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訊[漢語辭彙]

審訊,指司法機關向訴訟雙方查問有關案件的事實。語出《宋史·劉敞傳》:“營卒桑達等醉斗,指斥乘輿。皇城使捕送開封,棄達市。 敞 移府,問何以不經審訊。”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詞目:審訊

拼音:shěn xùn

英文:trial

基本解釋

[try;interrogate] 司法機關向訴訟雙方查問有關案件的事實。

伽利略也因為信仰和傳播 哥白尼學說,在一六三三年他已經七十歲的時候,還被審訊。——《哥白尼》

引證解釋

指審理案件時對當事人進行訊問。

清 昭連 《嘯亭續錄·李仲昭》:“上大怒,命留京王大臣審訊,鹹皆引服, 查有圻 論戍,其餘降革有差,人爭快之。”《三俠五義》第十回:“此案尚在審訊,未能結案。”魏巍 《東方》第三部第六章:“他立時把文化教員 李風 找來審訊俘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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