弦超

弦超

弦超是三國時期的魏國人,長期在魏都洛陽為官,當時就有他與神女交往的傳說在洛陽流傳。

民間傳說

弦超早年被派到濟北郡做“從事掾”的屬官。

一天夜裡,弦超一個人在床上睡覺,飄乎乎入了夢鄉:一個女子,似乎從天上飄來,毫不羞怯地偎進懷中,說道:“我是天上玉女,本是東郡人,姓成公,名叫智瓊,父母雙亡。上帝可憐我,讓我下嫁。”

弦超猛然醒來,十分想念夢中女子。連續三四天晚上,重複同一個夢。

一天早上,夢中女子出現,坐著車子,後邊跟著八個婢女。穿著綺麗的衣服,走路飄然如飛。自已說已經七十歲了,看上去就十五六歲。車上有美酒好菜,讓弦超一起吃喝。對他說:“命中注定我們有夫妻的緣分,這對你沒什麼好處,也決不會有壞處。至少可以讓你駕上輕快的車,騎上肥大的馬,可以吃珍奇的美味,可以穿綾羅綢緞。我是神仙,不能給你生孩子。但我也沒有妒忌心,不破壞你的婚煙家庭。”兩人遂結為夫婦。

弦超每逢單日,和凡間妻子一同吃飯,同床共枕。每逢雙日,和玉女妻子同吃同住。玉女來去飄然,只有弦超能看見,別人看不見。他外出時,智瓊陪著,給他準備好車馬,一百里,半個時辰就到;一千里,半天準到。

劉欽判亂時,魏明帝東征,官吏跟隨。居住狹窄,四個人住一個小屋。智瓊常來陪弦超,同屋的人,都感到吃驚。智瓊能隱身形,卻不能掩藏聲音。她一來,滿屋香氣。同室人追問弦超,弦超為人心實,就說出了真情。

同室人把事情告訴給上司,上司想,人間妖幻也是常有的,並不責備弦超。

弦超回去,玉女告訴弦超,她要走了,說道:“我是神仙,不願讓凡人知道,現在已經泄露,就不再和你來往了。這么多年來夫妻恩恩愛愛,一旦分別,我心裡好難過。”

說完,叫隨從打開箱子,拿出許多衣服布匹給弦超。拉了拉弦超的手,和他告別,飄然離去。

又過五年,弦超奉命出使洛陽,走到邙山,遙望小路前邊,有——輛馬車,好像智瓊坐在上邊,飛快地趕上去一看,果然是她。兩人相見,悲喜交加。一同趕往洛陽,跟弦超到旅店一同住下,從此又形影不離。

到了太康(晉武帝司馬炎年號)時弦超還健在,玉女只是每年三月三日、五月五日、七月七日、九月九日和每月十五日來與弦超相會。而且每次來,都要住一宿再走。

搜神記原文

乾寶《搜神記》卷一:

魏濟北郡從事掾弦超,字義起,以嘉平中夜獨宿,夢有神女來從之。

自稱:“天上玉女,東郡人,姓成公,字知瓊,早失父母,天帝哀其孤苦,遣令下嫁從夫。”

超當其夢也,精爽感悟,嘉其美異,非常人之容,覺寤欽想,若存若亡,如此三四夕。一旦,顯然來游,駕輜軿車,從八婢,服綾羅綺繡之衣,姿顏容體,狀若飛仙,自言年七十,視之如十五六女。車上有壺榼,青白琉璃五具。食啖奇異,饌具醴酒,與超共飲食。

謂超曰:“我,天上玉女,見遣下嫁,故來從君,不謂君德。宿時感運,宜為夫婦。不能有益,亦不能為損。然往來常可得駕輕車,乘肥馬,飲食常可得遠味,異膳,繒素常可得充用不乏。然我神人,不為君生子,亦無妒忌之性,不害君婚姻之義。遂為夫婦。”

贈詩一篇,其文曰:“

飄浮勃逢敖,曹雲石滋芝。

一英不須潤,至德與時期。

神仙豈虛感,應運來相之。

納我榮五族,逆我致禍菑。”

此其詩之大較,其文二百餘言,不能盡錄。

兼注易七卷,有卦,有象,以彖為屬。故其文言既有義理,又可以占吉凶,猶揚子之太玄,薛氏之中經也。超皆能通其旨意,用之占候,作夫婦經。

七八年,父母為超娶婦之後,分日而燕,分夕而寢,夜來晨去,倏忽若飛,唯超見之,他人不見。雖居闇室,輒聞人聲,常見蹤跡,然不睹其形。

後人怪問,漏泄其事;玉女遂求去。云:“我,神人也。雖與君交,不願人知,而君性疏漏,我今本末已露,不復與君通接。積年交結,恩義不輕;一旦分別,豈不愴恨?勢不得不爾。各自努力!”又呼侍御下酒,飲啖,發簏,取織成裙衫兩副遺超。又贈詩一首,把臂告辭,涕泣流離,肅然升車,去若飛迅。

超憂感積日,殆至委頓。

去後五年。超奉郡使至洛,到濟北魚山下,陌上西行,遙望曲道頭有一馬車,似知瓊。

驅馳至前,果是也。遂披帷相見,悲喜交切。控左援綏,同乘至洛。遂為室家,克復舊好。

至太康中,猶在。但不日日往來,每於三月三日,五月五日,七月七日,九月九日旦,十五日輒下,往來經宿而去。

張茂先為之作神女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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