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日宣戰布告

1937年7月7日,日本發動全面侵華戰爭,中國展開了全面性抗戰,中日之間已完全處於戰爭狀態,但國民政府僅發表了《自衛抗戰聲明書》,並未正式對日宣戰。

歷史背景

1937年7月7日,日本發動全面侵華戰爭,中國展開了全面性抗戰,中日之間已完全處於戰爭狀態,但國民政府僅發表了《自衛抗戰聲明書》,並未正式對日宣戰。
1941年12月7日,日本海空軍突襲珍珠港,美太平洋艦隊遭受重大損失。12月8日,美國國會通過決議對日本宣戰,英國也宣布同日本處於戰爭狀態。太平洋戰爭爆發。12月9日,國民政府隨即發布《中華民國政府對日宣戰布告》,正式對日本宣戰。
根據國際法規定,“戰爭使得交戰國的條約失效”,所以,1895年中日間簽訂的《馬關條約》從此時起已經廢止,日本對包括台灣澎湖列島在內的中國領土的占領已經失去了法律依據。中國政府還鄭重聲明,中國將“收復台灣、澎湖、東北四省土地”。但是,中國政府實現收復台灣是在二戰勝利之後。

宣戰書

中華民國政府對日宣戰布告
(1941年12月9日)
日本軍閥夙以征服亞洲,並獨霸太平洋為其國策。數年以來,中國不顧一切犧牲,繼續抗戰,其目的不僅在保衛中國之獨立生存,實欲打破日本之侵略野心,維護國際公法、正義及人類福利與世界和平,此中國政府屢經聲明者也。中國為酷愛和平之民族,過去四年余之神聖抗戰,原期侵略者之日本於遭受實際之懲創後,終能反省。在此時期,各友邦亦極端忍耐,冀其悔禍,俾全太平洋之和平,得以維持。不料強暴成性之日本,執迷不悟,且更悍然向我英、美諸友邦開釁,擴大其戰爭侵略行動,甘為破壞全人類和平與正義之戎首,逞其侵略無厭之野心。舉凡尊重信義之國家,鹹屬忍無可忍。茲特正式對日宣戰,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條約、協定、契約,有涉及中、日間之關係者,一律廢止,特此布告。
中華民國三十年十二月九日 主席 林 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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