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賀州學院圖書館

目 錄

一、圖書館簡介 …………………………………… (1)

二、讀者服務項目及機構 ………………………… (2)

三、圖書館開放時間 ……………………………… (2)

四、閱覽系統 ……………………………………… (3)

五、藏書系統 ……………………………………… (3)

六、有關規章制度 ………………………………… (5)

(一)入館須知 …………………………………… (5)

(二)賀州學院圖書館借書暫行辦法 …………… (6)

(三)賀州學院圖書館閱覽室管理辦法 ………… (7)

(四)文科書庫、理科書庫、

外文書庫管理規則 ………………………… (8)

(五)教工資料室管理規則 ……………………… (8)

(六)期刊閱覽室、過刊閱覽室管理規則 ……… (9)

(七)報紙閱覽室管理規則 ……………………… (9)

(八)電子閱覽室管理規則 ……………………… (9)

(九)賀州學院圖書館關於偷竊、撕剪、

丟失、污損書刊的處罰規定 ………………(10)

(十)館際互借管理辦法 …………………………(12)

七、圖書館服務公約 ………………………………(14)

簡介

賀州學院圖書館由西校區主館和東校區分館組成,館舍總面積22887平方米,全館文獻總量79.2萬多冊(其中紙質圖書64.2萬冊,超星數字圖書館電子圖書15萬多冊),年訂購中外文報刊1100餘種、交換學報300多種。文獻收集符合學院專業設定要求,涵蓋了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管理學等學科門類。建立了書刊全部開架借閱、周一至周日開放的服務體系,是一個藏、借、閱一體化和管理自動化的圖書館。

我院圖書館自動化管理採用“圖騰”圖書館集成管理系統,現有伺服器5台、工作站15個,並在東西校區館設有電子閱覽室各1個、配有計算機220台,能同時上網際網路和校園網查閱有關文獻資料。建立了完善的“賀州學院圖書館圖書書目資料庫”和“賀州學院圖書館期刊資料庫”,訂購了“維普中文期刊全文資料庫”和“CNKI資料庫”等網路資源,供廣大師生教學、科研使用。

我院圖書館歷來重視收集地方文獻資料,建設特色館藏。1998年設立了“地方特色資料室”,收藏有賀州特色的文獻資料200餘種,其中民國時期出版的《賀縣誌》1套(賀州市唯一的一套)、清代刊印的《賀縣誌》複印本1套。2007年開始籌建“桂東族群文化陳列館”,現已收集了一批書籍、刊物、圖片和實物,有的製作了錄音、錄像,從而更好地服務於教學科研。

圖書館作為高等學校的三大支柱之一,是學校的文獻信息中心,是為教學和科研服務的學術性機構。我院圖書館秉承“讀者第一、服務育人”的宗旨,充分發揮它的教育性、服務性、學術性等功能,全體員工把讀者的滿意度作為衡量工作的標準。今後,圖書館將進一步提高館藏、服務、科研和自動化水平,努力為讀者構建一個服務方式靈活、管理手段先進、現代與人文氣息並重的信息服務體系,為學校教學科研、人才培養和學科建設提供強有力的文獻資源保障,為實現我院創建有鮮明特色的合格本科院校的目標做出新貢獻。

讀者服務項目及機構

1、辦公室:借閱證辦理,日常事務和讀者諮詢工作,兼管古籍資料室、基藏書庫和報庫。聯繫電話:5228690

2、流通部【文科書庫、理科書庫、外文書庫、教工資料室(樣本書庫)】:圖書借還、閱覽及相關業務。

3、閱覽部(期刊閱覽室、過刊閱覽室、報紙閱覽室):刊物和報紙閱覽及相關業務。

4、技術部(電子閱覽室、計算機房):借閱證掛失,上機手續辦理,網路系統維護。

5、采編部:全館圖書的採購、著錄及典藏。

圖書館開放時間

1、辦公室:周一至周五,按學院正常上班時間上班。

2、流通部:周一至周日,7:50-11:40(夏季,冬季8:00-11:50),14:50-18:00,19:00-22:00。

3、閱覽部:周一至周日,7:50-11:40(夏季,冬季8:00-11:50),14:50-18:00,19:00-22:00。

4、電子閱覽室:每天8:00—22:00。

5、采編部:周一至周五,按學院正常上班時間上班。

說明:各室開放的具體時間見各室門前的上班時間表。國家法定的節假日不開放;星期二下午為全館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時間,是否開放見當日通知。

閱覽系統

本館的閱覽系統主要歸閱覽部門管理,設下列9個室:

1、教工資料室(西區館主樓五樓)

該室為綜合閱覽室兼樣本書庫,僅供本校教職工查閱資料用,開架服務,不外借。

2、報紙閱覽室(東區館主樓一樓、西區館南樓一樓)

該室有各種中外文報紙100餘種,開架閱覽。

3、期刊閱覽室(東區館前樓三樓、西區館北樓三樓)

該室有當年的中、外文各種期刊1100餘種,開架閱覽。

4、過刊閱覽室(東區館主樓五樓、西區館北樓二樓)

該室為當年以前的各種中外文期刊合訂本閱覽場所,開架閱覽。

5、電子閱覽室(東區館主樓三樓、西區館主樓二樓)

該室目前共配有專用計算機220台,供讀者上機學習或網上檢索、光碟檢索、光碟(軟碟)閱讀、本館圖書書目檢索、圖書流通狀況檢索等。

藏書系統

本館的藏書系統主要歸流通部門管理,設下列9個書(報)庫:

1、文科書庫(東區館主樓二樓、西區館主樓三樓)

該書庫主要收藏按《中圖法》分類的A、B、C、D、E、G1-G7、H、I、J、K類圖書(分類表見下頁),實行開架借閱和室內閱覽。

2、理科書庫(東區館主樓四樓、西區館主樓四樓)

該書庫主要收藏按《中圖法》分類的F、G8、N、O、P、Q、R、S、T、U、V、X、Z類圖書(分類表見下頁),實行開架借閱和室內閱覽。

3、外文書庫(西區館北樓三樓)

該書庫收藏外文圖書及外文刊物(全文為外文的書刊),主要是英文書刊,也有日、俄、法、西班牙、德、印尼、朝鮮文等書刊,實行開架借閱和室內閱覽。

4、古籍資料室(西區館南樓二樓)

該室主要收藏善本、孤本、特藏本、內部書刊等各種珍貴圖書,一般不對外開放。

5、基藏書庫(東區館主樓六樓)

該書庫主要收藏流通率低的舊書,一般不對外開放,如需查閱資料,可到圖書館辦公室辦理相關手續。

6、報庫(東區館主樓六樓、西區館南樓三樓)

該報庫收藏本館歷年所訂報紙的裝訂本,一般不對外開放,如需查閱資料,可到圖書館辦公室辦理相關手續。

提示:如果要查找某本圖書,可採用計算機檢索,也可根據本館的圖書分類法——《中國圖書資料分類法》(簡稱《中圖法》,第四版)來查找。《中圖法》是用漢語拼音字母與阿拉伯數字混合組成分類號,先按字母順序排列,字母相同的再按阿拉伯數字順序排列。具體見下表:

《 中 圖 法 》基 本 大 類

A 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

B 哲學、宗教 C 社會科學總論

D 政治、法律 E 軍事

F 經濟 G 文化、科學、教育、體育

H 語言、文字 I 文學

J 藝術 K 歷史、地理

N 自然科學總論 O 數理科學和化學

P 天文學,地球學 Q 生物科學

R 醫藥,衛生 S 農業科學

T工業技術

TB 一般工業技術 TD 礦業工程

TE 石油、天然氣工業 TF 冶金工業

TG 金屬學與金屬工藝 TH 機械、儀表工業

TJ 武器工業 TK能源與動力工程

TL 原子能技術 TM電工技術

TN 無線電電子學、電信技術

TP 自動化技術、計算機技術

TQ 化學工業 TS輕工業、手工業

TU 交通運輸 TV水利工程

U 交通運輸 V 航空,航天

X 環境科學,安全科學 Z 綜合性圖書

有關規章制度

(一)入館須知

1、讀者憑本人借閱證進館入室。校外人員須出示本人有效證件及單位介紹信,經本館登記後方可入館。

2、讀者進入各書庫、閱覽室時,均不得攜帶個人書刊和袋子入庫(室),須將上述物品存放在各室門口,貴重物品請個人妥善保管。

3、講文明講禮貌,衣著儀表要整潔,不穿拖鞋、板鞋、金屬鞋跟鞋、背心入室,不強占座位。

4、保持館內安靜,輕步緩行,不爭先恐後,禁止喧譁和高聲朗讀、大聲交談或製造其它噪音。入館請關閉手機或調為振動狀態。

5、保持館內環境衛生,不亂貼亂畫,不隨地吐痰,不亂扔紙屑雜物。為避免書籍鼠噬、受濕、污損,不得攜帶食物、飲料、墨水瓶入館,雨天不得將雨具帶入書庫、閱覽室。

6、愛護本館建築、設施、設備和書刊資料,不撕毀、剪裁、污損書刊報紙資料,不在桌椅、門窗、牆壁上塗抹刻畫,不踐踏草地、攀折花木。未辦理借閱手續,不將本館的書刊報紙資料拿出館外。

7、注意安全,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違禁物品和能引起警報的書籍入館,禁止在館內吸菸、使用明火和違章用電。

8、自覺遵守本館各項規定,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違者按本館有關規定處理。

(二)賀州學院圖書館借書暫行辦法

1、凡在本館辦有借閱證的讀者,均有權利在規定的範圍內借還或查閱本館書刊資料,但必須憑本人借閱證辦理借閱手續。如果不辦理借閱手續而將書刊資料帶出門者,視為偷書。

2、讀者借閱許可權和借閱期限(含節假日)表:

註:(1)讀者職別一欄,教師指在職教師,退休後按幹部處理。(2)為便於流通,借書到期不可續借,但可在還書後的次日再借。

3、讀者在借書時,要當場查驗所借書籍的書名、作者、版本、價格等是否與電腦記錄一致和書籍的完好程度,如有問題要當場提出,並請工作人員處理或者退還不借,否則借出後由讀者自己承擔責任。

還書時不需要借閱證,但要求歸還到相應的書庫中去,違者須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4、讀者所借圖書,不得遺失、撕剪或在書上批註、劃線、圈點、塗改。對違反本規定者,除按本館書刊賠償辦法賠償外,還視其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給予批評教育、扣證或行政處分。

5、讀者借書逾期不還,計算機將自動按超期1天收違約金0.2元來處理,每冊按天累計,直到還書為止。請借書逾期的讀者儘快辦理還書手續、交清所欠違約金,否則後果由讀者本人負責。

6、借出的圖書如因特殊需要,不論到期與否均可隨時收回,讀者在接到催還通知書後,請按時將書歸還,否則自本館催還通知書規定的還書期限的次日起每冊每天收取違約金1元。

7、閱覽室、資料室的書刊主要供讀者室內閱覽,原則上不外借,如有特殊需要,過刊室、報紙室的資料經工作人員同意,可借出閱覽,但每冊(份)每天收取租金0.2元。其他各室的書籍、資料,如確因教學科研需要借出,借期5天以內(含5天)的須經館長批准、5天以上的須報主管副院長批准方可外借,且每冊每天收取租金0.3元。

8、本館圖書一律憑藉閱證借閱,凡無借閱證的均按租書對待。租書須交押金或抵押證件,且每冊每天交納租金0.3元。

9、讀者須妥善保管借閱證,學生畢業或教職工調離時須向圖書館還清所借圖書,並交回借閱證。如借閱證遺失,須儘快到本館電子閱覽室掛失;若掛失前被他人非法使用而產生的一切後果由持證人負責。如需補證,可到圖書館辦公室辦理,每本收工本費5元。

10、借閱證僅限讀者本人使用,嚴禁轉借他人使用,如有轉借情況,一經發現立即沒收借閱證並對當事人雙方收取違約金各5元。凡因轉借、冒借、代借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持證人負責。對於盜用、冒用他人借閱證者,一經發現則收取違約金50-100元,並視其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的處分。

(三)賀州學院圖書館閱覽室管理辦法

1、讀者憑本人借閱證進入各閱覽室閱覽,並遵守各閱覽室的具體規定。

2、讀者須愛護所閱覽的書刊資料。凡偷竊、撕剪、污損書刊者,除按本館書刊賠償辦法賠償外,還視其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給予批評教育、扣證或行政處分。

3、校外讀者(辦有借閱證的除外)如需閱讀閱覽室的圖書資料,須憑單位介紹信和本人有效證件,經圖書館辦公室同意後,方可進入閱覽室閱讀,不能外借。如確需外借,須憑單位介紹信和本人有效證件,經圖書館辦公室同意,按書刊情況交納一定的押金,並按每冊每天0.3元交納租金後方可外借。如需借出複印且當班歸還的,每冊每次收取手續費0.5元。

4、讀者如要複印閱覽室的圖書或期刊資料,須徵得工作人員同意後,方可拿到本館複印室複印,不允許把書刊資料拿出館外。

5、歡迎讀者提出意見或建議,協助工作人員做好各閱覽室的工作。

(四)文科書庫、理科書庫、外文書庫管理規則

1、文科書庫、理科書庫和外文書庫均對讀者實行開架借書和閱覽,讀者憑本人借閱證換取代書板入庫(室),所攜帶的各種書刊和袋子須交各書庫(室)門口存放。

2、讀者入庫選書要保持書架上的圖書排列整齊,選書時要將代書板插入所選書籍的位置,如所選書籍不合用則放回原處,將代書板取出另選。不按規定插板取閱、搞亂排架者,每次收取整理手續費1元。

3、讀者如需借書,應先查驗所選書籍並辦清借書手續後方可借出。如要在庫(室)內閱覽,請選好書籍(每人每次限選書1本),找好閱覽座位,認真閱讀,閱後請放回原處再另取,不得放亂,違者每次收取違約金1元。

4、為加速圖書流通,借書有一定的期限,請讀者按期歸還。具體規定請看“賀州學院圖書館借書暫行辦法”。

(五)教工資料室管理規則

1、該室書刊資料的開放對象主要為我校教職工。

2、讀者憑本人借閱證入室閱覽,並請帶上代書板入內查取資料,選取書籍時應將代書板插在所取書籍的位置,以便閱後將書放回原位,以免影響他人查閱。除筆記本外,其它物品應存放在指定的位置。

3、該室除了是教工資料室外,還是本館的樣本書庫,所以該室的書刊資料僅供室內閱覽,一般不外借。如確因教學科研或工作需要,借期3天以內(含3天)的須經館長批准、3天以上的須報主管副院長批准後方可借出,且借用期間每冊每天收取租金0.3元,如逾期不還則每冊每天收取違約金0.5元,累計到還書不止。

4、學生如需到該室查找資料,須經圖書館領導同意,方可入內查閱。如確因學習和工作需要外借,按前一條款辦理。
(六)期刊閱覽室、過刊閱覽室管理規則

1、讀者憑本人借閱證換牌入室閱覽。

2、兩閱覽室均為開架管理,讀者自行選刊閱覽,但每人每次只能選取1本,閱後請按雜誌上的編號放回原處再另取,不得亂丟亂放,違者每次收取違約金1元。

3、不允許站在書架前看書,架前取書時間不超過5分鐘,以免影響他人索書、還書。

4、期刊閱覽室書架內的雜誌須經工作人員同意後取出方能閱覽,閱後交工作人員放回原處,不得擅自亂翻亂拿,違者每次收取違約金1元。

5、因該室所有刊物為本館唯一的一份刊物,故僅供讀者在室內閱覽,一般不外借。如因教學科研需要外借,須經該室工作人員同意並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借出,且每本每天收取租金0.2元。

6、讀者如需複印,須辦理借出手續,並當班歸還。
(七)報紙閱覽室管理規則

1、讀者憑本人借閱證進入,並進行讀者登記。

2、室內陳列本館征訂的近期的報紙,供讀者自行閱覽,但不得拿出室外。下架的報紙(含合訂本)實行閉架管理,如需查找,可請工作人員取出閱覽。

3、讀者如需複印,須辦理借出手續,並當班歸還。
(八)電子閱覽室管理規則

1、該室主要為讀者提供上機學習和上網查詢服務。讀者持本人借閱證入室學習和查詢。

2、初次到該室上機、查詢的讀者,一般須經過該室的培訓,具備一定的操作能力後方可上機。

3、該室的設備只供讀者閱覽本館館藏光碟、查詢、檢索、上網使用,讀者可以通過館內區域網路直接檢索列陣中的各種資料庫,也可以從該室借用光碟(一次一張),在該室計算機上進行閱讀。

4、讀者不得在計算機上安裝任何軟體,不得更改、刪除計算機內的任何配置,禁止拷貝機器上的程式,以維護著作權。在檢索過程中,只能對本館允許使用的資源進行檢索和查詢,不得隨意打開其它界面,並嚴格按照正確的檢索步驟進行操作,如遇疑問,請向工作人員諮詢。

5、讀者不得利用網路查閱或下載有關色情、反動內容的資料,不得利用網路製作、傳播電腦病毒,不得惡意下載本館電子書刊資料,違者每次收取違約金100元以上,並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6、需要對檢索結果進行列印者,須預先通知工作人員,徵得同意後方可進行列印。進行拷貝時須使用該室提供的軟碟或光碟。拷貝和列印資料均按該室的服務費標準收費。

7、愛護公物,不在各種公物上亂寫、亂畫、亂敲,不污損光碟。使用過程中如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報告工作人員處理,嚴禁擅自處理。使用完畢,須交給工作人員檢查收回後方可離開。如因讀者不按規定或操作規程操作而造成儀器設備損壞或光碟污損的,按原價的2倍賠償,書和光碟仍歸圖書館所有。

8、該室除了提供上機學習和上網檢索資料的服務外,還提供各類文印、電腦製作等服務,具體事宜可到該室諮詢。

(九)賀州學院圖書館關於偷竊、撕剪、丟失、污損書刊的處罰規定

圖書館的書刊資料是全校師生教學科研所需的寶貴資源,每一位讀者都有責任和義務加以保護,所借閱的書刊應妥善保管。凡有偷竊、撕剪、丟失或污損書刊資料等不良行為的,按以下規定處理:

1、偷竊本館書刊資料和各種設備的,除收回被盜書刊資料和設備、進行批評教育外,還要按被竊書刊資料或設備的原價收取5-20倍的違約金(每本圖書雜誌不低於200元,每份報紙不低於該報的月訂價)。

2、撕剪本館書刊局部的,除收回被撕剪部分、進行批評教育外,還要處以原書刊價2倍的賠償金;如果收不回被撕剪部分,則處以原書刊價5倍的賠償金。若撕剪本館書刊多處的,須購買同版本書刊抵賠,並處以原書刊價2倍的賠償金;如不能購買同版本書刊抵賠,則處以原書刊價5倍以上的賠償金。

撕剪本館報紙單張的,處以該報一個月訂價的賠償金。若撕剪本館報紙多張的,則按每張報紙的一個月訂價累加賠償。

3、丟失書刊的,原則上賠償原版書刊,並交納3元的加工整理費。如果無法賠償原版書刊,則按下列標準交納賠償金:

(1)1985年以前的書刊按原價的15倍賠償,1985年至1999年的書刊按原價的10倍賠償,2000年以後(含2000年)的書刊按原價的5倍賠償。

(2)丟失建國以前出版的圖書(含單冊或多卷集的古籍線裝書),可購買建國後同作者、同書名的版本圖書抵賠並交納原整套書價10倍以上的賠償金;如不能購買建國後同作者、同書名的版本圖書抵賠,則須交納原整套書價20倍以上的賠償金,並執行下述(4)的規定。

(3)善本、孤本、特藏本、內部書刊等各種珍貴圖書的賠償,不受上列各條款的限制,最低賠償金額為原書價的20倍以上。

(4)丟失本館多卷書的其中一卷(冊),按該書全套書價的5倍賠償,其他各卷(冊)仍歸圖書館所有。

(5)丟失本館期刊單本,按該刊一年的訂價賠償。丟失合訂本期刊或報紙的,按全年總價目的3-5倍賠償。

(6)無單價的書刊資料,視情況估價後,參照上述原則賠償。

4、污損書刊資料的,按不同情況分別處罰:

(1)污損較輕,不影響閱讀和內容完整的,每污損1處(頁)按原書刊價的1/3或原價賠償,原書刊仍歸圖書館所有。畫圈者,每畫1處收取賠償金0.5元。

(2)污損嚴重,影響閱讀和內容完整的,須購買與之相同的書刊賠償,且每冊收取加工整理費3元,否則按遺失書刊資料賠償規定處理。

(3)因污損而需要複印修補的,由讀者本人負擔複印費。本館無法複印的,則由讀者本人負擔外地的複印費和郵寄費。如不能複印,則參照上述(1)、(2)兩條處理。

5、無論遺失或污損,在未按規定賠償或交納違約金之前暫停借閱,超過借書期限的則按借書超期處理。賠書者須先到圖書館辦公室辦理賠書手續,後持相關證明到相應的書庫或閱覽室取消違規行為記錄。

6、凡對自己的偷竊、撕剪、丟失或污損書刊資料等不良行為認識態度不好的,要進行全校通報批評;情節嚴重、態度惡劣的,由學校給予紀律處分並停借圖書6個月至1年。

7、讀者在借書時要當面檢查書刊資料,如發現有撕頁、塗寫、畫線、圈點等情況,應向工作人員說明,由工作人員加蓋驗章,以分清責任,否則還書時發現上述情況,概由借書人負責賠償。

8、集體借閱書刊資料,應由經辦人負責管理收還,如有損失、損壞,則按上列規定由經辦人負責賠償。

9、對發現並抓獲偷竊、撕、剪書刊報紙者的人員,圖書館給予所收違約金50%的獎勵;屬於圖書館當班工作人員發現並抓獲的,則按所收違約金的20%獎勵。

10、書刊資料的賠償費用於本館的館藏建設。

(十)館際互借管理辦法

為更好地服務教學科研,進一步滿足讀者對文獻資源的需求,我院圖書館參加了廣西高校圖書館館際互借協作。為做好館際互借工作,規範相關行為,特制定本辦法:

1、持廣西高校“館際借閱證”可在所有參加了廣西高校圖書館館際互借協作的圖書館進行借閱圖書資料。我校在職教職工和有特殊需要的本科生,經查無本館欠款等違章記錄者,以抵押本館借閱證的方式,可臨時借用館際借閱證。

2、讀者可到本館辦公室辦理借用“館際借閱證”,辦證費為每證每次15元。若不慎遺失,須辦理掛失手續,收掛失費25元。

3、每人每次限借用1本館際借閱證,借期為半年。

4、館際借閱證到期,如有在他館借書的,須將圖書按借書期限還清後,方可歸還館際借閱證。如果超過期限而未歸還館際借閱證的,按每天0.5元收取違約金。有特殊情況的,須在登記時說明。

5、歸還館際借閱證時,需告知是否在他館借書以及所借圖書的冊數,以便核查統計。

6、本館只代管館際借閱證,不承擔其它責任。讀者使用館際借閱證,應遵守他館的規章制度與收費規定。凡因讀者使用館際借閱證所引起的違章責任由持證人承擔,按證件所屬館的規定辦理相關賠償手續。

7、讀者如遺失館際借閱證,應及時向本館掛失,在掛失之前的時間段內若被他人非法使用而產生的一切後果概由持證人負責。

附:“廣西高校圖書館館際互借管理協定”的主要內容

為加強廣西高校圖書館間的協作,充分發揮圖書館的整體優勢和使用效率,實現資源共享,滿足讀者對文獻資源的需求,特制定廣西高校圖書館館際互借的管理協定:

一、館際互閱服務:各參加館際互借協作的圖書館應對持廣西高校圖書館“館際借閱證”的各高校教師、研究生及有特殊需要的本科生提供各圖書館館藏資源的互閱服務(包括電子資源)。

二、館際互借服務:各參加館際互借協作的圖書館應對持廣西高校圖書館“館際借閱證”的各高校教師、研究生及有特殊需要的本科生提供各圖書館館藏資源的互借服務。

1、館際互藉以解決教學、科研急需的圖書為主,並在借用館不缺藏的情況下進行,一般非教學、科研用書不予辦理。

2、借還書時,借書人須持館際借閱證及身份證(或附有照片的借書證)進行借閱。

3、每人每次限借3冊圖書(每證限借3冊),由借出館在館際借閱本上登記。借期為30天(原則上不續借)。

4、互借雙方應遵守信用,相互支持,保證圖書完整、按期歸還。如有超期、污損、遺失等情況,均按借出館的有關規定辦理,由借入館承擔相應的責任。各成員館對持有的館際借閱證可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

三、館際借閱證管理、掛失和責任

1、館際借閱證由各館專人負責保管;如有遺失,持證館須立即向地區管理辦公室和所有成員館(名單見附屬檔案)通報掛失,地區管理辦公室另收取掛失費2元。各持證館在辦理本校人員掛失館際借閱證手續時所收取的費用按照各館的館際互借管理辦法執行。

2、館際借閱證掛失後可申請補辦(補證工本費10元/套)。

3、向地區管理辦公室和所有成員館通報掛失前的時間段內若被他人非法使用而產生的一切後果由持證館負責。

四、館際借閱證工本費一套10元,每個成員館可辦理5-10套,費用由成員館承擔。

五、各成員館在開展館際互借工作時要遵守智慧財產權法的有關規定。

六、用統一的代碼(A+9位阿拉伯數字)管理各成員館的館際借閱證。

七、成員館義務:

1、提供本館收藏的中文圖書和部分外文圖書的館際互借服務。

2、提供中外文期刊、古籍、縮微資料、視聽資料等特種文獻的閱覽服務,是否外借,各館可根據本館情況自行決定。

3、共享其他成員館的文獻信息資源。

4、成員館應在本館的教師、研究生等讀者中宣傳和推廣館際互借服務。

5、各成員館可根據本管理規定製定相應的各圖書館館際互借管理辦法,同時遵守“廣西高校圖書館館際互借管理協定”的規定和各成員館的相應規定。

圖書館服務公約

圖書館是為學校教學和科研服務的學術性機構,是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陣地。為了更好地服務讀者,做好服務育人工作,特制定本服務公約。

1、對讀者要用尊稱,如“老師、同學、同志”等,切忌用“餵”。讀者進入時,套用禮貌語,請其出示借閱證或登記姓名。如果讀者忘記帶借閱證,應請其回去拿證並提醒他下次注意。

2、為讀者取書時,用“請您稍候”;找到書後,說“對不起,讓您久等了”;未找到書時,說“對不起,您要的書暫時借完了”。借書過程中,始終要套用禮貌語言,切忌語言冷漠。

3、暫不能滿足讀者諮詢或要求時,應向讀者表示歉意,切忌用“不知道”答覆。

4、當讀者太多時,應主動安慰讀者,讓他稍等片刻,切忌大聲呼喝,或輕言埋怨。

5、提醒讀者時,要注意語氣,如:讓讀者查看要借的書是否有撕頁、污損等情況,或讀者之間談論過於大聲時,或閉館時間到時,都應使用禮貌用語。

6、對個別讀者違反圖書館規章制度,如偷竊、撕剪書刊資料時,應嚴肅認真、堅持原則地講清道理,教育犯錯誤的讀者,使其認識錯誤、改正行為。

7、圖書館工作人員上班時,應保持衣冠整潔,言談輕聲細語,舉止文雅大方,步履輕慢,保持安靜的閱讀環境。

8、各部、室要為讀者提供良好的閱讀環境,保持室內衛生清潔,要及時報修損壞的電燈、風扇、桌椅等物品。

9、歡迎廣大讀者對本館工作人員的服務態度、服務工作進行監督批評。對個別服務態度不好而又屢教不改者,我館將給予一定處罰;情節嚴重者,調離工作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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