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拉坑

1860年(清鹹豐十年),澳門當局設立了專管苦力貿易的監督官,並在澳門開設了“招工館”。 葡萄牙人稱這些招工館為“巴拉坑”,華人則稱之為“豬仔館”。 [1]1865年(清同治四年)澳門的巴拉坑共有10家,1866年迅速增至40家,到1873年年,澳門的巴拉坑僅葡萄牙,西班牙和荷蘭三國開設的就有300餘家。

簡介

巴拉坑,葡萄牙語“barracoon”一詞的音譯,即木屋或木柵之意。1860年(清鹹豐十年),澳門當局設立了專管苦力貿易的監督官,並在澳門開設了“招工館”。葡萄牙人稱這些招工館為“巴拉坑”,華人則稱之為“豬仔館”。
1865年(清同治四年)澳門的巴拉坑共有10家,1866年迅速增至40家,到1873年年,澳門的巴拉坑僅葡萄牙西班牙荷蘭三國開設的就有300餘家。
這種巴拉坑名為華工的屯舍,實際上如同牢獄,門窗裝有鐵欄,門外防守森嚴,如想逃走或拒絕簽約,便會在巴拉坑內遭到毒打,虐待。招來的華工主要出口加勒比海和南美,特別是古巴秘魯兩國為多。據資料統計,從1856年至1873年間,澳門出口的華工苦力總數為182179人,其中還不包括1861年和1867年兩年的數字。澳門成了當時販運華工貿易的重要基地,交易的規模也越來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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