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願錄取

平行志願錄取

平行志願的投檔原則是 “ 分數優先,遵循志願 ” 。

基本內容

在對某個批次投檔時,計算機投檔系統首先對文科或理科考生由高到低排序,文科一個隊伍,理科一個隊伍。然後再依次檢索考生所填報的 ABCD 四個高校志願,只要考生填報的高校中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高校,即將該考生的檔案放到該高校。等所有考生的檔案全部檢索完畢,一次性投檔,填報相同高校最終排序並列的所有考生檔案都投出。

意思就是,如果你填的4個學校中,第一個就拿了你的檔,你的檔就不可能到志願2的學校。不是4個學校都能拿你的檔的。

即使你不想去志願1的學校,但是由於你的檔案已經投出,不可能再取回放到志願2的學校。

如果你被投檔後,(還在模擬投檔期間)不去志願1的學校,你的檔就被自動送如下一階段,就是說你報一本A類的學校,但是被退了檔,就不能再進入志願2的學校,只能在一本A錄完後等補錄或者是等一本B的錄取。

平行志願不是平等志願,它是按照A到D(部分省區有E志願)的方式進行檢索, 所 以好學校要填前面,次一點放在後面。

因此,由於部分高校出於名聲的考慮、鼓勵考生填報該校, 對AB位置填報的考生在選專業的時候有照顧,所以平行志願中高校的順序雖然對投檔沒任何問題,但是在選專業時卻會有一定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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