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收方式

徵收方式

稅務機關根據各稅種的不同特點和征納稅雙方的具體條件而對納稅人應納稅款人庫所確定的計算、徵收稅玖的形式和方法。

基本信息

基本內容

1、 查帳徵收是指由納稅人自行換算出 計稅金額向稅務 機關申報,稅務機關對納稅人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檢查其 會計帳目和會計憑證,核實其應納稅額。實行此種徵收方式的 納稅人必須具備的條件是:財務會計制度健全,按照企業財務 通則、企業財務會計準則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建立帳冊,填 制憑證記錄完蹩,可以根據其會計記錄計算其應納稅額;企業 設有專職的辦稅人員,能按稅務機關的規定按期算出應納稅額 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遵守稅收法規。 2、 查定徵收是指對生產不固定,會計帳冊不健全的納稅 人,由稅務機關依據納稅人的生產經營設備、從業人員和正常 條件下的生產經營或提供勞務情況,對其生產經營或提供勞務 的應稅項目進行查定 應稅額(量)的口種徵收方式。這種徵收 方式一般適用於會計帳冊不健全的納稅人。 3、 查驗徵收是指對某些零散應稅項目由稅務機關派員 到實地檢驗後加蓋查驗章就地徵收稅款的一種方法。 4、定期定額徵收 是指稅務機關對無建帳能力,或雖設 帳冊,但記錄簡單,難以準確計算出計稅金額的納稅人,採取由 稅務機關核定在一定時期內,按照一個固定的計稅金額(定 額)依規定的稅率計算徵收。 5、核定徵收 是指稅務機關按照一定的標準、程式和方法,預先核定納稅人的應稅所得率,由納稅人根據 納稅年度內的收入總額或成本費用等項目的實際發生額,按預先核定的應稅所得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的辦法。 6、定期定額加發票額徵收是指按定期定額方式徵稅的 納稅人向稅務機關領購發票使用,除依法申報繳納定額部分的 稅款外,還就其填開的發票額向稅務機關定期申報納稅的一種 徵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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