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治年間

弘治年間

弘治為中國明朝第九個皇帝明孝宗朱佑樘的年號,相對於公元1488年至1505年,前後共十八年。

基本信息

明孝宗朱佑樘,憲宗第三子,

成化六(1470年)七月三日生,

十一年(1475年)十一月八日立為皇太子,

二十三年(1487年)九月六日即皇帝位,

次年改元弘治。

弘治十八年(1505年)五月七日逝於乾清宮,享年36歲,謚“達天明道純誠中正聖文神武至仁大德敬皇帝”。

十月十九日葬泰陵。

孝宗是明代中葉唯一的較為勵精圖治的賢君。他即位後,首先裁抑宦官及佞幸之臣,太監梁芳、外戚萬喜及其黨羽均被治罪。又淘汰傳奉官2000餘人;罷遣禪師、真人等240餘人;佛子、國師等780人,被追回誥敕印仗,遣歸本土。並調整內閣班底,罷免了不學無術、依附權要的閣臣萬安、尹直等人。

重要政事

孝宗在位期間,勤於理政,選用賢臣,當時被任用的徐漙、劉建、李東陽、謝遷、王恕、馬文升和倫文敘等人,都是正直忠誠的大臣,在弘治一朝發揮了較大作用。孝宗常召閣臣至文華殿,讓大家共議大臣的章奏,寫出批詞後,自己再批改頒發。所以,閣臣李東陽高興地說: “天順以來,

30餘年間,皇帝召見大臣,都只問上一二句話,而現在卻是反覆詢問,討論詳明,真是前所未有啊!”弘治十三年(1500年),大學士劉健上奏說,晚朝散歸後,天色已黑,各處送來的檔案往往積壓內閣,來不及處理,如有四方災情,各邊報警等事務,就有耽擱的可能。於是,孝宗特定除早、晚朝外,每日兩次在平台召見有關大臣議事。從此出現了“平台召見”這一新的朝參方式。
孝宗對臣下寬厚平和。早朝的時候,孝宗親御奉天門,大臣們言事,要從左右廊廡人門內面君而奏。有的大臣因地滑,行走失儀,孝宗從不問罪,奏本中有錯字也不糾問,經筵講官失儀,他還寬慰數詞,不使其慌恐。有一年冬天,孝宗夜晚坐在宮內,覺得天氣寒冷,就問左右內臣:現在官員有在外辦事回家在路途的嗎?左右回答說:有。

他又說: “如此凜冽且昏黑,倘廉貧之吏,歸途無燈火為導,奈何?”遂傳下聖旨,命今後遇在京官員夜還,不論職位高低,一律令鋪軍執燈傳送。這些事雖不算大,但作為一個封建皇帝能如此曲體臣下,也確屬不易了。

孝宗在生活上也能注意節儉,不近聲色。

弘治元年(1488年),出使明朝的朝鮮使臣盧思慎,曾對朝鮮的國王說: “先皇帝(憲宗)或於用人,間以私意,今皇帝(孝宗)則銓注登庸一出於正。

又性不喜寶玩之物,雖風雪不廢朝會,臨群臣皆以喪服(居喪期間),惟祀天祭用黃袍,臣等慰宴時不奏樂,不設雜戲,勸花置於床上而不簪。大抵先皇帝弊政一切更張矣。”憲宗生前愛穿用松江府所造大紅細布裁製的衣,每年要向那裡加派上千匹。

而這種織品,用工繁浩,名雖為布,實際卻用細絨織成.孝宗當時還是太子,內侍給他送來新裁製的衣服。他說:用這種布縫製的衣服,抵得上幾件錦鍛衣服。穿它,太浪費了。遂謝而不用。他當了皇帝後,下令停止為皇宮織造此布。

由於孝宗一朝,削弱了太監亂政的現象,採取了一些發展經濟、挽救危機的治國措施,緩和了社會矛盾,出現了一個較為穩定的時期,史稱其時為“弘治中興”。

弘治年間 - 弘治 後奈良天皇  弘治(假名:こうじ)是日本的年號之一。在天文之後,永祿之前。指1555年到1557年的期間。這個時代的天皇是後奈良天皇、正親町天皇。室町幕府的將軍是足利義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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