行法西斯一黨專政,推行侵略擴張政策,挑起第二次世界大戰。1946年9月30日該黨被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宣判為犯罪組織。
兩個德國時期的政黨概況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德國分裂為聯邦德國和民主德國。
聯邦德國政黨 1949年 5月聯邦德國建立後,實行多黨制,有大小政黨 150多個。影響較大的有:基督教民主聯盟、基督教社會聯盟(上述兩黨長期結盟,在聯邦議院組成一個議會黨團,稱基督教民主聯盟—基督教社會聯盟,簡稱基民盟—基社盟,又稱聯盟黨)、德國社會民主黨(簡稱社民黨)、自由民主黨(簡稱自民黨)和德國共產黨。50年代,聯邦德國政黨分為兩大政治陣線,即以聯盟黨為一方的右翼陣線和以社民黨為一方的左翼陣線。60~70年代,聯邦議院始終由聯盟黨、社民黨和自民黨三大政黨組成。進入80年代以後,綠黨的崛起打破了聯邦議院的三黨格局。
1945年 5月~1990年10月,聯邦德國的主要政黨有:
① 德國社會民主黨。其前身是德國社會主義工人黨,1890年改稱現名。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該黨由國際主義立場轉向社會沙文主義立場,支持德國政府的戰爭政策。1933年 6月22日被希特勒法西斯取締。1945年10月,德國西部占領區的社會民主黨開始重建。1946年5 月10日在漢諾瓦舉行代表大會,正式成立德國社會民主黨,選舉K.舒馬赫為主席。1949年 8月第一屆聯邦議院選舉後,成為在野黨。50年代,該黨主張實行計畫經濟和國有化的社會主義,強調德國統一。1959年11月在哥德斯堡代表大會上通過黨的基本綱領,宣布奉行民主社會主義。1966~1969年同基督教民主聯盟 -基督教社會聯盟組成聯合政府。1969~1982年同自由民主黨聯合組閣,先後由該黨領導人W.勃蘭特和H.施密特任總理。執政期間實施的經濟社會政策主要是:採取各種國家干預手段調節經濟;保護自由競爭,限制壟斷資本的經濟權力;擴大職工的經濟民主權力;實行廣泛的社會福利政策;實行教育改革等。對外主張加強西歐聯合;實行東、西方在均勢基礎上的緩和;提出同蘇聯、東歐國家改善關係的“新東方政策”;發展同第三世界國家的政治、經濟合作;主張與中國發展關係,1972年聯邦德國同中國建交。該黨最高權力機構是聯邦代表大會,每 2年召開1 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聯邦理事會、聯邦委員會和監察委員會。聯邦理事會負責黨的領導工作。由聯邦理事會選舉產生常務理事會(黨的主席團),實施聯邦理事會的決議,處理黨的日常政治和組織事務。該黨與德國工會聯合會關係密切。黨報為《前進報》,黨刊為《新社會》。
② 德國基督教民主聯盟。其前身是魏瑪共和國時期的中央黨。第二次世界大戰剛結束時,一些基督教民主黨在德國的盟軍占領區各地成立,1950年10月這些基督教民主黨舉行第一屆聯盟代表大會,正式成立基督教民主聯盟,選舉K.阿登納為聯盟主席。1949年起同基督教社會聯盟結成聯盟黨,在聯邦議院組成一個議會黨團。1949~1956年和1961~1966年,基民盟—基社盟同自由民主黨聯合執政。1956~1961年單獨執政。1966年底同德國社會民主黨組成大聯合政府。1969年10月大選後成為在野黨。1983年 3月和1987年1月大選後,基民盟-基社盟和自民黨連續組成聯合政府。該聯盟主席H.科爾連任總理。該聯盟對內主張實行社會市場經濟;對外主張加強歐洲同美國的聯盟,實現以歐洲共同體為基礎和核心的歐洲統一,謀求同蘇聯、東歐國家改善關係。該聯盟中央領導機構有聯邦代表大會、聯邦理事會、主席團和監察委員會。中央下面有州(巴伐利亞除外)、縣和基層三級組織。主席科爾(1973年起)。機關刊物為《德意志月刊》。
③ 德國基督教社會聯盟。1946年 1月成立。組織發展和活動範圍僅限於巴伐利亞州,是該州主要執政黨。它的社會成分、政治主張和根本利益同基督教民主聯盟基本一致,兩者在聯邦議院組成一個議會黨團,結成聯盟黨。中央領導機構有州代表大會、州理事會和主席團。中央下面分為專區、縣和基層三級組織。主席T.魏格爾(1988年起)。機關刊物為《巴伐利亞信使報》。
④ 德國自由民主黨。1949年 6月在不萊梅成立。1949~1956、1961~1966年和1983年 3月起多次同基民盟-基社盟組成聯合政府。 1969~1982年同德國社會民主黨聯合執政。該黨對內主張實行自由經濟制度,限制壟斷資本兼併,反對國家干預經濟生活;對外主張加強歐洲同美國的聯繫,建立歐洲無核區。中央領導機構有聯邦代表大會、聯邦理事會、主席團和監察委員會。在聯邦議院組成議會黨團。主席M.班格曼(1985年起)。黨報為《自由民主黨通訊》,黨刊為《自由論壇》。
⑤ 德國的共產黨。其前身是1918年成立的德國共產黨,1933年遭鎮壓後轉入地下。1949年1月美、英、法占領區的德國共產黨組織成立單獨的政黨,仍稱德國共產黨。1956年8月該黨被聯邦德國法院宣判為非法,黨組織被解散。1968年9月原德國共產黨人成立了德國的共產黨,主張在憲法規定的民主原則和權力的基礎上對國家和社會進行民主革新,建設有多黨存在、更多的民主自由和較多保障私有財產等民族特點的社會主義。1990年3月該黨“十大”提出,全黨的信念是以馬克思、恩格斯和В.И.列寧的理論為基礎;黨應自覺地承擔起把已有 150多年歷史的社會主義工人運動的理想和目標繼續帶入下個世紀的任務。
⑥ 綠黨。1980年1月成立,主張實行更有效的環境保護政策,恢復生態平衡,建立真正保障人們生存條件的經濟制度。
民主德國政黨 1949年10月民主德國建立後,實行由德國統一社會黨領導,與基督教民主聯盟、德國民主農民黨、德國自由民主黨和德國國家民主黨四黨合作的政黨體制。80年代末,民主德國形勢急劇變化,國內出現了許多新的政黨,如:德國社會民主黨、德國社會聯盟、民主覺醒、自由民主聯盟等。1990年 3月民主德國實行大選後,基督教民主聯盟、德國社會聯盟、德國社會民主黨、民主覺醒和自由民主聯盟組成五黨聯合政府。
德國統一社會黨自民主德國建立後,長期執政。該黨是1946年 4月由蘇占區的德國共產黨與德國社會民主黨合併組成。1949年1月召開第一次代表會議,強調使黨從思想上和組織上發展成為馬克思列寧主義政黨。50年代初,提出加速農業社會主義改造,鞏固工農聯盟,加強國家政權,在社會各領域有計畫地建設社會主義的基礎。60年代初宣布民主德國由資本主義向社會主義過渡的任務已經基本完成。1963年黨的“六大”提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是黨的戰略任務。1967年“七大”提出建設發達的社會主義制度的方針。1976年“九大”提出全面建設發達的社會主義社會。1989年9、10月,民主德國民眾接連舉行遊行示威,大批居民逃往西方,國內形勢發生劇變。10月18日召開黨的十一屆九中全會,解除了E.昂納克的黨中央總書記職務。12月 3日,在國內政局繼續動盪和日趨惡化的背景下,黨召開十二中全會,中央委員會集體辭職,政治局第二次宣布辭職。十二中全會後僅 3天又舉行了黨的特別代表大會。大會強調“必須同失敗了的史達林主義、官僚主義集權的社會主義徹底決裂”,建立一個新的現代化的社會主義黨,黨名改為德國統一社會黨—民主社會主義黨。1990年2月4日,黨名又改為民主社會主義黨。1990年3月民主德國大選,民主社會主義黨得票居第3位,沒能參加政府,成為在野黨。
兩德重新統一後的政黨概況 1990年10月,德國統一(見德國重新統一)。1990年12月,第一屆全德聯邦議院舉行大選,基民盟-基社盟、社會民主黨、自由民主黨、民主社會主義黨、聯盟90/綠党進入聯邦議院。基民盟-基社盟和自由民主黨組成聯合政府,繼續執政,科爾繼續擔任總理。
兩個德國統一後,其主要政黨的變化有:①兩個德國的社會民主黨於1990年9月27日宣布合併。原聯邦德國的社會民主黨主席H.-J.福格爾和原民主德國的社會民主黨主席W.蒂爾澤分別當選為合併後的德國社會民主黨的正、副主席。②兩個德國的基督教民主聯盟於1990年10月1日宣布合併。原聯邦德國的基督教民主聯盟主席科爾和原民主德國的基督教民主聯盟主席L.德梅齊埃分別當選為合併後的德國基督教民主聯盟的正、副主席。③德國民主社會主義黨。其前身為德國統一社會黨。1990年2月4日改為現名,並通過黨綱宣布:黨執行左翼的社會主義政策;與其他左翼和民主力量一道追求民主社會主義。民主社會主義就是建立和平、人道和團結的社會,社會中的每個人都能與他人一道自由發展,並能平等地參與經濟、政治與精神文化的生活。1991年 6月,召開黨的二大二次會議,討論在1990年2月通過的黨綱的基礎上修訂新黨綱草案,因會上意見分歧,沒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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