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項令董宣

《強項令董宣》& 導讀

董宣,字少平,東漢陳留郡國(今河南省杞縣南)人。他學識淵博,剛正不阿,是東漢初年遠近聞名的“強項令”。他為官廉潔,秉公執法不畏權勢,不僅贏得了光武帝的信任,而且也收到當時人們的稱頌。他的事跡被寫進《後漢書·酷吏列傳》,流傳至今。
本文講述的是東漢光武帝劉秀的姐姐湖陽公主的僕人殺人後藏匿在湖陽公主家,董宣乘公主外出的機會將這個僕人正法。湖陽公主企圖借弟弟光武帝的威勢壓倒董宣,可董宣不買賬,在皇帝面前據理力爭,堅持原則,不肯違心認錯,被光武帝封為“強項令”。

[題解]

董宣是東漢光武帝劉秀建武年間的京都洛陽令。《資治通鑑》卷四十三,漢紀三十五,光武帝建武十九年,即公元43年,記載了董宣的一則故事。
故事梗概:光武帝姐湖陽公主家府中的一個男僕,仗勢殺人後藏進主人家府。洛陽令董宣設計,把這個殺人犯抓住,並當著湖陽公主的面,把殺人犯斬決。湖陽公主到光武帝前告狀,光武帝大怒,召來董宣,準備下令處死董宣。董宣毫不畏懼,反問劉秀要天下?還是要包庇殺人犯?光武帝無言以對,只得放了董宣。然而湖陽公主不依,光武帝下不了台,只得命董宣向湖陽公主叩頭認錯。不料董宣更不依,兩手撐住地面,左右侍臣強按他的頭,他硬是不肯叩頭,不給面子。光武帝沒奈何,只得訓斥董宣:“強項令出!”強項,即頸項強直不曲,這實際上宣布董宣無罪,而又給以讚美之詞。果然事後發給他不少賞賜。董宣把賞賜都分給下屬。從此洛陽境內皇親貴族豪強不敢橫行不法。
光武帝名劉秀,字文權,東漢開國君主。

[原文]

董宣,字少平,陳留圉人也。初為司徒侯霸所辟,舉高第,累遷北海相。到官,以大姓公孫丹為五官椽。丹新造居宅,而卜工以為當有死者,丹乃令其子殺道行人,置屍舍內,以塞其咎。宣知,即收丹父子殺之。丹宗族親黨三十餘人,操兵詣府,稱冤叫號。宣以丹前附王莽,慮交通海賊,乃悉收系劇獄,使門下書佐水丘岑盡殺之。青州(牧)以其多濫,奏宣考岑,宣坐征詣廷尉。在獄,晨夜諷誦,無憂色。及當出刑,官屬縣饌送之,宣乃厲色曰:“董宣生平未曾食人之食,況死乎!”升車而去。時同刑九人,次應及宣,光武馳使騎特原宣刑,且令還獄。遣使者詰宣多殺無辜。宣具以狀對,言水丘岑受臣旨意,罪不由之,願殺臣活岑。使者以聞,有詔左轉宣懷令,令青州勿案岑罪。岑官至司隸校尉
江夏有劇賊夏喜等寇亂郡境,以宣為江夏太守。到界,移書曰:“朝廷以太守能禽奸賊,故辱斯任。今勒兵界首,檄到,幸思自安之宜。”喜等聞,懼,即時降散。外戚陰氏為郡都尉,宣輕慢之,坐免。
後特徵為洛陽令,時湖陽公主蒼頭白日殺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而以奴驂乘。宣於夏門亭侯之,乃駐車叩馬,以刀畫地,大言數主之失,叱奴下車,因格殺之。
主即還宮訴帝,帝大怒,召宣,欲箠殺之。宣叩頭曰:“願乞一言而死。”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聖德中興,而縱奴殺良人,將何以理天下乎?臣不須箠,請得自殺。”即以頭擊楹,流血被面。帝令小黃門持之,使宣叩頭謝主。宣不從,強使頓之,宣兩手據地,終不肯俯。主曰:“文叔為白衣時,藏亡匿死,吏不敢至門。今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與白衣同。”因敕強項令出。賜錢三十萬,宣悉以班諸吏。由是搏擊豪強,莫不震慄。京師號為“臥虎”。歌之曰:“枹鼓不鳴董少平。”
在縣五年。年七十四,卒於官。詔遣使者臨視,唯見布被覆屍,妻子對哭,有大麥數斛、敝車一乘。帝傷之,曰:“董宣廉潔,死乃知之!”以宣嘗為二千石,賜艾綬,葬以大夫禮。拜子並為郎中,後官至齊相。

[釋文]

董宣,字少平,陳留郡圉地(今河南杞縣南)人。起初為司徒侯霸徵召,官至北海相。他上任時,郡中武官公孫丹建造豪宅,而風水先生說這是凶宅,入住後家裡一定要死人。公孫丹就縱使兒子殺了一個過路人,移屍新宅,作替死鬼。董宣得知後,就把公孫丹父子收捕斬殺。公孫氏是個大家族,其族親糾集30餘名丁壯,拿著兵器到府衙鬧事,為公孫丹父子鳴冤叫屈。董宣以公孫丹從前曾依附過篡位的王莽的罪名,認為公孫親黨有串通海賊的嫌疑,於是把這30餘人一網打盡,下在死囚牢中,指使門下書佐水丘岑盡數殺戮。青州知府彈奏董宣濫殺無辜,把董宣和水丘岑一併拿下,移交廷尉處理,判了死刑。不料董宣在獄中日夜吟詩唱歌,一點也不憂愁。到了行刑的那天早上,官府送來酒食“辭生”祭奠,董宣拒不吃喝,厲聲道:“我董宣一生從未吃過人家的東西,況且今日就要死了!”言罷從容登上囚車赴刑。當時同一批斬首的有9人,董宣排在第二號。手起刀未落之際,漢光武帝派來的特使快馬馳至,特赦董宣緩刑,押回大牢。特使審問董宣,為何濫殺無辜。董宣把公孫氏一案的前因後果,來龍去脈一一具告,並言明水丘岑是受他的指令殺人的,不應判罪。希望朝廷明察,殺他而保全水丘岑,特使向光武帝如實稟奏,光武帝下旨貶董宣為懷縣縣令,並讓青州府不再追究水丘岑罪責。後來水丘岑官至司隸校尉。
江夏一帶有夏喜為首的賊寇犯境作亂,一郡不得安寧。朝廷派董宣為江夏太守。夏喜等一幫賊寇,對董宣的鐵腕重典早有所聞,十分害怕,紛紛散夥,繳械降順。當時外戚陰氏(劉秀髮妻陰麗華的親戚)作江夏郡都尉。董宣不僅不巴結攀附皇親國戚,反而時時輕慢他,所以不久即被罷官。
董宣為洛陽縣令。當時湖陽公主的家奴白天殺了人,因為藏匿在公主家裡,官吏無法抓捕。等到公主出門,而用這個家奴陪乘,董宣在夏門外的萬壽亭等候,攔住(公主的)車馬,用刀圈地,大聲數說公主的過失,呵斥家奴下車,接著便把家奴打死了。公主立即回到宮裡向光武帝告狀。光武帝極為憤怒,召來董宣,要用刑杖打死他。董宣嗑頭說:“希望乞求說一句話再死。”光武帝說:“想說什麼話?”董宣說:“皇帝您因德行聖明而中興復國,卻放縱家奴殺害百姓,將拿什麼來治理天下呢?臣下我不等刑杖打,請求能夠自殺。”當即用腦袋去撞擊柱子,(頓時)血流滿面。光武帝命令扶著董宣,讓他磕頭向公主謝罪,董宣不答應,(光武帝命小太監)強迫他磕頭,董宣兩手撐地,一直不肯低頭。公主說:“過去弟弟做百姓的時候,隱藏逃亡犯、死刑犯,官吏不敢到家門。現在做皇帝,威嚴不能施加給一個縣令嗎?”光武帝笑著說:“(做) 皇帝和(做)百姓不一樣。”當即命令:“硬脖子縣令出去!”賞賜三十萬錢。董宣把它全部分給手下眾官吏。從此捕捉打擊依仗權勢橫行不法之人,沒有誰不害怕 得發抖。京城稱之為“臥虎”。歌頌他說:“沒人擊鼓鳴冤的是董宣。”
當了五年洛陽縣令。七十四歲時,死在任上。(光武帝)召令派遣使者探望,只看見布做的被覆蓋著屍體,(董宣的)妻子和兒子相對而哭,家裡只有幾斛大麥,一輛破車。光武帝很傷心,說:“董宣廉潔,到他死我才知道。”因董宣曾經做過二千石,便賞賜(系印鈕的)綠色絲帶,並按大夫的禮節安葬。

[點評]

起綽號的習俗,不知始於何時。然而長期以來,綽號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無疑增添了不少趣味與幽默。綽號往往能概括而又形象化地突出了個性,加以煊染、誇張、定型、並賦予生命的活力。猶如漫畫,短短的幾筆,勾畫出人物的特徵,令人忍俊不禁。
這篇文字記載的洛陽令董宣,前面冠以綽號“強項令”三個字,是皇帝給的,十分形象地突出董宣不畏權勢、敢於執法的剛毅性格。如聞其聲,如見其人。在我們眼前展現出一幅有趣畫面:上頭坐著至高無上權威者漢光武帝,緊挨著坐的是帝姐湖陽公主,滿面怒氣,下面跪著董宣。他的雙手撐住地面,旁邊兩個小黃門按他的頭,他倔犟地不肯低頭。這是一場情與理、罪與法、正義與邪惡的鬥爭。董宣在畫面上位置最低,但卻是真正的勝利者。
湖陽公主倚仗皇族特權,公然包庇殺人犯,說明京城之內類似事件很多。董宣是地方官,職責保一方安寧,必需打擊這股邪惡勢力。湖陽公主是這股惡勢力的後台人物,縱奴殺人是最典型的惡跡。董宣抓住這一典型事件,狠剎歪風邪氣,可謂抓到點子上了。然而更為重要的是要有勇氣。誰說“老虎屁股摸不得?”董宣偏要摸,兩強相遇,勇者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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