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成本原則

實際成本原則

實際成本原則亦稱之為歷史成本原則,是指企業對所發生的經濟活動進行計量時,都要以經濟業務事項實際發生時的取得成本或實際成本作為登記入帳的依據。

基本信息

定義

標準成本是一種成本計算方法。這種方法不僅間接費用是預計的,而且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等也是按預計的數字來計算的,這種成本的計算方法稱為標準成本制度。
實際成本是企業在取得各項財產時付出的採購成本、加工成本以及達到目前場所和狀態所發生的其他成本。

性質

標準成本是指在正常和高效率的運轉情況下製造產品的成本,而不是指實際發生的成本。
在典型的實際成本制度中,間接費用是按事先規定的比率分攤到產品中去的,而標準成本制度也同樣的辦法處理。

區別

這兩種方法的主要區別是對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的計算方法不同。
實際成本制度採用每種產品實際發生直接成本數額;
標準成本制度則採用從直接材料和直接人中,產生的標準單位成本,有的會計制度規定存貨用標準成本記賬,有的會計制度規定存貨,既用標準成本,也用實際成本記賬。

比較

成本原則成本原則
就直接材料來說,直接材料的標準成本,就是製造單位產品時所需要的標準材料用量和這些材料在正常情況下的價格(標準價格)的乘積。同樣的原則也適用於確定標準直接人了成本。單位產品標準直接人工成本,是標準小時工資率和標準工時的乘積。而一批產品的標準直接人工成本,則是單位產品的標準直接人工成本和產品數量的乘積。在標準成本制度中,也採用事先規定的間接費用率,但一批產品的間接費用鄉則是事先規定的間接費用率和標準數量的乘積。
除了這個差別以外,不論是實際成本制度,還是標準成本制度,對間接費用的處理都是一樣的。標準成本在分批法和分步法中都能套用。
標準成本和實際成本之間的差異稱為差額。實際成本超過標準成本稱為逆差或虧損差額,反之,則稱為順差,或盈餘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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