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條約[1898]

巴黎條約[1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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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3年2月10日英國為一方,法國、西班牙為另一方(後葡萄牙加入)在巴黎簽訂《巴黎條約》。 條約規定:在歐洲,英國收回梅諾卡島,法國收回貝勒島。 在非洲,法國將馬略卡島讓給西班牙,將塞內加爾讓給英國,收回戈雷島。

概述

《巴黎條約》(Treaty of Paris)1763年在巴黎訂立的有關結束七年戰爭並確定其結果的條約。同年 ,在胡貝圖斯堡還訂立有《胡貝圖斯堡條約》。 1763年2月10日英國為一方,法國、西班牙為另一方(後葡萄牙加入)在巴黎簽訂《巴黎條約》。條約規定:在歐洲,英國收回梅諾卡島,法國收回貝勒島。在美洲法國將加拿大、布雷頓角島、密西西比河以東的全部土地(紐奧良除外)讓給英國,西班牙將佛羅里達讓給英國,從法國手中得到路易斯安那、紐奧良和部分金錢補償。在西印度群島,法國將特立尼達、聖文森特、格瑞那達、多巴哥諸島讓給英國,收回馬提尼克、聖露西亞、瓜德羅普和瑪麗加朗特諸島。在非洲,法國將馬略卡島讓給西班牙,將塞內加爾讓給英國,收回戈雷島。在印度,法國僅保留5 個城市,且不得設防駐軍。西班牙收回古巴和菲律賓。該條約還規定,法國撤出漢諾瓦選帝侯國、黑森、不倫瑞克、普魯士的萊茵區、奧地利的奧斯坦德和紐波特。法國和西班牙撤出葡萄牙及其殖民地。該條約的簽訂打擊了法國在海外的勢力,標誌著英國海上霸權的確立。 1763年2月 15日參加七年戰爭的普魯士與奧地利、薩克森在薩克森境內的胡貝圖斯堡簽訂《胡貝圖斯堡條約》。該約規定,普魯士仍保有西里西亞,薩克森恢復戰前疆界; 在秘密條款中,普魯士保證舉瑪麗亞·特蕾西亞之子約瑟夫二世為神聖羅馬帝國皇帝。該條約的簽訂標誌著普魯士開始崛起。

歷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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