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振德[明代官員]

張振德[明代官員]

張振德,明代官吏。選貢生。官四川興文知縣。叛軍攻城,城毀兵入,全家殉難。

明史

張振德半身像 張振德半身像

張振德,字季修,崑山人。祖情,從祖意,皆進士。情福建副使,意山東副使。振德由選貢生授四川興文知縣。縣故九絲蠻地,萬曆初,始建士牆數尺,戶不滿千。永寧宣撫奢崇明有異志,潛結奸人,掠賣子女。振德捕奸人,論配之,招還被掠者三百餘人。崇明賄以二千金,振德怒卻之,裂其牘。

天啟元年方赴成都與鄉闈事,而崇明部將樊龍殺巡撫徐可求,副使駱日升、李繼周等。重慶知府章文炳、巴縣知縣段高選皆抗節死,賊遂據重慶。時振德兼署長寧,去賊稍遠,從者欲走長寧。振德曰:“守興文,正也。”疾趨入城。長寧主簿徐大禮與振德善,以騎來迎,振德卻之。督鄉兵與戰,不敵,退集居民城守。會大風雨,賊毀士城入。振德命妻錢及二女持一劍坐後堂,曰:“若輩死此,吾死前堂。”乃取二印系肘後,北向拜曰:“臣奉職無狀,不能殺賊,惟一死明志。”妻女先伏劍死。乃命家人舉火,火熾自剄。一門死者十二人。賊至火所,見振德面如生,左手系印,右手握刀,忿怒如赴敵狀,皆駭愕,羅拜而去。事聞,賜祭葬,贈光祿卿,謚烈愍。敕有司建祠,世廕錦衣千戶。

振德既死,興文教諭劉希文代署縣事。甫半載,賊復薄城,誓死不去。妻白亦慷慨願同死。城破,夫婦罵賊,並死。

大禮守長寧,城亦陷。大禮曰:“吾不可負張公。”一家四人仰藥死。贈重慶同知,世廕百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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