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炳熙

康炳熙(1874—1912)字朗軒,陝西省略陽縣金家河人。中國同盟會員,參加和策劃辛亥革命起義,後被清朝縣署誘騙,遭亂刀砍殺,時年38歲。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康炳熙(1874—1912)字朗軒,陝西略陽縣金家河人。中國同盟會員,參加和策劃辛亥革命起義,後被清朝縣署誘騙,遭亂刀砍殺。

人物事跡

康炳熙身材魁梧,性格剛直,長於口才,鄉人尊稱“康先生”。辛亥革命前夕,在西安師範學堂上學,加入同盟會並參加西安起義,1911年奉命回略陽籌劃回響辛亥革命起義,組織民團武裝,奪取清朝縣衙政權。知縣桂超利用談話、送衣物等手段對其引誘軟化,然其志未動。回金家河後,聯絡城鄉紳士、民眾,組織起千餘人的民團,請拳師教民團習武練功。1912年2月23日,作為西路民團代表率領金家河民團向縣城進發。行前,激昂地說;“我們要向清朝縣衙算帳去。”受到民眾擁戴。清朝縣署誘騙康炳熙等人談判,四次談判中,康嚴厲陳詞駁斥了桂超等人的反動言行,桂超一面假意接受插白旗投降,一面企圖用宴請、送錢等手段利誘,被拒。25日凌晨,康見縣署無投降誠意,憤然孤身找超桂論理,行至縣衙二門台階,突遭亂刀砍殺,時年3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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