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務理事

常務理事

常務理事就是在理事會閉會期間,照樣能行使理事職能的理事。

成員條件

常務理事常務理事
常務理事常務理事

中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2)在創意產業領域有較大影響;

(3)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4)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5)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6)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中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方可任職。

中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任期四年。(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任期的,須經理事會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單位表決通過後方可任職。

職權

(1)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2)協調各辦事機構及其它機構開展工作;

(3)提名副秘書長、辦事機構及其它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4)決定辦事機構及其它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5)處理其它日常事務。

工作信息

(1)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2)檢查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3)代表中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相關程式

(1)由中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和副秘書長以及部分常務理事的提名;

(2)按規定提交企業或團體的營業執照、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證、經營狀況(或入駐企業狀況)等資料;

(3)理事會每月下旬對理事單位提名進行統一審核;

(4)審核通過的企業或團體於次月下旬領取理事單位證書。

權力義務

(1)理事單位主要負責人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理事單位經評審可以升級至常務理事單位;

(3)對中心的工作有建議權和監督權;

(4)優先參與中心舉辦的各項活動;

(5)優先享受中心提供的各項服務;

(6)優先取得中心提供的有關資料和信息;

(7)免費在中心網站發布招商信息;

(8)在中心專業雜誌刊登廣告享受優惠政策;

(9)優先享受中心專業雜誌的聯合經營活動;

(10)優先享受中心創意之窗和創意時報的優惠政策;

(11)優先參與中心舉辦的專業交流會和出國考察交流活動;

(12)優先享受中心舉辦的創意產業聯合大學學員入學資格;

(13)優先享受中心舉辦的專業培訓會機會;

(14)享受中心整體廣告宣傳資源;

(15)理事單位須遵守理事單位章程和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

(16)理事單位須執行理事會做出的決定;

(17)理事單位須配合中心的各項工作;

(18)理事單位有義務為中心吸納更多成員;

(19)理事單位須配合中心對其進行參觀考察;

(20)理事單位須接受中心對其進行監督指導;

(21)理事單位每月月底前須向中心專業雜誌提供論文一篇;

(22)理事單位有義務對中心的工作提出建議和修改方案;

(23)理事單位須按時出席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24)理事單位須按規定付會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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