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城門一號橋

廚城門一號橋

廚城門一號橋是一個南北向木石結合橋樑橋名,橫跨在渭河之上。橋樑南北長度約880米,東西兩側橋樁間寬度約為15.4米,始建於秦,漢代集中使用,考古專家推測其使用“壽命”達到千年以上。

基本信息

發掘

廚城門一號橋廚城門一號橋
2012年4月,北三環附近發現了震驚世人的秦漢渭橋遺址。在未央區兩個村子農田裡共發現2組5座橋樑。其中最早發現的“秦漢古木橋”規模最大,它正對漢長安城北牆中間城門廚城門中間,根據發現先後編號,這座橋被命名為廚城門一號橋。

2012年6月,陝西省考古研究院、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西安市文物保護考古研究院聯合組成渭橋考古隊,對渭橋進行搶救性考古發掘。其中最早發現的廚城門一號橋是渭橋遺址的核心,位於西安市未央區六村堡街道辦西席村北,長達880米,4車道,在漢代曾是全世界最大的一座橋。
考古專家認為,渭橋遺址規模巨大、布局完整、排列有序、內涵豐富,是迄今發現的全世界範圍內規模最大的古代木樑柱橋。考古專家從渭橋出土的石構件上的刻字、墨書題記、殘碑、瓦片、青磚、錢幣等文物分析,橋樑從西漢早期修建後使用時間長達上千年,堪稱“古絲綢之路第一橋”。該項考古入選2013年度“全國十大考古新發現”。
在漢代,渭河是漢長安城北側的城外河,渭橋也就成為通向京師大道上的重要建築,也是絲綢之路上從漢長安城出發後必經的第一座橋樑。因此,渭橋遺址的發現,是陝西秦漢考古的重大發現,填補了全國秦漢考古工作的一項空白,無論對漢長安城遺址保護還是對秦漢都城交通史的研究,均具有重要價值。
這也讓若干以渭橋為背景的典故、事跡有了確切的“原生地”。如渭橋驚馬、漢文帝入京繼位大統、南匈奴單于歸順入京等一系列大事,均發生於渭橋之上。唐代詩人王維所描述的“勸君更盡一杯酒,西出陽關無故人”的場面,也大致發生在渭橋遺址所在地。

遺址遭破壞

廚城門一號橋遺址遭破壞
就是這樣一座見證中國由文明古國走向統一帝國的古橋,卻遭到了後人的破壞。
2016年8月,西安市未央區六村堡街道辦東席村村民席某以開辦停車場為由,與師道口村村委會主任達成口頭協定,以每年6.3萬元的價格,承包了師道口村一片長期無人看管的空閒地,該片土地面積約為13畝。
2017年,席某因沉迷賭博,輸掉了大量資金,於是便打起了這片土地的主意。為牟取暴利,從當年5月28日開始,席某雇用司機,租賃挖掘機、渣土車,開始在這片土地上非法挖砂。席某挖砂的這片土地,正是渭河古橋廚城門一號橋遺址所在地。
渭橋考古隊發現後立即報警,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六村堡派出所民警接到報警後,趕到現場發現,席某隻是將土地表層約一米深的土層剷除,對渭橋遺址並沒有造成損害,就現場扣押了挖掘機和渣土車。後民警將扣押的挖掘機和渣土車發還給了席某,並當場給予席某警告,因該片土地處於渭河古橋廚城門一號橋遺址,為防止破壞遺址,不許在此繼續挖砂。
過了一個多月,2017年7月8日,席某卻不思悔改,繼續在原處大規模實施非法挖砂,未央區文物局發現後,於7月16日向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六村堡派出所報案。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於7月18日對席某故意損毀名勝古蹟一案立案偵查,8月2日席某投案自首,9月11日經未央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與此同時,未央區人民檢察院也收到民眾匿名舉報,稱席某為牟取暴利,對該片土地實施大規模開挖采砂,對土地造成了嚴重破壞,希望檢察機關依法監督。

依法保護

檢察機關出手依法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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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區人民檢察院公訴部門在審查席某故意損毀名勝古蹟一案過程中認為,文物是不可再生的寶貴資源,是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歷史根脈,檢察機關作為公共利益的代表,必須果斷出手保護文物。於是,未央區人民檢察院公訴部門向民行檢察部門發出了案件線索移交函,並提示對國家礦產資源和重大文化資源損失應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訴訟。
檢察機關如何介入文物保護公益訴訟,省內並無案例可以借鑑。未央區人民檢察院民行檢察幹警除向上級檢察機關請示外,查閱了全國檢察機關的大量公益訴訟案例,最終找到了北京市檢察機關辦理的一起可供借鑑的文物保護案例。2017年1月初,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檢察院獲悉當地兩座明代古石橋被垃圾填埋、屢遭人為破壞的訊息後展開調查,並向通州區文化委員會送達了檢察建議書。通州區文化委員會部署整改,不到半年,古橋面貌煥然一新。
隨後,未央區人民檢察院迅速啟動了民行聯動工作機制,隨即介入展開依法調查。
檢察幹警來到案發現場發現,挖砂面積達6畝,平均深度達10米。經陝西省文物鑑定中心鑑定,“師道口挖砂活動對廚城門一號橋遺址不可移動文物的本體破壞達到11%,破壞了遺址的完整性,屬於較為嚴重的破壞行為,對該古橋遺址的歷史、科學、藝術價值均造成了較為嚴重的損失”。
2017年9月,未央區人民檢察院以席某涉嫌故意損毀名勝古蹟罪,向未央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18年4月27日,未央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法庭上席某流下了悔恨的淚水。今年5月,未央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損毀名勝古蹟罪判處被告人席某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三萬元。
在刑事訴訟進行的同時,未央區人民檢察院經上報西安市人民檢察院批准後,啟動公益訴訟訴前程式,查明該片土地屬於城市建設用地,向相關職能部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
今年4月24日,未央區人民檢察院向西安市國土資源局發出檢察建議書:“本院在履職中發現,席某租用未央區六村堡街道辦師道口村13畝城市建設用地,用於非法采砂,破壞礦產資源和古遺址,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三條、第十一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你局作為西安市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負有對本行政區域內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的監督管理責任,對非法開採砂石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的法定職責。但對席某租用建設用地非法采砂,破壞礦產資源和古遺址的違法行為,長期未履行監管職責,使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受到嚴重損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十五條第四款的規定,經報西安市人民檢察院同意,向你局提出如下檢察建議:建議你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對席某租用建設用地非法采砂,破壞礦產資源和古遺址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理,確保國家利益不受損害。”
4月26日,未央區人民檢察院又向未央區文物局發出檢察建議書,要求“切實履行對轄區文物的保護和監管職責,對席某非法采砂破壞古遺址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理。同時,採取有效措施保護好被破壞的古橋遺址,確保國家和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目前,相關部門已經按照檢察機關的檢察建議採取切實措施,對廚城門一號橋遺址進行了有效保護。這座“古絲綢之路第一橋”將繼續講述東西方經濟、文化交流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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