賬證核對

賬證核對是指將賬簿記錄與會計憑證相核對,這是保證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的基礎。賬證核對工作,平常是通過編制憑證和記賬中的“覆核”環節進行的。在結賬時,對主要內容有疑問的,應進行重點抽查與核對。

賬證核對

賬證核對, 是指核對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以及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記錄與原始憑證、 記賬憑證的時間、 憑證字號內容、金額是否 一致,記賬方向是否相符。

這種核對通常是在日常編制憑證和記賬過程中進行。

註冊會計師之所以能夠通過會計報表、賬冊以及憑證的核對, 查清已發生的經濟事項,並對之下結論,是與其審計對象--當前財務會計的特徵分不開的。

主要方式

1. 原始憑證的要素能夠說明經濟事項發生的時間、地點、金額、數量以及具體負責的人員。因此,在財務會計中,強調原始憑證要素幾乎成為所有國家的法律要求。其目的就是通過要素的牽制,達到能證實已發生經濟業務的真實性。因此,只要查對證實賬冊記錄的原始憑證是否存在、要素是否完備,往往就能判定過去的經濟業務有否發生。

2. 複式記賬能夠說明經濟事項發生時的來源與去向。自從義大利修道士巴其阿勒在1494年總結出複式記賬以來,會計在科學的殿堂中多多少少有了那么一席之地。由於複式記賬能清楚地將所發生的經濟業務,通過雙重記錄說明企業資源的來源與去向。因此,熟悉了複式記賬,就能隨心所欲地將賬本所記的內容,轉化為已發生的經濟業務過程錄像。複式記賬的科學性,就在於此。

3. 權責發生制會計能夠很好地確認應盡的義務與應得的權利,並能較好地將這些權利與義務進行適當的配比。美國會計學會在1940年出版的《公司會計準則結論》一書中,對權責發生制會計是這樣論述的:"在外行人看來,’成本’表示現金支出,’收入’和’收益’意指收到的現金。但配比概念意義更深。會計並不比較現金收支,而是力量與成就、勞務的獲得與提供、所取得的(貨物或勞務)價格總計與處理(貨物或勞務)的價格總計。所有這些均包含在’成本與收入’和’權責發生制’會計之中"。(P16)因此,權責發生制會計能更正確地將沒有收到但權利已獲得,或儘管沒有支付但義務必須承擔的業務也統統包括進去,從而使會計能更真實地反映所有發生過的經濟業務。

意義

牢牢掌握現代財務會計三大特徵,認認真真地進行賬證核對,許多虛假會計信息都會被一一揭穿。由此可見,以會計為媒介而產生的審計業務,造就了註冊會計師對會計語言的天生敏感性。以賬表核對、賬賬核對、賬證核對為主的查賬方法,形成了註冊會計師第一大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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