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電影電視部

廣播電影電視部

廣播電影電視部是國務院主管全國廣播電影電視工作的專門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簡稱廣電總局,原為廣電部,1949年10月成立。主要職能是監管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所有廣播電視媒體。廣電總局由中宣部和國務院領導。

基本信息

廣播電影電視部

廣播電影電視部
廣播電影電視部

國務院主管全國廣播電影電視工作的專門機構。

前身是1949年10月1日成立的中央廣播事業局,後為廣播電部。1986年1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將廣播電視部改為廣播電影電視部的決定》,成立廣播電影電視部,將文化部電影局併入該部。改名後的廣播電影電視部既是新聞宣傳單位,又是製片、電影、電視事業的管理機關。其主要職能有:宣傳國家大政方針;制定廣播電影電視工作的發展規劃;和發布有關行政法規和命令;組織實施廣電影電視方面的體制改革;統一管理廣播電影電視方面的對外交流工作;協調廣播、電影、電視三者之間的關係,促進三方面的共同發展;協調教育部門搞好人才培養,辦好專業科研機構等。根據官方的公布,廣電總局的主要職能有:
研究並擬定廣播電視宣傳和影視創作的方針政策,把握輿論導向;指導廣播電視宣傳和廣播影視創作並協調其題材規劃;指導廣播電影電視管理體制改革。
研究並起草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制訂廣播電影電視管理規章和事業的發展規劃;監督管理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負責用於廣播電台、電視台播出的廣播電視節目的進口管理並負責內容審核。
審批縣級以上(含縣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電影、廣播電視節目、電視劇製作單位的建立和撤銷;組織審查在廣播電視中播出的電影、電視劇及其他節目的內容和質量;發放和吊銷電影攝製、公映許可證和電視劇製作、發行許可證。
管理廣播電影電視科技工作,制訂有關技術政策和標準,指導廣播電影電視系統適用高新技術的科學研究和開發套用;研究廣播電影電視方面的經濟政策。
按照國家的統籌規劃、巨觀政策和法律法規,對廣播電視專用網進行具體規劃並管理;制訂廣播電視專用網的具體政策、規章和技術標準,指導分級建設和開發工作,保證廣播電視節目的安全播出;受信息產業部委託,編制廣播電視專用頻段的規劃,指配廣播電視頻率(頻道)和功率等技術參數;參與制訂國家信息網路的總體規劃。
領導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國國際廣播電台和中央電視台,對其重大宣傳進行協調和檢查,統一組織和管理其節目的傳輸覆蓋。
研究制訂廣播電影電視系統外事工作的有關規定;管理並指導廣播電影電視對外和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澳門、台灣地區的交流與合作。
承辦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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