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英斌

彭英斌

彭英斌16歲參加工作,2003年調進市地稅局。由於他讀過研究生,屬於“高學歷”人才,很快被派往門頭溝工地負責檔案館的建造工作。在地稅局檔案館工地待了兩年後,2006年擔任計財處副處長。據他本人介紹,在30多年的工作生涯中曾“立功無數”。然而,從2005年擔任工地負責人開始,他便開始收受賄賂。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彭英斌1976年入伍,在部隊20年時間,1996年退伍後他先後在工商局下屬單位任職,2003年進入北京地稅局。
彭英斌的案發與其上級——市地稅局助理巡視員任依娜的受賄案相關,任依娜於2007年初受北京曜輝達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王某和劉某的請託,向在招投標小組有決策權的下屬彭英斌打了招呼,幫助公司順利中標,任依娜從中收受賄賂550餘萬元。任案發後,將彭英斌牽出,目前任已經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目前已經浮出水面的地稅系統腐敗案件中,不少是利用招投標受賄。原北京市地稅局局長王紀平職務犯罪案件尚在調查中,彭英斌案件中,行賄人之一鍾小春便是通過王紀平介紹認識的,彭英斌幫助鍾小春中標,也源於王紀平的親自關照。

人物事件

因涉嫌4年間3次收受賄賂187萬元,原北京市地稅局計畫財務處副處長彭英斌昨日在東城法院出庭受審。在受審時彭英斌還爆料,北京市地稅局在印製紀念北京奧運會的印花稅票以及稅務發票過程中違紀,他同時表示,早知道自己要被判十年,打死也不會收下那些錢。

“高學歷人才”三次受賄187萬

庭審一開始,滿頭白髮的彭英斌便承認了公訴機關的全部指控,“我都認了,那些錢我都拿了。”
據介紹,彭英斌16歲參加工作,2003年調進市地稅局。由於他讀過研究生,屬於“高學歷”人才,很快被派往門頭溝工地負責檔案館的建造工作。在地稅局檔案館工地待了兩年後,2006年擔任計財處副處長。據他本人介紹,在30多年的工作生涯中曾“立功無數”。
然而,從2005年擔任工地負責人開始,他便開始收受賄賂。2005年工地結算時,他為北京市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在工程施工及結算過程中提供幫助,收受該公司總經理王某送予的40萬元。2008至2009年間,彭英斌又利用負責審計結算、政府採購等職務便利,為北京某裝飾裝修有限公司、北京某裝修設計有限公司提供幫助,分兩次收受兩公司項目負責人鍾小春給予的49萬元。
第三家行賄的公司是2005年彭英斌在北京地稅局採購電子設備期間認識的,在政府採購的招投標過程中,彭英斌向參與招投標評審的專家推薦了該公司,他分多次收受該公司負責人給予的好處費97萬餘元。

招標貓膩全靠“領導招呼”

彭英斌是被自己上級——市地稅局原助理巡視員任依娜的受賄案牽出來的。2007年初,副局級職位的任依娜向在招投標小組有決策權的彭英斌打了聲招呼,幫助一家公司順利中標。這聲招呼就讓任依娜收到了550萬元的賄賂款。任依娜案發後,將彭英斌牽出,目前任依娜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其實,招標過程看著很公開,但領導會給負責人打招呼,負責人再向專家組推薦,結果也就基本內定了。”彭英斌在庭上揭開了招標過程的貓膩。在2008年他負責採購招標時,當時的地稅局局長王紀平就給他打了招呼,讓彭英斌“照顧”鍾小春的裝修公司。於是,在做資格預審時,彭英斌幫鍾小春的公司入圍,在招標過程中又是彭英斌向專家組推薦,順利地讓鍾小春的公司中標。事後,鍾小春送給彭英斌49萬元“感謝費”。
目前,王紀平職務犯罪案正在調查中。

爆料地稅局違規印稅票

為了給自己脫罪,彭英斌還告訴法官其有檢舉揭發表現。但是檢察官當庭表示,彭英斌系北京紀委工作人員從辦公地點帶走的,因此不符合自動投案的要求。彭英斌檢舉揭發之前,北京市紀委包括司法機關已經掌握了這些事實,所以也不能構成立功行為。
至於受賄得來的187萬元,彭英斌稱他平時喜歡收藏古玩玉器。受賄後買了幾件紫砂壺等古玩,花了一半的錢,剩下的平時大多吃喝玩樂用了。談到動機時,彭英斌認為,自己之所以犯罪,一是有貪念,看到很多人輕輕鬆鬆賺大錢,心裡不平衡,二是不學法、不知法、不懂法。“要是知道能判處10年以上,打死我也不會收這些錢的。”他在最後陳述時說。

贓款去向

贓款大部分買古玩

2011年5月10日上午9時30分許,彭英斌被帶進法庭,年過五旬的他已經滿頭白髮,微微駝背。庭審定在了最大的法庭進行。在他身後,坐著百餘名旁聽該案的國家工作人員。
公訴機關指控,彭英斌在擔任北京市地稅局計畫財務處副處長等職務期間,涉嫌在地稅局的招投標和政府採購過程中,收受三家公司負責人總計186萬元“好處費”,已經構成受賄罪。
彭英斌表示認罪,庭審中他說話緩慢,回答詢問時身體前傾,幾乎彎成弓形。
對於贓款去向,他說自己有收藏古玩的愛好,收受的贓款大部分用來購買玉器和紫砂壺等,“剩下的吃喝玩樂,補貼家用,已經用完了。”
在案件調查期間,彭英斌退賠了20餘萬贓款。

宣判

檢方建議量刑11至13年

彭英斌的辯護律師說,彭英斌在招投標過程中,選取的公司都擁有高資質,保證了質量,並未因為受賄對國家造成損失,其中工程還獲得兩項獎項。“他被動受賄,跟社會風氣也有關係。”
對於律師提出的自首意見,公訴人予以反駁,認為保證質量是彭英斌本職工作,並不能因此脫罪或從輕,其行為也不屬自首,因為在反貪人員將其帶走時,已經掌握了受賄事實。對於他檢舉的問題,反貪局也事先掌握。
公訴人建議法庭,在11至13年期間量刑。
彭英斌聽到這裡,將頭低了下去。他向法官求情,稱父親已經80歲高齡,需要人照顧,希望能早日回歸社會,以免“子欲養而親不在”。
案件並未當庭宣判。

算賬

40萬 2005年間 在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稅務檔案館工程中,彭英斌在工程施工及結算過程中提供幫助。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王某送了40萬元。

49萬 2008年至2009年間 在政府採購招標及審計結算過程中,彭英斌幫助鍾小春通過資格預審,向專家推薦鍾小春的公司,幫助該公司入圍。鍾小春分兩次給了彭英斌20萬和29萬的銀行卡。
97萬 2005年至2009年間
彭英斌在政府採購、招投標等過程中向北京銳達偉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幫助。該公司負責人里大偉(已經被東城法院以單位行賄罪判刑)送予好處費97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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