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檔案

專利檔案指在申請專利時所需使用的專用文體。 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的專利檔案包括權利要求書、說明書、附圖和摘要,每個部分的作用雖然不同,但相互之間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 外觀設計專利的專利檔案包括外觀設計圖片或照片,以及外觀設計簡要說明。

權利要求書

專利制度一方面要保護髮明創造專利權,鼓勵發明創造,另一方面還要促進科學技術的發展,使公眾能夠合法利用現有的技術成果,保護公眾的利益。在實現專利制度的這兩方面作用的過程中,權利要求書起著極為關鍵的作用。

權利要求書是用來限定專利權人要求的專利保護範圍的重要法律檔案,同時,判斷專利是否具備專利法規定的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也是根據權利要求書來進行的。權利要求書還用於告知公眾專利保護範圍的大小、衡量某一行為是否構成對專利的侵權、確定專利轉讓和專利實施許可的內容。此外,對專利申請的審查、確定專利是否有效也主要是針對權利要求書進行的。

權利要求書由一項或者多項完整的、能夠實現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目的的技術方案構成。這種技術方案可以是產品的結構,也可以是方法的步驟。只有在權利要求書中明確記載的技術方案才受到專利法的保護。

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說明要求專利保護的範圍。所謂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指的是權利要求書限定的技術方案應當記載在說明書中,能夠得到說明書的支持。此外,僅在說明書中記載但在權利要求書中沒有限定的技術方案不受專利法的保護。因此,如果專利權人希望保護某一項技術方案,就必須將其記載在說明書中,同時還要將其記載在權利要求書中。

專利權是智慧財產權,是一種無形財產和人類的智力勞動成果。雖然,這種無形財產的內容體現在權利要求書中,以一種產品或者一種方法的形式出現,但專利法保護的是權利要求書限定的技術方案,一種發明構思,並不是具體的產品或者方法。這就是專利權的"無形"之所在。因此,權利要求書不像一般的法律檔案,如房地產契約,能夠清楚地劃界財產的數量等內容。權利要求書限定的保護範圍只有在解釋之後才能確定。解釋的依據是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對現有技術的貢獻、現有技術的狀況。說明書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公開的程度、專利申請在專利局的審查歷史等等。在某些情況下,特別是在專利訴訟中,被告提出了專利審查中未曾發現的現有技術檔案,這些現有技術檔案有可能成為解釋權利要求限定的保護範圍的重要依據,使得解釋後的專利保護範圍表面上看起來似乎處於一種動態變化的過程之中。

因此,對權利要求書的解釋便成為確定專利權保護範圍的關鍵一步。中國專利法規定,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範圍以其權利要求書的內容為準,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於解釋權利要求。

說明書和附圖

專利權人有利用國家授予的專利保護自己的發明創造的權利,其相應的義務便是充分公開其發明創造,以利於發明創造的推廣套用,促進科學技術的發展。說明書和附圖便起著這種充分公開發明創造的作用。

說明書以及附圖用於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使得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專利權人在權利要求書中要求專利保護的技術方案。權利要求書是對技術方案的一種概括,而說明書和附圖則是對該技術方案的詳細描述。說明書以文字的方式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進行說明,附圖則以圖示的方式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進行說明,兩者的結合使得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更容易理解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內容,使其實現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成為可能,以滿足專利法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充分公開的要求。

說明書一般包括如下幾個部分: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所屬的技術領域、與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相關的現有技術的描述、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具體內容、對實現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最佳方式的詳細描述以及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工業上的套用。

說明書摘要

說明書摘要起著提供技術信息、方便公眾檢索專利檔案、獲得專利內容的作用。說明書摘要記載的內容主要包括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所屬的技術領域、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技術方案的主要內容、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用途等。

保護範圍

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範圍以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準。

關於專利證書

專利證書用於證明某人擁有一項專利,其上記載有專利號、專利權人名稱(姓名)、發明名稱、頒證日等信息。專利證書沒有記載要求保護的發明創造的具體內容,不能作為確定專利保護範圍的依據,不能用於判斷他人是否對該專利構成侵權。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